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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募REITs试点的杠杆率问题研究 债券型基金的杠杆率是多少正常值

2023-08-25 06:27:28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中国公募REITs试点的杠杆率问题研究

经过多年来的不断探索尝试,中国公募版基础设施REITs终于乘风起航,在2023年4月30日《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后,社会各界对中国公募REITs的制度进行了广泛讨论,其中关于REITs杠杆率设置问题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根据征求意见稿,“基础设施基金直接或间接对外借款,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借款总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20%,借款用途限于基础设施项目维修、改造等”。市场普遍认为该要求对REITs负债的限度过低,资金用途过窄。在8月7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中,对基金负债限制适度放宽,要求总负债不得超过总资产的28.57%,并允许负债资金用于新增项目收购,积极回应了此前市场反馈的声音。

REITs是一种特殊的金融制度安排,无论其组织形式为公司制还是契约制,各国REITs制度均对REITs提出了收入与资产结构比例、强制分配、税收优惠条件等要求。 然而在REITs的资本结构限制中,不同国家或地区REITs制度的规定却不尽相同,如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不对REITs的杠杆率进行限制,中国香港、新加坡、德国等为REITs设定了杠杆率上限,英国则对REITs的最小利息覆盖倍数进行限制。即使在对REITs杠杆率进行限制的国家中,其设定的杠杆率上限比率也存在差异,如香港REITs要求总债务不得超过总资产的45%,并于2023年6月在修订《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的咨询文件中建议将该比率放宽至50%,德国REITs总资产负债率的上限则为66.25%,新加坡在2023年4月将REITs债务与不动产价值的比率上限由45%提升至50%。 这就提出了重要的研究问题:从制度设计的角度,REITs是否应该设置杠杆率限度,杠杆率限度的大小应当由哪些因素决定?应当如何看待目前我国公募基础设施REITs的杠杆率设定?

回答这些问题,一方面,有赖于对全球REITs资本结构实践的基本事实进行梳理与回顾,并在传统公司金融资本结构理论的基础上结合REITs特殊的制度安排建立适用于REITs的资本结构理论;另一方面,需要针对我国特殊的基础设施与资本市场发展状况,因地制宜地思考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最优公募基础设施REITs资本结构。基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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