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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婚前一方出首付购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不属于婚后财产。请问有什么办法变成共同财产吗? 婚后的信托属于共同财产吗知乎

2023-08-25 08:43:23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民法典规定,婚前一方出首付购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不属于婚后财产。请问有什么办法变成共同财产吗?

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来看启强与安欣的故事~

启强(男)和安欣(女)于2023年登记结婚。婚前启强货款购买了一所房子。房屋的单价是每平方米15000元,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首付款是45万元,按揭贷款105万元,贷款期限20年(240本月),利息总计为51.72万元。还款总额156.72万元。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月均还款6530元。双方婚后共同还货2年(24个月)后诉讼离婚,离婚时房屋经评估,价值250万元。

问:该房屋应该如何分割?

答:该房屋分割原则如下:

1.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

2.不能达成协议的,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也就是房子归启强,没有还完的贷款也归启强。

3.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即由启强补偿给安欣。

那么,启强应补偿安欣多少钱呢?

第一步:

房屋总价=合同购买价+所有贷款利息

房屋总价=首付款+贷款本金+所有贷款利息

该房屋总价=150万(合同购买价)+51.72万(所有贷款利息)=201.72万。

备注:

1.契税,大修基金等税费如有相关的凭证也可计算在房屋总价款中。

2.实践中所有贷款利息需要调取相关证据方可计算:在银行打印还款清单明确已还的本金和利息;在银行打印还款计划表明确将来应归还的本金和利息。

第二步: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为:

6530元 X 24月=156720元

156720元÷2=78360元

备注:这里是离婚案房屋补偿中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有些法官和律师都会忘记除以2,还原成一方还贷的金额,导致补偿高一倍。

第三步:

补偿金额=共同还贷÷2/房屋总价×房屋现值

安欣应得到的补偿金额=15.672万元÷2/201.72万元×250万元=9.71万元。

综上,对该房屋分割如下:

判决房屋归婚前购房者启强所有,由其对另一方安欣补偿9.72万元。剩余贷款仍由启强继续偿还。

法律依据:

《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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