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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外派人员管理的七大法则 做外汇成功的人叫什么职业呢

2023-08-27 02:57:39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的七大法则

众所周知,当一个员工比较优秀,感觉到这个人可以承担重任以后,才会把他进行外派,外派对于每一个母公司的管理者来讲,都是一个重要的表现自己、展现母公司新来的机会,也因此大多数甚至绝大多数外派人员,刚开始上任的时候,一定是具有一番雄心壮志,决定干出一番事业来。

但是为什么时间长了以后,在母公司的利益就不再被重视,甚至利益重心转移到下面去,或者履职的积极性不高了,得过且过了?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为什么会出现人员外派机制失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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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外派机制失效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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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派驻时制度没有同步跟进-

母公司只知道派一个人下去,不知道这个人下去的时候,需要制度也跟下去。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有很多公司派一个人下去,给他印一张名片叫财务总监,这是非常好笑的事,为什么?

财务总监必须要有联审权、联签权、联批权,这三权没有,他就是个普通人。有很多公司煞有介事地派来一个人叫财务总监,那算什么呢?但凡是财务总监,必须要把他的权力镶嵌到子公司运作制度中,所谓镶嵌,就是整个子公司的运作过程当中,必须要在某个结点上充分地表达出你派去的财务总监的权利。

我们在一个合资公司里,派出去了我方派的财务总监,他们派的老总,那我方的财务总监,很有可能被对方的老总架空,财务总监理论上,代表着我们的利益,对于资金的进出,对于投资,对于大的财务上的项目要做审批。

但是对方公司的老总,可以用种种手段屏蔽我方派去的财务总监的管理,构筑一个针扎不进,水泼不进的局面,尤其是当我方,对于合资公司的技术运作,不太熟悉的时候,我们的财务总监,很容易被架空。

碰到这样的状况以及并购公司的状况,原有的班子没变,我们只派了一个财务总监去,也很容易出现这样一个格局,当出现这样一个格局的时候,一般我们建议,不要单纯地去责怪这个人,或者跟对方展开你死我活的,拼一个鱼死网破的斗争,这个都不是正确的办法。

我方财务总监

VS

对方总经理

正确的办法是,把一套制度输出到我们并购或投资的子公司里去,这套制度最起码首先浓缩到和派出人员紧密相关的环节上来,至少要包含使得派出人员在工作过程当中,能够在子公司管理的框架下赋予他联审、联签、联批等权力,明确在哪一类的事项上,我们的人员要联审,我们也要知情,哪一类的事项,我们的人员必须联署签名,批准这事才得以成立,哪一类的费用不仅要老总签,我方派出的财务总监也要签,这个费用才能得以报销或者汇出。

类似的这些权力,必须通过制度赋予派出人员,否则派出人员在子公司的工作,开展起来就非常吃力,甚至一些比较乖巧的派出人员,为了获得一个较大的运作空间,甚至不得不出卖原则。

所谓的先做人后做事,在一些原则问题上面,跟子公司老总们做交易,反过来使得他的某些权利能够得以实施,最后吃亏的是母公司,母公司丢了大头,所以一定要用制度保障,我们派出去的人有足够的权利,有足够的影响。这是一个根本出发点。

比如说,子公司派出人员的报告制度,因为派出去了以后,必须跟子公司的管理层,有一个密切地接触,如果是老总财务总监的话,事实上还要,日常工作都在一起,那么一定会接触到,一些商业秘密,一定会接触到某些事项,这个事项大多数是正常的,不用跟母公司汇报,但是少数的特殊的,很可能要给母公司汇报。

这时候就带来一个问题,一个道德考量,他要不要汇报,我们都是人都要做事,都要跟人相处,所以你们要知道,母公司可以简单的规定,必须定期向母公司资产管理部汇报。虽然我们一句话给规定了,但是实际上做的时候,没这么简单,如果他时时刻刻事事都告诉母公司的话,他在子公司里面就待不下去了,这个人就显得非常的不成熟,至少总觉得没法跟他议事。

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事子公司都愿意让母公司知道,也并不是所有的事瞒着母公司都有好处,有些时候时机未到,或者母公司理解不了子公司的某种投资某种运作,有时候子公司也会做一些不那么伤大雅的,先斩后奏的事。

通常来讲这种运作是不适合的,但实际运作里面,我们知道这样的事很多很多,所以就带来一个问题,他要不要向母公司汇报?如果我们用一套苛刻的报告制度,规定他必须汇报,这时候他报告了以后,子公司的管理层会理解他,因为他不得不报告,因为这是他保住饭碗的手段,但是如果是或可报告或可不报告的,他到底报不报告,当然最终出了事以后,我们一定会责怪他。

类似的这么一些问题,事实上是我们给予派出人员的制度支持不够。派驻人员派出后的发展,是很多公司里非常重大的问题,很多公司只知我们要把一个人派出,但是派出了以后,如何根据他在岗位上表现,他的履职能力履职态度,得出一个评价以后,给予他升迁,或者给予他惩罚,这个方面普遍看来缺乏考虑。

2

-外派人员的职业发展路径遭受阻断-

很多人在某个公司里面派出了以后,到子公司去了以后,从此职业发展上就断线了,母公司在晋升、提拔人才的时候,很可能就不会去考虑他了,而子公司更不会去考虑他,因为他是母公司派来的人,他就成了被人遗忘的角落了,这是我们非常担心的问题。

在很多公司里面,如果对派出人员管理不好以后,就会出现一个很可怕的谜局,派出以后人员就开始不稳定,派出几年以后,这个人就会离职跳槽,或者去单干,我们会简单地认为,是不是这个的忠诚度不够,事实上是派出后的职业发展没做到位。

很多公司里面你们也知道,第一批派出的,往往是最优秀的,去了以后在子公司里,可能做一个部门负责人等等,再后面派出的人,可能会成为子公司的副总,再后面派出的,可能是子公司的老总,再后面派出来的,可能是董事长,就构成了一个所谓的,后来者居上了。

这样一个令人无法接受的局面,即使后面的人,水平和前面的人旗鼓相当,甚至更高,但是对前面的人来讲,他有一个职业发展的问题,我辛辛苦苦在子公司蹲点,这么多年,一直在部门口子上,或者在副总口子上,为什么后面来的,对情况不明的人,一下就到我上面了呢,为什么这个职业发展里面,没有给过我机会,没有考虑我呢?这是从外派职业发展上面必须要考虑的。

02

高效能外派机制的保障措施

措施一:正确处理外派人员的人事关系与薪酬

外派的人员的人事关系到底放在哪里?现在全中国大概已经得出,一个共同的一个概念,人事关系还是放在子公司里面比较好。

过去有一种说法,就是干脆人事关系,放在总部里面,薪酬也从总部里发,所以他是领的是总部的薪酬,当然这个薪酬,是从子公司里来的,子公司把这个薪酬,交到总部来,总部再发给他,他的心就向着母公司,这也是一种处理,但这个处理日渐式微的,因为这个运作怎么都不成熟,怎么都不到位。

除非你是准备拿来一笔专项资金,一开始就设置好这种董事、监事的津贴,并预先做好铺垫,如果他是兼职身份进驻,那他的津贴应当从子公司董事会来拿,作为支付给他的额外的收入。如果他直接对母公司负责,全职对子公司业务动态进行监控的话,他的薪酬应当在母公司拿等等。

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不断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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