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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体育赛事服务保障体系研究 外汇保险机制包括什么和什么两个层次

2023-09-01 05:13:22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重大体育赛事服务保障体系研究

1   我国重大体育赛事的发展及其运营现状    众所周知,我国重大体育赛事组织委员会通常是由政府相关职能机构、单项运动管理协会、体育组织和进行策划推广的相关公司等人员组成而成,这是一种非营利性的临时组织,其组织结构大多属于直线—职能式,一般都是围绕着竞赛组织、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市场开发、电视转播、资金管理、信息技术、场馆建设和运作、参赛人员接待等职能进行机构设置。而政府公共服务部门在公安、消防、交通、食品卫生监督、海关、边防、边检等方面为确保重大体育赛事的成功举办给予有力的保障。    纵观我国体育赛事的发展,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其正是一个逐步适应市场经济的演变过程,一般可划分为萌芽、初步发展、迅速发展三个阶段。显然,计划经济时期的办赛模式已经难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体育赛事发展的需要。    目前,我国重大体育赛事的运营模式可谓是“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这种运营模式尽管表现出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但是,对于重大体育赛事的服务运行仍然缺乏相应保障体系。正是由于服务保障体系的缺失,致使重大体育赛事的运营存在着以下方面的问题:体育赛事运营组织结构和功能有待完善;运营主体服务意识不强;体育赛事运营人员的专业水平不高;参与者的权益难以得到切实保障;赛事服务满意度没有得到应有重视。2  构建我国重大体育赛事服务保障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构建我国重大体育赛事服务保障体系是落实我国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的内在需要,也是积极应对体育赛事运营模式转型的要求,其有利于规范我国体育赛事的组织和管理,加强体育赛事运营主体的服务意识。    构建重大体育赛事服务保障体系的可行性体现在以下五方面:    (1)体育基础理论、服务营销、系统管理等方面的相关理论为构建该体系提供了理论支撑。    (2)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为构建重大体育赛事服务保障体系创造了有利条件。    (3)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为构建我国重大体育赛事服务保障体系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4)我国重大体育赛事参与者的多样化创造了构建我国重大体育赛事保障体系前提条件。    (5)北京成功申办2008年奥运会为构建我国重大体育赛事服务保障体系提供了机遇。3  重大体育赛事服务保障体系的构成要素    重大体育赛事服务保障体系的构成要素分为主体要素和客体要素。主体要素包括服务保障主体(赛事主办方、承办方、体育赛事经纪公司、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体育赛事广告公司等)和服务保障客体(运动员、观众、赞助商、媒体、政府等)两类。体育赛事服务产品是保障体系的客体要素,其运作机制起到连接保障主客体的中介作用。    按照体系的构成要素以及各个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将保障体系划分为服务保障责任主体管理子系统、服务保障运作机制子系统和服务保障客体子系统三个子系统。    (一)重大体育赛事服务保障体系的内容    重大体育赛事的服务保障对象是赛事服务需求者,包括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或运动队、观看比赛的现场观众、各种媒体、体育赛事赞助商、政府等。    重大体育赛事的服务保障项目包括基本服务保障项目和衍生服务保障项目。基本服务保障项目主要是保障能够确保体育竞赛顺利进行的核心和基础服务。衍生服务保障项目是保障能够实现体育赛事综合效益的期望服务和附加服务,主要围绕利用体育赛事资源,进行市场运作而产生的各类服务提供必要的保障。    重大体育赛事服务保障体系要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对保障对象发挥作用,这个范围包括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    (二)重大体育赛事服务保障体系的功能    (1)减少和降低重大体育赛事的组织管理风险    (2)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体育赛事的运营模式    (3)保障重大体育赛事参与者的基本权益和满足其多元化的需求    (4)确保重大体育赛事的各项组织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5)充分发挥重大体育赛事的社会和经济综合效益    (三)重大体育赛事服务保障体系的结构    重大体育赛事作为一种服务产品,是满足赛事参与者的需求。因为赛事参与者是多元、多层次的,因此,他们对赛事服务的需求也具有差异化,呈现复杂的结构层次。现场观众体现重大体育赛事的核心价值,因此,现场观众的服务保障是重大体育赛事服务保障体系的核心层次。    重大体育赛事服务保障的组织、保障对象和产品具有一定的结构。重大体育赛事服务保障体系的组织由决策中心、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组成。服务保障对象的结构以现场观众为核心,并且协调处理好现场观众与其他服务保障对象的关系,来实现重大体育赛事的多元价值。重大体育赛事服务保障产品结构体现了服务对象的需求和产品的经济属性。    (四)我国重大体育赛事服务保障体系的运行    重大体育赛事服务保障体系的运作转换和功能的实现需要不断地与环境相互作用。重大体育赛事服务保障体系的运行环境分为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外部环境包括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部分。宏观环境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和社会文化等环境;中观环境主要是赛事举办地的体育产业环境和地理环境;而微观环境是指包括赛事参与者及其竞争对手、同盟者等相互之间的关系。相对而言,内部环境则是包括物质环境和制度文化环境。    重大体育赛事服务保障体系的运作实施过程主要包括保障体系管理目标的制定、实施、控制、评价、反馈等环节。重大体育赛事服务保障体系管理目标的制定是整个体系运行的起点,其管理目标可以分为战略目标和操作目标两个层次。体系的实施过程则包括赛事服务的生成、传递、营销和质量评估等。根据重大体育赛事服务保障体系的目标,赛事组织需要对赛事风险和服务产品质量进行控制。重大体育赛事服务保障体系的评价主要通过有效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指标对体系整体功能的实现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和评定,其包括服务保障主体的绩效评估和服务保障客体对服务的评价。4  结论与建议:4.1  结论    (1)受传统经济制度的影响,我国体育赛事的发展经历了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如今,在市场经济的时代背景下,体育赛事不只是一项仅仅由政府统筹统管的公益性事业,其参与主体已经呈现多元化,活动内容日益多样化,增加了市场运作的商业因素,与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的发展密切相联系。    (2)相比较国外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市场经济发育程度尚未成熟。在此前提下,我国现行的体育赛事运营管理中,由于未能全面、正确地认识体育赛事运作的客观规律。存在有违市场规律和体育自身发展规律的地方。尤其在组织管理上缺乏服务理念,致使我国体育赛事的运营存在许多“缺位”,所以体育赛事的成功运营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    (3)体育赛事具有产品属性,因此,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体育赛事这一服务产品的性质,可以发现体育赛事具有准公共产品的属性,即兼具公益性和商业性。以此为逻辑起点,体育赛事服务产品的生产者或者提供者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它包括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营利性组织和非营利性组织),组织形态有赛事组委会、政府相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商业公司(专业广告经纪公司)等;体育赛事服务产品的需求者也是多元化的,包括现场观众、运动员、媒体记者、赞助商、政府等。    (4)体育赛事区别于竞赛活动的本质特征是具有多元化的参与者,特别是大量现场观众的参与,提升了竞赛活动产品的价值,进而使其成为吸引赞助商、媒体、政府等众多参与者追求不同利益诉求的平台,这个平台就是以竞赛活动为载体,能够对社会经济产生深远影响的体育赛事。因此,现场观众是体育赛事成为一种特殊事件的充要条件,同时也体现重大体育赛事的核心价值。    (5)目前,针对我国体育赛事服务质量(满意度)不高,赛事服务组织机构不健全、服务保障的运行机制不灵,服务意识不强的现状,亟需对赛事服务产品的提供和保障进行研究和实践。尽快构建我国重大体育赛事的服务保障体系,让体育赛事服务产品需求者的权利和需求得到保障和满足,确保赛事顺利进行。    (6)我国重大体育赛事的服务保障体系的框架依据保障赛事服务质量的责任承担者——赛事服务产品的运作(生产、营销、监督、控制)机制——赛事服务的需求者这一路径构建。该体系包括主体要素,客体要素,体育赛事服务产品的运作等,因此,呈现复杂的结构和层次。因此,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市场运作要求按照市场规律配置和利用资源,而体育赛事运作同样也必须遵循这个规律。4.2  为了加快我国重大体育赛事服务保障体系的构建,提出以下建议:    (1) 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法规,规划和建立我国重大体育赛事服务保障的相关法律和法规,为重大体育赛事的服务管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 加强重大体育赛事参与者的维权意识。重大体育赛事服务保障体系的监督组织需要通过大众传媒等途径对赛事参与者进行维权的宣传和教育,培养他们树立保护自身权利和参与监督赛事服务质量的意识。    (3)加强重大体育赛事运营主体以及相关服务组织的服务理念。重视对赛事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重大体育赛事服务组织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4)完善重大体育赛事服务组织的结构和功能。重新确立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科学、合理、有效的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定位,则将对提高我国举办重大体育赛事的水平及对重大体育赛事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5)建立重大体育赛事服务组织快速灵活的反应机制。加强重大体育赛事的风险管理,加快建立赛事服务组织灵活反应机制,以更好地应对各种突发事件,降低赛事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6)建立重大体育赛事服务质量评价和监督机制。为了确保重大体育赛事的社会和经济综合效益能够得到充分发挥,为赛事参与者创造出更加人性化的优质服务。在重大体育赛事服务监督管理中引入赛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形成对赛事服务组织开展科学评析和公示机制,使之成为政府相关监督部门对体育赛事市场运营进行有效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    作者:陈锡尧(上海体育学院)    李海、沈佳、庞徐薇、贾文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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