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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年金投资体制的特征和潜在风险 信托型基金投资人数不能超过多少个以上

2023-09-04 14:02:19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我国职业年金投资体制的特征和潜在风险

2017年4月,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统一和规范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办法》(人社部发〔2017〕31号),规定“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根据实账积累部分的投资收益率确定”。时隔两年,“虚账运行”最终采取“账实一致”的记账办法。

从2015年初建立并实施职业年金制度,到2016年搭建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的治理结构,再到2017年实行“账实一致”记账办法,我国独有的职业年金投资体制基本建成。这一投资体制有三个创新:第一,设立“代理人”角色,行使缴费归集、账户管理、委托投资等职能,计算并分配投资收益;第二,在确定缴费(Defined Contribution,DC)型年金制度中引入“虚账”管理方式,虚账的记账利率与实账的投资收益率一致;第三,在省一级并行设立多个年金计划,实行统一收益率。

这些创新具有现实意义和政策可行性,但也潜藏着风险,例如代理人“缺位”和“越位”以及委托人“虚位”(郑秉文,2017),存在道德风险、逆向选择问题(方丹、宋雪程,2017),代理人身兼数职容易发生边界模糊(周远航,2018),多计划统一收益率有违信托资产独立性原则(战歌、张晓慧,2016),治理结构的复杂性影响了职业年金的制度效率(龙玉其,2023),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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