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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效力优先原则体哪些方面? 保险金外汇管制原则包括哪些方面的问题

2023-09-08 13:33:55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物权效力优先原则体哪些方面?

原标题:物权效力优先原则体现在哪些方面?

我国物权法规定了有关物权法律效力方面的几个原则、包括优先、追诉、请求原则等。那么物权效力优先原则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一、物权的请求效力

物权的请求效力亦称物权请求权或物上请求权,但物上请求权这一称谓停留在表象上,未点出请求权的物权基础,因为一物之上还可以存在债权请求权,故不如称物权请求权准确。所谓物权请求权是指物权人之物权受到他人侵害或者存在妨害之虞时,物权人为了使物权正常行使,排除侵害干扰,有权请求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使其物权回复到原有的圆满正常状态的权利。物权请求权虽然不是物权本身的权能,但却是保障物权行使并与物权不能分离的权利。近代以来,物权请求权逐渐成为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物权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德国民法典》、《瑞士民法典》、《韩国民法典》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民法”皆设立了物权请求权制度。我国《物权法》在第三章关于物权的保护条款中规定了物权请求权的效力。

二、物权效力优先原则体现在哪些方面?

1、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

在同一物之上既存在物权又存在债权时,无沦其成立次序先后,物权优先于债权。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法理根据主要在于物权法的公示公信原则,不动产经过登记或动产经过交付转移了占有,就发生物权转移,产生对抗第三人的债权的效力。如未经过登记或交付,就还停留在债权阶段,债权当事人之间地位平等,彼此不发生某一债权优先于其他债权的问题。

2、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

物权之间是否存在优先效力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对此前面已有提及。立足于物权效力的广义理解,物权的优先效力应当包含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亦称作物权的对内效力或物权的对内优先性,意指同一物之上多个他物权并存时,应当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物权设立的先后确立物权实现的顺序,先实现的物权相对后实现的物权而言具有优先性。根据物权的排他性质,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多个所有权,但可以设立多个互不冲突的他物权。多个他物权中确立优先性的依据首先是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物权法》第239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此条规定背后的法理在于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抵押权与留置权是约定担保物权,按照法律的一般原则,法定权利优先于约定权利。

三、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有效合同的法律效力 :

有效合同是符合上述全部有效要件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有效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

(2)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3)合同受国家强制力保障;

(4)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约束第三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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