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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销类资产管理产品销售协议(2023年版)

2023-07-13 22:28:06 互联网 未知 股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销类资产管理产品销售协议(2023年版)

甲方:投资者(客户)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甲、 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适用范围

(一) 我行代销类资产管理产品包括:

1) 代销公募基金;

2) 代销银行理财子公司或其他银行发行的个人理财产品;

3) 代销证券/基金/期货/保险/信托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养老保障产品等。

(二) 甲方在乙方购买代销类资产管理产品之前应签署本协议,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在乙方购买代销类资产管理产品均适用本协议。

(三) 针对不同的代销类资产管理产品,其产品销售文件的定义范围如下,各项销售文件与本协议共同组成一份完整的代销类资产管理产品销售文件:

1) 公募基金:《中国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所购买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等。

2) 银行理财子公司或其他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代销理财产品投资者权益须知》、《理财产品说明书》和《代销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等;

3) 证券/基金/期货/保险/信托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养老保障产品等:所购买产品的《产品合同》、《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等。

4) 各代销类资产管理产品的权益登记规定有所不同,请投资者详细阅读相关产品的产品合同、招募说明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及相关公告。

二、 特别提示

(一) 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信息、印鉴章、资金凭证等重要凭证和各类交易密码,不得将上述信息、物品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委托第三方保管,亦不得私下将上述信息、物品委托乙方人员代为保管,以甲方资金凭证密码及电子银行认证工具所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资金凭证和电子银行认证工具,我行工作人员无权代甲方保管。

(二) 代销类资产管理产品不同于储蓄存款和国债,有损失本金的风险,对代销类资产管理产品本金及收益的约定应以该产品的产品合同、招募说明书或产品说明书为准,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另行约定。在任何情况下,我行工作人员向甲方介绍的产品投资建议、产品收益表现和业绩比较基准等市场分析和预测信息仅供甲方参考,甲方据此做出的任何决策出于投资者自身的判断,投资决策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不构成我行的本金及收益承诺。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三) 投资资产管理产品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具体由甲方购买的产品的产品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说明书或风险揭示书等材料中揭示。

(四) 我行特别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本协议投资者确认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充分知晓并自愿承担投资风险。

三、 投资账户开立

(一) 投资者办理代销类资产管理产品业务须先开立交易账户,代销类资产管理产品交易账户开立和销户,须本人亲自办理,保证填写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二) 对于签署本协议适用范围内的产品,每个投资者只能在我行主动申请开立一个代销类资产管理产品交易账户。但如因我行特殊业务处理原因需分仓隔离份额,系统将自动为投资者再次开立一个或多个交易账户。如开户时投资者的证件号码缺位、多位、与他人重复,开户申请将被拒绝。开立代销类资产管理产品账户的当日,即可申请办理代销类资产管理产品的认购或申购。

(三) 投资者在开立代销类资产管理产品交易账户时,应指定一个默认资金账户用于接收分红等自动款项。个人投资者可选择本人名下任意一个可正常使用的一类账户或二类账户作为默认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可选择本单位任意一个活期结算账户作为默认资金账户。默认资金账户在办理代销类资产管理产品业务后按照账户管理规定应保留最低账户余额。

(四) 投资者若在其他销售机构已开立代销类资产管理产品交易账户并登记了某代销类资产管理产品TA账户,需提供开立该TA账户时本人/本机构的有效证件,在我行办理TA账户的登记业务。

(五) 注销代销类资产管理产品交易账户时,该账户必须无份额余额、无未达权益、状态未被冻结,并与TA账户无关联关系。注销代销类资产管理产品交易账户前,不允许注销所关联的默认资金账户,否则由此引发的风险和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如投资者需注销已作关联的默认资金账户,应先办理变更默认资金账户交易。

(六) 个人投资者在每次办理代销类资产管理产品认购和申购业务,或签署代销公募基金定投业务协议时,可选择名下任意一个一类账户或二类账户作为出金账户;在每次办理代销类资产管理产品赎回业务,或签署代销基金定赎协议时,可选择名下任意一个一类账户或二类账户作为入金账户。机构投资者在每次办理代销类资产管理产品认购和申购业务,或签署代销公募基金定投业务协议时,可选择本单位任意一个活期结算账户作为出金账户;在每次办理代销类资产管理产品赎回业务时,可选择名下任意一个活期结算账户作为入金账户。

四、 产品销售服务

(一) 交易时间:

1) 公募基金和代销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等产品的认购、申购、赎回、份额转换、修改分红方式交易需在我行联机交易时间内办理,其中认购交易的联机时间为交易日的9:00-16:00,其他业务的联机交易时间为交易日的9:00-15:00。

2) 非联机交易时间如产品开通了挂单交易则可受理挂单交易申请,挂单交易将在下一交易日转为委托交易。

3) 代销公募基金和代销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等的普通申购与普通赎回交易在当日15:00前可办理撤单,新发代销类资产管理产品在产品募集期内认购交易在当日16:00前可办理撤单交易,撤单须全额撤单。

4) 部分货币市场基金的快速申购和快速赎回业务不支持撤单。

5) 代销银行理财子公司或银行理财产品的交易时间以代销理财产品说明书相关约定为准。

(二) 巨额赎回限制:赎回代销类资产管理产品时可能面临巨额赎回限额,需选择是否顺延赎回。如选择顺延,当日赎回不能全额成交的部分,延迟至下一交易日执行;如选择非顺延,则当日赎回不能全额成交的部分,下一交易日不再继续赎回。

(三) 投资者认购、申购代销公募基金时,该产品的分红方式以基金公司默认的分红方式为准,在下一基金分红日之前允许投资者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认购、申购除代销公募基金外的其它代销类资产管理产品时,该产品的分红方式以产品合同的约定为准,如合同约定允许修改分红方式,可在下一产品分红日之前允许投资者修改分红方式;如未约定允许则不可修改。

(四) 办理代销公募基金转托管业务,应提供转入(出)对方销售机构名称、网点号、原交易流水号及注册登记机构TA账号等详细资料。个人投资者还需要携带与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时相同的证件和资料办理转托管业务。转托管转入时,投资者应首先在转入方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并完成基金TA账号的注册登记或确认。

(五) 定期定额业务包括代销公募基金定期定额申购和代销公募基金定期定额赎回,简称定投和定赎。代销公募基金定投/定赎业务支持申请、修改、取消、暂停和开通。

(六) 投资者办理代销公募基金定投业务,应自行约定每期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具体金额限制约定请详细查阅基金公告。扣款日投资者资金账户状态不正常,按扣款交易失败处理。若在扣款日因投资者选择了多只基金扣款,但资金账户余额不足,则会按照我行系统发起交易的时间先后顺序扣款,无法全额扣款的按交易失败处理。若当期扣款失败,当期定投申请取消,下期的定投申请将继续执行。连续三次扣款交易失败,则该基金的定投申请自动取消。扣款日可设置为1-31日或周一至周五任一天,每月或周逢扣款日自动扣款,并发起定投申购交易。一只基金一个月可设置多个扣款日,但一只代销基金同一周期定投方式一天只能扣款一次。如遇扣款日是节假日,自动顺延至下一交易日扣款,并发起定投交易。如客户设置的扣款日为每月29、30或31日,但当月没有上述日期,则当月不执行定投交易。定投申请不允许将申请当日设置为扣款日,也不允许对扣款日为当日的申请进行修改或取消。

(七) 投资者办理代销公募基金定赎业务,应自行约定每期赎回日期和赎回份额。每期约定赎回日若投资者基金交易账户中基金份额不足,则该代销基金的定赎申请自动取消。赎回日可设置1-31日或周一至周五任一天,每月或周逢赎回日自动发起赎回交易。一只代销基金一个月可设置多个赎回日,但一只代销基金同一周期定赎一天只能赎回一次。如遇赎回日是非交易日,自动顺延至下一交易日赎回。如客户设置的赎回日为每月29、30或31日,但当月没有上述日期,则当月不执行定赎交易。定赎申请不允许将申请当日设置为赎回日,也不允许对赎回日为当日的申请进行修改或取消。

(八) 因产品发行规模限制、巨额赎回等原因可能导致停止代销类资产管理产品交易的情况,请密切关注产品公告,由此导致的交易委托和其他手续不能执行,我行不承担相关责任。

(九) 我行作为代销机构接受委托,代理交易申请及查询,但不保证交易一定成功,投资者应在T+2日及之后到我行网点柜台或以我行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及因投资者未及时查询确认结果而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十) 除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外,我行不负责代扣代缴投资者应缴纳的税款。

(十一) 我行网点不负责办理代销类资产管理产品交易账户和份额的冻结与解冻、扣划业务,上述业务请按照有关产品合同及其招募说明书办理。

(十二) 私募类代销资产管理产品在销售确认后,投资者享有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投资者如改变投资决定,可以按我行约定方式解除已经签署的销售文件并退款。

(十三) 投资者在单笔投资金额较大、产品风险较高或所投资产品的投资比例发生调整时,我行作为销售机构无需与投资者再次进行确认。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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