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起内地投资者不得再通过沪深股通买入A股 北向资金大变化
转自:财联社APP
财联社7月12日讯(记者林坚)7月24日起,北向资金将迎来重大变化。多家券商向自家客户的香港业务发出业务提醒。
根据证监会官网,修改后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已于2023年7月25日起施行,香港经纪商不得再为内地投资者新开通沪深股通交易权限,内地投资者也不得通过沪深股通买入A股,一年过渡期即将结束,这意味着上述规定生效在即。
图为关于《若干规定》修订后的衔接工作安排图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生效公告7月24日后内地投资者不得通过沪深股通买入A股
根据有关安排,过渡期内,存量内地投资者可继续通过沪深股通买卖A股。过渡期结束后,存量投资者不得再通过沪深股通主动买入A股,所持A股可继续卖出,无持股内地投资者的交易权限由香港经纪商及时注销,即已开通沪股通、深股通交易权限的内地投资者在2023年7月23日前可继续通过沪股通、深股通买卖A股,7月24日后,投资者所持A股可继续卖出。
多家券商也向自家客户发出业务提醒通知。
图为华泰,富途发出的提醒记者注意到,本次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修订为,“投资者依法享有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买入的股票的权益。沪深股通投资者不包括内地投资者。”沪深交易所同步修订的沪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对内地投资者具体范围等做进一步明确,内地投资者包括“持有中国内地身份证明文件的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内地注册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不包括取得境外永久居留身份证明文件的中国公民。”
近日已有部分在港券商向存量投资者发送了有关提醒,例如富途证券、华泰证券等等。富途证券称,根据有关监管部门安排,自2023年7月24日起,中国内地投资者不可通过沪深股通主动买入A股(包括参与配股),所持A股可正常卖出。中国内地投资者包括持有中国内地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护照等)的个人,但不包括取得境外永久居留身份证明文件的中国公民。如果客户已经取得了境外永久居留身份证明文件,请联系客服补充证件。
基于上述调整修订,有券商人士分析,本次修订对境内券商开展境外业务的影响不大,可能会带来一定的境内两融增量。
打击“假外资”乱象
据记者观察,随着资本市场改革不断,A股对外资吸引力持续提升。此次修订《规定》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沪深港通机制,着重对内地投资者返程交易行为作出规范,对所谓“假外资”实施严格监管。修订《规定》体现证监会坚定不移稳步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持续完善沪深港通机制。有利于深化跨境监管执法协作,切实维护沪深港通和两地市场的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据证监会介绍,沪深港通机制开通以来整体运行平稳,在扩大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引入境外长期资金,增加内地居民境外投资渠道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完善沪深港通机制,因此做了上述修订。
证监会在2023年6月时称,近年来,有部分内地投资者在香港开立证券账户及北向交易权限,通过沪深股通交易A股。目前此类交易总体规模不大,交易金额在北向交易中的占比保持在1%左右。投资者数量约有170万名,但大部分无实际交易,近三年有北向交易的内地投资者约有3.9万名。
证监会认为,上述证券活动与沪深股通引入外资的初衷不符,且这些投资者中大多数已开立内地证券账户可直接参与A股交易,两种途径交易有发生跨境违规活动的风险,也给市场造成了北向交易中有不少所谓“假外资”的印象,不利于沪深港通的平稳运行和长远发展。
基于上述情况,为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依法加强对跨境证券活动的监管,保护内地投资者合法权益,稳定市场预期,维护沪深港通平稳运行,证监会决定修订《规定》,规范内地投资者返程交易行为,对所谓“假外资”从严监管。
据了解,下一步,证监会将坚定不移稳步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持续完善沪深港通机制,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A股市场,深化跨境监管执法协作,切实维护沪深港通和两地市场的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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