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信托公司排名前十名
1、重要提示
1.1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1.3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郑伟先生、孟茹静女士及颜怀江先生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异议。
1.4本公司二零二二年年度报告(二零二二年年度业绩公告)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出席董事八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八名。
1.5本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二零二二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准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6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万众先生、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首席财务官王平先生及财务部门负责人陈青青女士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1)公司基本情况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信”或“公司”)成立于一九八七年,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现为中国信托业协会理事单位。山东国信控股股东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山东省委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金融企业,也是山东省重要的投融资主体和资产管理平台。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山东国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股份代号:1697.HK),成为中国信托公司登陆国际资本市场第一股。
自成立以来,山东国信始终坚守受托人定位,坚持实施信托业务与固有业务“协同联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信托主业优势,坚定回归信托本源,持续提升金融科技水平,综合运用贷款、股权投资、产业基金、资产证券化等多种金融工具,有效嫁接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大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人民美好生活。目前,公司已构建涵盖工商企业、基础设施、房地产、资本市场、普惠金融、家族信托和慈善公益信托等业务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产品线。公司拥有资本市场、财富管理、家族信托三大事业部及六大业务中心,在全国多个中心城市设有业务及财富团队,构建了“根植山东,辐射全国,走向国际”的发展格局。公司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宗旨,积极打造“一体两翼”“配置导向”的财富管理体系,努力为高净值个人客户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全能金融生活服务,为机构客户精准提供专业化、定制化产品。公司在北京、上海、济南、青岛、大连、西安等地设有财富管理中心,形成覆盖华北、华东、西北、东北、华南的全国财富网络。
山东国信积极践行国企使命、勇担社会责任,在抗击疫情、服务绿色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及支持公益慈善事业等方面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公司坚持“聚资兴鲁”职责使命,聚焦区域发展战略,有效保障区域金融供给。公司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经常性开展投资者教育及金融知识普及活动,持续提升客户体验,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金融消费环境。公司的发展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与好评,多次获得“山东省金融创新奖”“最佳创新信托公司”“诚信托-创新领先奖”“最具价值金融股公司”“最佳企业管治奖”“最佳信息披露奖”“山东社会责任企业”“3·15诚信金融品牌”“山东慈善奖·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等诸多奖项,被山东省政府授予“山东省金融发展贡献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连续多年在山东省金融企业绩效评价中获评“AAA级”,并多次获得中国信托业最高行业评级“A级”。
山东国信善于把握机遇,敢于迎接挑战。我们将以“十四五规划”为指引,积极顺应监管导向和市场需求,坚守受托人定位,坚定回归信托本源,勇担“支持实体经济、服务民生福祉、践行社会责任”使命,致力于成为受人尊敬的基于资产配置的财富管理机构,为股东、客户、员工等利益相关方创造更大的价值。
(2)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缩写:山东国信
公司的法定英文名称:Shandong International Trust Co., Ltd.
英文名称缩写:SITC
(3)法定代表人:万众
(4)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2788号A塔1层部分区域、2层部分区域、13层部分区域、32-35层、40层
(5)邮政编码:250101
(6)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sitic.com.cn
(7)电子信箱:ir1697@luxin.cn
(8)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贺创业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袁方
联系电话:0531-51757480
传真:0531-51757480
电子信箱:ir1697@luxin.cn
(9)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报
(10)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中国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2788号A塔35层
(11)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及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住所:中国香港铜锣湾告士打道311号皇室大厦安达人寿大楼17楼
(12)聘请的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288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24楼
方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中国香港中环康乐广场8号交易广场1期26楼
2.2组织结构
图2.2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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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治理
3.1股东情况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据公司股东名册,公司共有55名H股股东(由H股过户登记处提供)以及6名内资股股东。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如下:
表3.1 持股10%以上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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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以代理人身份持有H股合计数(济南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H股除外)。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除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信集团”)的间接非全资子公司外,公司未知前十大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鲁信集团由山东省财政厅和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分别持有90.58%及9.42%的股权。
3.2董事、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
表3.2-1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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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1)所推举的股东持股比例为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数据。
表3.2-2 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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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2-3 董事会下属委员会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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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监事、监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
公司监事会由九名成员组成,监事会未下设委员会。
表3.3 监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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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1)所推举的股东持股比例为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数据;(2)李燕、张文彬、魏向阳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3.4高级管理人员
表3.4 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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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公司员工
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共有350名及377名雇员。在不同部门工作的雇员人数及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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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1)包括在人力资源部等后台部门的雇员。
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年龄分类的雇员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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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教育程度分类的雇员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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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公司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顺应监管导向和市场需求,严格按照信托业务分类新规展业,树牢底线思维,增强“三种意识”,坚持“四个导向”,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全面提升管理效能,积极推动业务转型,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多渠道挖潜,构建“一体两翼”格局。稳妥拓展股权投资信托,围绕国有企业、优质房企拓面扩量,积极开展面向机构的定制化非标业务,加大对省内企业支持力度。加快发展标品信托,提升转型业务利润贡献。围绕主动管理类产品、证券服务类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等重点领域发力,完善产品线布局,拓宽合作渠道,提升主动管理能力,以规模扩充带动收入增长。潜心深耕服务信托领域,增强本源业务服务能力。巩固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等本源业务的行业地位,加大产品直销和渠道代销力度,完善家庭信托产品线,助力客户家庭财富传承,增强“德善齐家”品牌竞争力;深耕公益慈善信托,努力引导财富向善,助力共同富裕。加快系统开发建设力度,不断完善系统功能,积极拓宽合作渠道,有效推动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上量。加强固有与信托协同联动,优化固有业务资产配置结构,提升自有资金直投收益。
二是持续深化财富管理转型,打造财富管理特色品牌。继续优化网点布局,加强理财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产品营销能力和客户服务水平。大力拓展机构客户及代销渠道,聚焦重点机构建立更加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推进产品系列化和财富品牌化建设,加大品牌宣传推介力度,增强山东国信“受人尊敬的基于资产配置的专业财富管理机构”的品牌认知,努力打造公司财富管理特色品牌。
三是坚持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公司运营质效。坚持推动精细化管理持续走深、走实,常态化整顿各种新老弊病,持续提升运营质效。坚持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以“岗位价值+业绩贡献”为导向的绩效薪酬分配机制,强激励与硬约束相结合,让人才活力充分涌流。进一步规范客户服务标准,加强培训、规范行为、细化流程,满足高净值客户对标准化、个性化服务的需求。加强工作督导落实,建立重点工作督导落实机制,按照“事项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时效化”要求,定期调度督导,确保落实到位。
四是坚持高质量风控,不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统筹发展与安全,以高质量风控确保稳健业绩。建设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坚持推行“全面、全员、全过程”风险管理文化,构建和完善以业务拓展、风险合规、稽核审计、纪检监察“四道防线”为组织基础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审慎选择交易对手,提高事前风险防控能力。严格做好项目集中度风险管控,定期开展风险排查,扎实做好项目临期管理,有效提高风险处置的前瞻性。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本集团的业务可划分为(i)信托业务和(ii)固有业务。信托业务是本集团的核心业务。作为受托人,本集团接纳委托客户的资金和/或财产委托,并管理此类委托资金和/或财产,以满足委托客户的投资和财富管理需要,以及交易对手客户的融资需要。本集团的固有业务通过将固有资产配置到各个资产类别,以及投资于对信托业务有战略价值的各种业务,从而维持并增加固有资产的价值。
下表载列本公司在所示期间的分部收入及其主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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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二年,本公司的信托业务以及固有业务的收入分别占本集团收入总额的61.13%和38.87%。
4.2.1信托业务
二零二二年,本公司管理的资产规模较年初有所上升,信托业务收入同比有所上升,主动管理型信托的收入占全部信托业务收入中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比重有所下降。本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包含保险金信托)由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币172,228百万元增加至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币215,400百万元。二零二二年,本公司实现信托业务收入人民币991.7百万元,同比上升19.4%;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主动管理型信托产生的收入为人民币693百万元,占全部信托业务收入中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70.0%,同比下降12.7个百分点。
4.2.2固有业务
二零二二年,为合理优化自有资金配置,提高自有资金运作水平,本公司坚持长中短期结合的策略,稳妥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一是充分发挥固有业务与信托业务的协同效应,大力支持标准化产品、“股+债”等转型创新,助力公司业务转型发展。二是聚焦优化财务指标,通过转让富国基金股权以获取流动资金,提升风险抵御能力,进一步聚焦信托主业,服务公司转型发展。三是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积极处理低效资产,提高固有资产质量。四是在保证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多元化投资,高效运用流动性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货币基金及现金管理类信托计划等短期运作,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零二二年实现固有业务分部收入人民币630.5百万元,同比减少55.9%,主要原因是(i)投资收益由二零二一年的人民币272.9百万元变动至二零二二年的投资损失人民币2,342.8百万元;(ii)利息收入由二零二一年的人民币539.7百万元减少至二零二二年的人民币61.3百万元;(iii)分占以权益法计量的于联营企业的投资的成果由二零二一年的人民币481.3百万元减少至二零二二年的人民币177.0百万元。以上变动部分被(i)处置联营企业的净收益由二零二一年的人民币333.9百万元增加至二零二二年的人民币2,686.1百万元;(ii)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于联营企业的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净额由二零二一年的损失人民币206.9百万元变动至二零二二年的收益人民币40.2百万元所抵销。
4.3市场分析
4.3.1经济形势分析
未来一段时期,全球高通胀挑战依然严峻,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收紧、地缘政治冲突、能源短缺等多重因素迭加导致全球经济持续承压,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4.3.2金融形势分析
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外部环境动荡不安,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影响加深。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各项政策效果持续显现,有信心、有条件、有能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4.3.3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
本公司的业务运营在中国进行,且本公司大部分收入于中国境内产生。作为一家中国金融机构,本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受中国整体经济及金融市场状况的重大影响。
中国经济经历逾40年的快速增长后,目前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其特征为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中国经济的结构转型、宏观经济政策及金融市场的波动给我们的业务带来挑战。例如,对中国房地产行业的调控以及控制地方政府负债可能会对本公司的信托业务产生负面影响。经济减速、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宏观形势对信托行业的资金端和资产端均形成了一定的压力和约束。本公司的客户可能会在经济放缓时减少投资活动或融资需求,这或会减少对本公司多种信托产品的需求。在经济放缓时,个别金融风险事件的爆发机率可能更高,这可能会增加本公司交易对手的违约风险。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对中国和世界经济产生巨大冲击,很多市场主体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虽然中国经济已转向恢复,但疫情冲击及未来走势的不确定性或会减少本公司业务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本公司可能会在经济转型期识别新的业务机会并利用金融市场状况的变化,而且本公司可能会在能够抵销经济下行周期影响的领域增加业务。然而,对于本公司能否有效应对整体经济及金融市场状况的变化仍存在不确定因素,而且本公司创新业务的增加可能不能够抵销传统业务的下滑,因此本公司的信托业务将持续受到中国整体经济及金融市场状况的重大影响。
本公司已经对多个金融机构进行固有投资,并且本公司大部分的固有资产以不同类型金融产品的形式持有。该等投资的价值受宏观经济状况、资本市场的表现和投资者情绪的影响。因此,中国整体经济及金融市场状况的变化也将影响本公司固有投资的价值及投资收益。
本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发展前景皆受中国监管环境的影响。中国信托业的主要监管机构中国银保监会持续关注行业的发展状态,发布了多项规定和政策以不时鼓励或不提倡甚至是禁止某些种类的信托业务开展。本公司需要持续调整本公司的信托业务结构和经营模式以遵循该等规定和政策,这可能会对本公司信托业务的规模、信托业务收入、盈利能力产生正面或负面的影响。二零一八年四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对资产管理业务按照产品类型统一监管标准,要求包括信托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去通道”、“去嵌套”,二零二零年中国银保监会对信托公司同业通道业务和融资类业务压降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坚持“去通道”目标不变,继续规范业务发展,引导信托公司加快业务模式变革。二零二三年三月,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进一步厘清信托业务边界和服务内涵,引导信托公司发挥制度优势和行业竞争优势,促进信托公司回归本源、规范发展,推动信托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这些政策短期内可能会对信托公司经营产生一定的紧缩效应,但长期来看有利于信托公司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回归信托本源。然而,监管部门也可能不时限制信托公司某些业务的发展,从而可能会对本公司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中国其他金融行业的监管环境也可能会间接影响本公司的信托业务。例如,二零一八年九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并于同年十二月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对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允许商业银行通过设立理财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本公司传统上受益于信托牌照下广泛的业务范围,然而,由于其他金融机构例如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将能够提供越来越多与本公司类似的产品及服务,而本公司可能会因此面对更激烈的竞争而丧失部分优势。
4.4风险管理
4.4.1风险管理概况
本公司一直致力于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其中包括我们认为适合我们业务经营的目标、原则、组织框架、流程和应对主要风险的方法,而且本公司已建立一套涵盖本公司业务经营各个方面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本公司精细的风险管理文化、以目标为导向且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与机制,确保本公司的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本公司识别和管理业务运营所涉及的风险奠定坚实基础。
4.4.2风险管理
4.4.2.1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指本公司客户及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约责任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由本公司的信托业务及固有业务引起。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守中国银保监会有关信用风险管理指引等监管要求,在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高级管理层的领导下,以配合实现战略目标为中心,完善信用风险管理的制度和系统建设,加强重点领域的风险管控,全力控制和化解信用风险。
4.4.2.2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主要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将因市场价格变化而导致波动,主要由于价格风险、利率风险及汇兑风险导致波动风险。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透过多样化及谨慎挑选的投资组合和本公司严格的投资决策机制管理此类风险。
4.4.2.3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指由于债务到期本公司或不能获取足够的现金以全面结算本公司的债务,或本公司仅可在重大不利的条款下获取足够的现金以全面结算本公司的债务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定期预测本公司的现金流和监测本公司的短期和长期资本需求,以确保有足够的现金储备和金融资产可较易转换成现金。本公司持有足够的不受限银行存款及手头现金以满足本公司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
4.4.2.4合规风险管理
合规风险指因本公司的业务活动或雇员的活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则而遭受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蒙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已制定若干合规制度和政策,由合规法律部专门监察本公司日常运营各方面的整体合规状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合规法律部亦持续跟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最新发展,并向相关部门提交制订和修订相关内部制度和政策的方案。此外,本公司根据不同部门的相关业务活动的性质组织若干雇员培训项目,持续更新有关现有法律和法规要求及内部政策。
4.4.2.5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指因交易过程或管理系统操作不当而引致财务损失的风险。报告期内,为了将操作风险减至最低,本公司已实施严格的风险控制机制,以降低技术违规或人为失误的风险,并提高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此外,本公司的稽核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及评估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4.4.2.6声誉风险管理
本公司非常珍惜多年来经营的良好市场形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规避和防范声誉风险,防止本公司声誉受到不良损害。本公司制定了《声誉风险管理办法》。报告期内,本公司通过优秀的财富管理能力提高客户忠诚度的同时,加强对外宣传力度,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辟多种渠道与监管机构、媒体、公众等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强化“专业、诚信、勤勉、成就”的企业核心价值观。
4.4.2.7其他风险管理
本公司通过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政策的分析、研究,提高预见性和应变能力,控制政策风险。通过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操作流程,保证工作流程的完整性和科学性。不断加强员工思想教育,树立恪尽职守的观念和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避免道德风险。同时加强法制意识教育,深入开展全体员工廉洁从业教育活动。设置专门的法律岗位,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等,有效控制法律风险。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致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我们已审计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为“贵集团”)列载于第171至281页的合并财务报表,包括: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合并财务状况表、截至该日止年度的合并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合并权益变动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包括主要会计政策概要。
我们认为,该等合并财务报表已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真实而中肯地反映了贵集团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及其截至该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表现及合并现金流量,并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妥为拟备。
意见的基础
我们已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所颁布的《国际审计准则》(“《国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我们在该等准则下承担的责任已在本报告“审计师就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部分中作进一步阐述。根据国际会计师专业操守理事会颁布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以下简称“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集团,并已履行道德守则中的其他专业道德责任。我们相信,我们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我们的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是在我们审计整体合并财务报表及出具意见时进行处理的。我们不会对这些事项提供单独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的关键审计事项概述如下:
·信托计划的合并评估
·客户贷款及金融投资-摊余成本的预期信用损失(“ECL”)
信托计划的合并评估
贵集团管理或投资多项信托计划。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于所有该等信托计划中,贵集团合并财务报告中已合并总额约为人民币1,710百万元。
管理层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合并财务报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对控制权的三个要素(对信托计划相关活动的权力、承担可变回报敞口及贵集团利用其权力影响来自信托计划的可变回报的能力)作出评估,以厘定由贵集团管理或投资的信托计划是否应进行合并。于进行评估时,当中涉及重大判断,以厘定贵集团于安排中的角色为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倘贵集团作为主要责任人,贵集团控制信托计划,而信托计划须进行合并。然而,如果贵集团作为代理人,则贵集团对信托计划没有控制权,而且贵集团未将信托计划合并到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我们关注于此领域,乃因为贵集团所参与的信托计划金额十分重大,且该等信托计划的合并评估涉及重大判断。鉴于此等原因,我们因而确定此乃一项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对信托计划的合并评估程序包括:
·我们了解管理层对信托计划合并评估的控制。
·我们对贵集团投资或管理的信托计划进行抽样测试,并就管理层对信托计划合并的评估执行下列程序:
–了解交易结构的目的和设计,检查相关合同条款,并评估贵集团是否有权指导该等信托计划的相关活动;
–检查来自该等选定信托计划的合约条款(包括管理费、直接投资及流动性支持),将该等资料与应用于管理层对可变回报的评估中的参数相核对;及评估集团为该等信托计划提供流动资金支持的承诺(如有);
–根据合约条款重新计算贵集团来自该等信托计划的可变回报
–通过分析贵集团运用其权力影响信托计划可变回报的能力,评估贵集团在信托计划中的角色为委托人或代理人,以可变回报水平为基准来衡量贵集团作为委托人是否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中的指引。
·客户贷款及金融投资-摊余成本的预期信用损失(“ECL”)
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贵集团录得客户贷款及金融投资-摊余成本总额约人民币1,254百万元及人民币6,009百万元,于贵集团合并财务状况表中分别确认减值准备约人民币230百万元及人民币2,176百万元。于贵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合并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中确认客户贷款及金融投资-摊余成本预期信用损失分别约人民币445百万元及人民币170百万元。
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客户贷款及金融投资-摊余成本减值准备余额指管理层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于报告期末以模型要求对预期信用损失作出的最佳估计。
贵集团就客户贷款及金融投资-摊余成本的信用风险自其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或减少进行评估,并采用“三阶段”减值模型以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对于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的客户贷款及金融投资-摊余成本,管理层在考虑前瞻性因素后,对纳入了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敞口及折现率等关键参数的减值准备进行评估。对于第三阶段的客户贷款及金融投资-摊余成本,管理层在考虑了前瞻性因素后,通过估计贷款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对减值准备进行评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模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及假设,主要内容以下所述:
·为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选择合适的模型和假设;
· 决定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或已发生违约或减值损失的标准;
·前瞻性计量的经济指标以及应用经济情景及权重;
· 第三阶段客户贷款及金融投资-摊余成本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受高度估计不明朗因素影响。有关贷款减值评估的固有风险被认为是重大的,这是由于模型的复杂性,该等模型运用诸多参数及数据,并应用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及假设。此外,客户贷款及金融投资-摊余成本以及已于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重大。鉴于此等原因,我们因而确定此乃一项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对客户贷款及金融投资-摊余成本的预期信用损失程序包括:
· 我们了解管理层用于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并评估管理层有关客户贷款及金融投资-摊余成本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控制程序。我们通过考虑估计不确定性的程度和其他固有风险因素的水平,如复杂性、主观性及易受管理层偏向或舞弊影响的程度,来评估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
· 我们评估客户贷款及金融投资-摊余成本的以前期间预期信用损失结果,以评估管理层估计过程的有效性。
· 我们对客户贷款及金融投资-摊余成本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主要控制进行了评估及测试。
此外,我们履行以下程序:
- 我们评估了基于行业实践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建模方法,并就组合分项、模型选择、关键参数估计、有关模型的其他重大判断及假设的合理性作出评估;
- 我们评估管理层有关厘定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或减少或贷款是否存在违约或信用减值贷款的标准。此外,我们在考虑借款人的财务及非财务资料、有关外部证据及其他因素的基础上选择样本,以评估管理层对在识别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或减少、违约及信用减值贷款方面的恰当性;
- 就前瞻性计量而言,我们审核管理层对其经济指标选择的模型分析,所运用的经济情景及权重,评估经济指标预测的合理性;
- 我们基于所选样本审核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主要参数,包括历史数据及计量日期的数据,以验证其准确性及完整性;
- 我们基于样本审查由贵集团依据借款人及担保人的财务资料、抵押品最近估值及其他可用数据连同支持第三阶段客户贷款及金融投资-摊余成本减值准备计算的折现率而编制的预测未来现金流量(若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及审计师报告以外的资料
贵公司董事须对其他资料负责。其他数据报括年度报告内的所有数据(合并财务报表及我们的审计师报告除外)。
我们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数据,我们不对该等其他数据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有关资料,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资料是否与合并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情况。基于我们已履行的工作,倘我们认为其他数据存在重大错误陈述,我们需要报告该事实。就此而言,我们并无事项报告。
贵公司董事及负责管治者就合并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真实而中肯的合并财务报表,并对其认为为使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所需的内部控制负责。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贵公司董事负责评估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以及使用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贵公司董事有意将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
负责管治者须负责监督贵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审计师就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合并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并根据我们商定的聘用条款,仅向阁下作为一个整体出具包含我们意见的审计师报告,除此之外,本报告无其他目的。我们不会就本报告的内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负上或承担任何责任。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国际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误陈述存在时总能被发现。错误陈述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合并财务报表使用者依赖合并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
在根据《国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我们亦:
· 识别和评估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合并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以及获取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我们意见的基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
·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 评价贵公司董事所采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及作出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 对贵公司董事采用持续经营会计基础的恰当性作出结论。根据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况有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如果我们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有必要在审计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注意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假若有关的披露不足,则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是基于审计师报告日止所取得的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 评价合并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方式、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以及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交易和事项。
· 贵集团内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足、适当的审计凭证,以便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集团审计的方向、监督和执行。我们为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除其他事项外,我们与负责管治者沟通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大审计发现等,包括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内部控制的任何重大缺陷。
我们还向负责管治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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