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部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信托登记的内容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130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部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控股”)的通知,明德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并办理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15日,明德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划转至明德控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明德控股-华泰联合证券-21明德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上述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担保及信托登记期限至出质人办理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后终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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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持股比例已考虑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新增股本数据。
本次担保及信托登记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及担保信托登记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德控股所持质押及担保信托登记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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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上述持股比例已考虑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新增股本数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德控股所持公司已质押股份及未质押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
三、股东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其他相关说明
1、明德控股本次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份(包括股份信托登记期间产生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股),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不另行收取报酬),并以“明德控股-华泰联合证券-21明德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在行使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份的表决权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明德控股的意见办理,但不得损害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2、明德控股本次办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治理产生影响。明德控股为发行可交换债券办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构成要约收购。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四、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情况
五、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德控股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质押和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当质押和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明德控股将及时通知公司,并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 担保与信托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证明。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129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公告
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1号)核准,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丰控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49,772,647股,目前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新增股份登记,并将于2023年11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556,440,455股增加至4,906,213,102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控股”)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从59.30%降至55.07%。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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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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