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股票>正文

新潮能源(600777)因未及时披露重要事项领罚单,股民可索赔挽损 信托证券基金 未及时备案 要求是什么意思

2023-08-25 22:39:24 互联网 未知 股票

新潮能源(600777)因未及时披露重要事项领罚单,股民可索赔挽损

新潮能源(600777)因未及时披露重要事项领罚单,股民可索赔挽损

2023年10月25日,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新潮能源,证券代码:600777)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6号), 证监局拟决定:对新潮能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经查明,新潮能源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2017年6月27日,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国通信托·华翔北京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信托贷款合同》。上述合同约定,国通信托受托管理广州农商行 25 亿元的信托资金(具体数额以实际交付为准),将信托资金用于向华翔投资发放不超过25亿元的信托贷款,贷款专项用于华翔投资补充流动资金,信托期限为48个月。同日,新潮能源与广州农商行签订《差额补足协议》,约定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广州农商行在任一信托合同约定的核算日未能足额收到信托合同约定的投资本金或收益时,新潮能源应向广州农商行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对于上述事项,新潮能源未及时予以披露,也未在2017年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直至广州农商行对新潮能源提起诉讼后,新潮能源才于2023年3月4日首次公告该事项的相关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2023年12月份,新潮能源就已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新潮能源时任董事长黄万珍、时任总经理胡广军安排时任监事杨毅在《保证合同》上加盖公司公章,涉及担保金额6.13亿元,占新潮能源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24%,对于上述担保事项,新潮能源未及时予以披露。

新潮能源股民索赔条件: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表示,依据证券法以及证券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判断,(1):在2017年10月18日到2018年12月19日之间买入新潮能源股票,并在2018年12月19日后卖出或持有,或者(2):在2017年6月29日至2023年3月3日之间买入新潮能源股票,并且在2023年3月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股民朋友也可通过查找“上海律师王金龙”并保持关注,王金龙律师会及时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股票索赔公告及案件进展以便您及时获取最新的股票索赔资讯。

需准备的索赔诉讼资料: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特别注意:对账单需要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号、证券代码、股票买卖的时间、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内容,如果该股票目前还有持股,还需要打印库存股的清单。买卖交易较多的,除提供纸质版外,还请提供交易记录的EXCEL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

与王金龙律师确认符合索赔条件后,王律师会给您发送索赔材料,您只需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即可。投资者办理委托手续后,该索赔事宜即全权交给律师处理,立案、调解、开庭等法律程序均不需要投资者亲自去法院,只需耐心等待,案件如有任何进展律师均会在第一时间告知。我们采取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前期不用支付律师费,待投资者胜诉并顺利拿到赔偿款后再按照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 王金龙律师

特别

版权声明: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旨在传递更多信息,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