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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医保基金收入与支出平衡的4点考虑

2023-07-13 17:20:30 互联网 未知 基金

实现医保基金收入与支出平衡的4点考虑

原标题:实现医保基金收入与支出平衡的4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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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作者:仇雨临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教授

以科学合理的管理达到基金收支平衡是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医疗保障的四大机制和两大支撑,其中待遇保障机制和筹资运行机制是文件中最先提到的两大机制。在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前端的筹资和末端的支付是最为核心的两个环节,可以说,要想实现基金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关注二者的关联机制。

现实中, 我国基本医保制度结构内部的筹资与待遇关联性较弱,这对医保基金可持续发展构成了很大挑战。近些年,基本医保待遇不断提高,包括在待遇水平上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和支付比例,在待遇范围上开展门诊统筹、将“两病”门诊用药和抗癌药纳入报销范围,等等;但与此同时,基本医保筹资端的调整却并不明显,例如,职工医保虽然与社会平均工资挂钩,但筹资比例却没有相应提高,且社会平均工资并不能真实反映医保基金的支出需求;采取定额缴费的居民医保保费大多是逐年定额增长(如每年30元或40元的标准),与社会经济现状和医疗费用变化关联极低,同时完全没有和参保人收入挂钩,导致经济困难的群体、个人和家庭经常出现缴费困难。反观同为实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德国,其医保筹资的平均费率会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经济发展状况、医疗技术水平以及医疗卫生费用的提高而不断调整。

可见,无论是按比例筹资的职工医保还是定额筹资的居民医保,无论是从现实运行分析还是参照国际实践,我国的基本医保制度都缺乏一个筹资与待遇相关联的调整机制。 如果筹资标准与待遇水平长时间脱节,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就会受到冲击,最终影响的还是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权益。

医保的职责是对参保人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进行偿付,而这些偿付的来源则是个人和单位的缴费以及国家的财政补贴。客观变化着的医疗费用和医保基金支出要求我们必须对基本医保的筹资标准有针对性地加以调整,即从支出的总量出发设计人均筹资标准,以达到医保基金现收现付且年度略有结余的目标。基于此,需要我们以待遇为基础健全基本医保动态筹资机制,建立并强化二者的关联机制,这也是遵从“保险”的本质规律和维持医保制度基金财务可持续的内在要求。在这一过程中,需要秉持收支平衡,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等基本原则,既不盲目提高待遇水平与筹资标准、增加基金与参保人的负担,又要在能力所及范围内尽可能给予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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