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基金估值方法 货币基金的挑选和买入方法
4月27日晚间,经国务院同意,《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正式发布。资管新规对破刚兑、净值化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细化。
资管新规靴子落地,与之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对比,新规内容虽略有调整,但其核心内容依旧为打破刚兑。总体来看已经落地的新规充分考虑了市场的实际情况,表示金融资产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使用市值计量。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摊余成本法进行计量:
(一)资产管理产品为封闭式产品,且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
(二)资产管理产品为封闭式产品,且所投金融资产暂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或者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也不能采用估值技术可靠计量公允价值。
就目前市场情况来看,大多数货基的估值采用的是摊余成本法。但未来的趋势可能是采用市值法估值的产品越来越多。
那么下面我们以债券的估值方法来进一步了解什么是货币基金的市值法和摊余成本法。
市值法:
取得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即采用“市价法”估值。针对此估值方法,通常产品合同规定“证券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持券期间,每个估值日从市场或者第三方取得债券的估值价格,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日损益。处置债券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优点:
能及时反映市场波动对产品净值的影响。
缺点:
1、从市场或者第三方取得的估值价格可能不公允,从而导致反映的损益状况并不准确;
2、估值价格波动频繁,容易降低产品净值的稳定性,不利于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理性的投资,而且当市场下行时,在某一期间段产品收益率可能为负。
在市值法下货币基金是按照基金净值计价,因此净值可能会产生波动导致投资发生亏损。
摊余成本法:
取得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即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针对此估值方法,通常产品合同规定“本资产管理组合以持有到期作为债券的主要投资策略,因此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日计提损益”。
在持券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当日损益。处置债券时,将所取得价款与债券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优点:
1、反映了投资工具的收益主要来源于利息收入,可以在设定的波动范围内,保持投资账面净值和收益的稳定,能够平滑产品净值波动,
2、便于投资者理解,更有利于投资工具的发展。
缺点:
不能及时反映市场波动对产品净值的影响。
摊余成本发下货币金是用万份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计价,收益几乎不会出现负值。
举个例子:
某货币基金投资了一只短期债券,现价99元,100天以后到期,到期以后以100元面值兑付,由于市场利率、经济数据等因素变化会影响债券交易价格,因此债券价格可能会今天99元,明天99.50元,后天98.50元……
市值法:
市值法对于这个债券的处理就是完全按照市场交易价格来定,今天99元就按照99元入账,明天99.50元就按照99.50元入账,以此类推,价格会随着波动。收益不是每天都增加,也存在收益为负的可能。
摊余成本法:
摊余成本法就是现在这个债券99元,100天以后100元,那么把收益的这1块钱按照剩余天数平摊一下,每天增加1分钱,每天都能看到收益,我国现在几乎所有货币基金都是这样做的,每天看到收益增加。
从国外的货币基金市场的发展来看,市值法货币基金与摊余成本法货币基金是共存的,两者都有各自的发展空间。我国的市值法货币基金正在发展的过程当中,市值法的不断临近,让货币基金市场迎来一股新鲜的空气,在打破刚兑的同时,货币基金也将进入新时代。
文章内容整理自:新浪财经、金融观察研究院等
来源:联泰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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