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信托与契约型基金的差别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
2017年以来我国信托蓬勃发展,截至18二季度末,信托业受托资产已突破26万亿,如今我们说到信托大家都不陌生,但是提到契约型基金,非业内人士可能会感觉有些陌生,其实它就是我们接触的私募基金,但不是股权基金或是证券投资基金,而是2018年频频暴雷的固收私募基金,这类产品嵌套信托的运作模式,项目除了管理方有明显差别,项目其他地方结构近乎无差别,项目也能提供土地、应收账款抵押等等,类别也可分为政信、地产、公司企业贷款类私募基金等。而监管方面信托是银监会;契约型基金的监管方是证券基金业协会,而证券基金业协会是受证监会监督和指导。因此业内有一种的说法,契约型基金:证监会间接监管下的信托。但是这两款产品到底有哪些不同呢?今天小助手就来为大家一一“揭秘”:
一、基本概念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规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而契约型基金又称为单位信托基金,指专门的投资机构(银行和企业)共同出资组建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委托人通过与受托人签定"信托契约"的形式发行受益凭证——"基金单位持有证"来募集社会上的闲散资金。本质而言,二者都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二、投资门槛及收益两者均为100万起投,但信托300万以下投资者限制为50个,契约型基金则为200个,小额更灵活。
三、两者管理人的差别信托的管理人即投资者委托的信托公司。目前我国有68家信托公司登记在册。
标准的信托结构示意图而契约型基金的管理人即基金业协会登记在册的基金管理人,目前有资格发行和管理契约型基金的公司在国内有五万多家。(这个数据随着基金违约潮的加剧,现2023年正常营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到2万家)
典型的契约基金机构示意图可以看出,信托是委托人和信托公司之间直接签订委托合同;而契约式基金之间则加入了一个“基金托管人”的角色。基金托管人又称基金保管人,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中承担资产保管、交易监督、信息披露、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等相应职责的当事人。基金托管人是基金持有人权益的代表,通常由有实力的商业银行或信托投资公司担任。
四、监管机构及法律信托公司受银监会依据《信托法》履行监管义务。
而契约型基金由于有私募机构和基金托管人两个角色,受证监会监管,法律依据为《基金法》和《私募监管暂行办法》。
作为投资方式而言,契约型基金和信托投资门槛和运作模式都是类似的,主要的区别在监管人和管理人不同。信托的监管人为银监会,且全国牌照仅有68家,信托公司作为管理人,历史悠久牌照稀缺,股东背景较强,管理能力和行业约束自然要更为严格。
除此之外,在当前,作为一种兼具资金募集优势和高度资金运用灵活性的合规金融安排,信托还可通过若干方法获取安全边际非常高的相对高收益,比如:“信托+LP”、第三方参与的受益权转让安排、对接券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交易模式的创新;组合投资、遴选优秀投资顾问等资产配置与交易能力的发掘;突破管制或进行监管套利;发挥大客户资金优势进行单一产品定制化。
最后,想和大家说的是,信托产品的安全度综合评判要强于契约型基金,而契约型基金也不乏存在好的底层资产项目,在审清晰项目内部结构后,同类型产品,激进型的投资者可以选择契约型基金作为主要了解对象,而追求安全稳定收益的客户建议考虑信托,。而目前主流信托公司注册资金均已增加到20-100亿,实力已远超一般银行。而且随着居民财富的快速积累,2023年信托有望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在信托业务回归本源的行业发展方向指引下,市场占比将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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