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产品承诺收益却“亏了本金”?储户到底应不应该承担损失
有人认为,我在银行买的理财产品,如果亏了本金或利息,银行就应该承担责任,完全不需要储户来承担损失?真的是如此吗,如果这个说法放在2018年以前,的确是对的,的确需要银行来负责。
银行理财产品由来已久,从2005年开始,从光大银行开始发售第一款银行理财产品以来,各家银行纷纷效仿推出自己的各类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已经在银行走过15年之久,过去的理财产品一直被各家银行看做是吸储揽客的重要手段,一直主打“保本保息”的口号。
事实上,过去多年时间里,银行理财产品的实际兑付率在99%以上,极少出现亏损客户本金的情况,也正是因为银行“说到做到”积累了一大批储户由普通存款转向理财产品。
过去为什么就能如期兑付呢?
这是因为在过去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一般都会把信贷项目包装成理财产品,通过银行网点以理财产品的形式对外融资,银行能赚取息差,企业能拿到贷款,储户也能分的收益,可以说是三方都受益。在这期间,银行会把所有的资金注入资金池,进行循环。也就是储户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就会从资金池中直接划拨资金兑付。
另外一家企业的借贷期限也许是两年,银行可以把这笔借贷划分成3个月一期,两年可以分成8期,拆分成8期3个月的理财产品对外滚动发行,既能满足企业的资金需要,又能向储户发售短期90天的理财,客户到期后直接从资金池里划拨就可以了,即便一年里有那么几个标出现了违约,银行也能用其他项目的钱来兑付当下的产品,如此可见银行的“如意算盘”打的很好。
但看似天衣无缝的配售方式,其实潜在的风险巨大,一旦遇到市场风险或企业违约风险亦或者出现储户集中挤兑,看似非常漂亮的表外业务将有可能出现系统性风险,比如此前因违规开展信贷业务的包商银行,核心资产几乎已经被“掏空”,如果不是被国家接盘,可能会出现不可估量的影响。
近些年来,随着银行理财产品的规模越来越大,风险因子也会越来越多,有数据显示:2011年商业银行共发行8.91万款理财产品,2011年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4.59万亿元。转眼到了2023年底,银行理财市场规模已经达到25.86万亿元,短短10年不到,规模增长了5倍有余。
好处都让储户占了,风险由谁来承担呢?
随着理财产品规模逐年增长,大量储户为图更高的收益率,把原来习惯的存款转成了理财,反正知道银行承诺保本保息,到期能拿到自己的本金,还能拿到承诺的收益。
但是从理财产品的本质来看,银行吸收储户的钱总是要拿来投资的,放在银行里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所以资金可以用来发放贷款、商业票据、国库券等,也可以由资管公司运作投入资本市场中去,既然要投资,那么就一定会有不同程度的风险,一旦遇到债券、股市市场较大的波动,就可能会导致亏损,然而这些风险以前只能由银行来承担。
而一旦银行因经营问题出现风险,最终还有可能会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到最后只能由国家来“兜底”。
于是国家为了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在2018年由“一行两会”发布了《资管新规》,《规定》中明确禁止银行设立资金池;打破理财产品滚动发行;精致化管理等多重举措,而且重点强调理财产品从2023年起所有理财产品将不再承诺保本。
说明确一些,就是未来储户买理财产品会变成“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情况,最终还是要由储户自己来承担可能会出现的风险损失。
未来买理财产品应该注意什么?
未来银行的理财产品将不再像2018年以前一样保本保收益了,这一点储户一定要清楚,这是监管的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在销售中就不能承诺保本,所以,以后买理财一定要谨慎,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如果遇到以上的情况,在有足够证据证明银行存在销售承诺保本的行为,如果未来到期出现损失可以凭借证据来起诉银行和相关销售人员。
如果在你明知道理财产品本身的风险的情况下,自己自愿购买的理财产品,那么如果出现亏损那就只能由自己来承担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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