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万理财款到期却讨不回来 银行:产品出了问题 信托理财产品赎回到账要多久时间才能到账
原标题:500万买的理财,产品到期了赎不回
张某购买的理财产品。“我这500万购买的一年期理财,今年5月10日就应该赎回到账,但现在还‘生死不明’!”昨天,镇江张女士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去年5月8日,她用其家人的广发银行镇江分行的账号,在广发银行镇江分行购买了500万的一年期理财,另外付了4万元的手续费。
张某说,但是,已经逾期近20天了,本息还没有到位。而且,广发行方还告知她:其购买的这款产品,因被大面积赎回,相关公司面临资产变卖,何时卖掉何时才能兑现!
500万元的巨款,一下变得“漂浮不定”生死未卜,张某及家人都慌乱不已。多日来,他们一直在多方向广发银行镇江分行“讨钱”。
事件回放
女客户提供“验证码” 银行代买500万理财
张某给记者讲述了购买这笔理财的经过:去年5月6日,她接到自己的理财师、广发银行镇江分行庄经理的电话和微信,称银行有个产品,年化收益不低于8.5%,推荐张某购买。事后经庄经理微信解释,她才知道,这个理财产品叫“长安青骓强债1号”。5月8日,庄经理让张某打款。
“因为一直都在广发行购买理财产品,庄经理有我的账号和网银登录密码,”张某告诉记者,自己就将手机上的“验证码”发给庄经理,然后就成功购买了1000万的“长安青骓强债1号”理财产品。
张某实际支付了1008万元,其中庄经理称8万元是购买这一产品的手续费。
8日下午,因为对产品不了解,加上投入资金量太大,张某很不放心,她赶紧又联系了庄经理,问购买的产品是否有风险。尽管得到了庄经理的肯定回答,张某仍旧很不放心。她打电话给广发银行镇江分行汤副行长。汤副行长听后,建议其购买一半。张某当即联系庄经理,将购买份额缩减至500万,另外支付了4万元的手续费。
采访中,汤副行长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她接到张某电话后,就提醒她减半购买。同时,因为1008万的买入已经生效,最后还是行内出具申请盖了行章手续,到基金公司才划回了504万。
当事双方说
客户:理财产品到期了,钱却没到账
按照约定,这一理财产品的期限为一年。张某告诉记者,今年5月10日应该就是500万的赎回到账日,但与以前不同的是,她没有收到到账的短信提醒。“加上8.5%的利息,一共应到账546.5万元,但到了5月13日还是不见动静”,张某说,自己慌了,毕竟这么一大笔钱,而且家人还等这笔钱购房及拍卖投资,故此十分着急,就联系了庄经理。庄经理称问了总行,还要等一等。
15日,还没有见到钱后,张某就赶到广发行。“庄经理说这个产品出现了问题,被大面积赎回,导致这家公司要清盘,面临资产变卖。何时卖掉何时兑现,没有明确日期,”张某说,听到这席话,自己呆掉了!
当扬子晚报记者问张某,其账号银行密码,何以会告诉庄经理?张某说,因为自己跟汤副行长的闺蜜关系,10多年来自己一直跟着闺蜜理财。并且,相关密码自己对应的理财师都知道,产品的买卖也一直是他们操作的。
张某还坦言,由于多年前其购买基金,亏了上百万,所以此后对这些风险大、伤及本金的基金再也不碰。并且,作为人之常情,自己只关心收益,同时在不承担风险的基础上追求更高收益,也是每个客户的正常心理。“这一点,汤副行长也知道,”张某说。
所以,500万理财一下面临这种“困境”,她及家人措手不及,实在无法接受。
银行:产品遇问题,本息无法按市值变现
28日,在广发银行镇江分行,记者见到了庄经理。
庄经理告诉记者,张某是行内的高端客户,“长安青骓强债1号”也是为这些大客户配置的。纵观这款产品的打理团队,所操作的产品风险都比较小,且历史年化收益未低于8.5%。根据总行资料,张某购买的产品的存续期为三年,首次赎回为2018年5月11日。但是,其首次开放日净值1.024,即每元钱增值0.024元。
“净值没有预期高,产品遇到了问题,很多客户赎回,触发产品提前终止并进入清算条款,而其收益根本达不到历史收益8.5%”,庄经理强调说,自己从未跟张某表述过收益8.5%,只是讲这个公司团队运作的其他产品,历史回报率没有低于8.5%的。
庄经理说,5月16日产品管理人对所有产品委托人发送了产品终止通知短信,并按照合同约定,在后续10个工作日内,公告清算报告。而在清算资产变现过程中,由于近期债市流动性紧张,该产品资产变现难度大,需要一定处理时间,客户投资本息无法完全按市值变现。
庄经理还表示,广发行作为销售机构,正全力协助资产变现,并将及时告知处理情况。
记者获悉,张某的1008万是分两次流水购买成功,后来撤了一单。当记者反复问及是谁帮助张某操作购买成功的,庄经理始终不语,并称“自己记不清了”。但就撤回的504万,庄经理承认是自己操作的。同时,就这款产品的购买及撤单,庄经理称其均没有在银行网点接待过张某。
随后,营业部的王副总及汤副行长,表述情况大致相同。
最新进展
156万已打给客户 还签了200万“垫付”协议
记者查阅资料后得知,2017年10月20日起,银监会下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正式实施。《暂行规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专区“双录”,即设立理财产品销售专区,并在销售专区内装配电子系统,对自有理财产品及代销产品销售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
那么,镇江广发行就张某购买500万元的理财,有无“双录”?张某表示,自己购买这笔理财产品,根本就没有到银行,自然谈不上在专区“双录”。
而在问及在广发行购买理财产品是否需要“双录”时,庄经理等均称:在银行网点均会“双录”,但客户自行操作则无法进行“双录”。
发稿前,扬子晚报记者从广发银行镇江分行及张某处均获悉,目前已有156万元打入张某家人账户内。另外,记者还看到了一份“申请函”,函中称“该产品发行公司愿意先行垫付部分款项200万”,并通过广发行支付给张某。但函中没有支付的具体时间。
如果说200万元能及时支付,这样就有356万元入账。但不算利息,还有144万元本金未到账。张某还称,这500万元资金不可能一年没有收益,她在本金到位后,肯定会向广发银行镇江分行主张5.6%的大额保本利息。
那么,张某的500万本金,何时能全部到位?其主张的利息,最终又将如何解决?扬子晚报记者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余鹏飞
版权声明: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旨在传递更多信息,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