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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是如何运作的,信托是怎么运作的

2023-07-13 23:38:41 互联网 未知 信托

信托公司是如何运作的,信托是怎么运作的

接下来谈谈信托公司的具体业务怎么开展的,其实重点也就是说说资金信托是怎么玩儿的,毕竟这是市场上最最主流的业务方式,而且最近几年都被玩儿出花来了,可能就快要被玩儿坏了。资金信托是大部分信托公司主要的业务,也是收入的主要来源,最近有些行业大佬主推的土地流转信托、家族信托之类的,目前还只能说是未来的战略方向之一,暂时还无法构成行业主要的支柱业务和收入来源。资金信托本质上是信托公司接受投资人的委托,为投资人的利益管理和处分受托资金,从而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目的的一类业务。信托公司接受委托的资金如何使用完全由信托公司决定的业务,一般归类为自主管理业务;信托公司接受了委托人的资金同时也约定投资指令由委托人决定的,一般归类为通道业务;在这两类业务中,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的责任是完全不同的,当然普通的投资人并不需要了解的这么详细。

至于前文答案中大量提到的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融资等等只不过是近两年来资金信托的头像比较集中的领域,并不能与信托业务划等号,在当年股市6000点的时候信托的主流可是阳光私募,资金的运用对象是二级市场股票投资,2012年债市火爆的时候也有一些针对债券市场的信托制阳光私募出现,近期货币市场利率走高,相信各家信托公司的资金池投向有很多都是同业存款。这些都只是资金的运用方式不同而已。

考虑到单一信托基本属于机构业务,与普通投资人关系不大,下面主要谈谈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出现本意是监管层希望约束和管理国内信托业务的发展,因而制定了一个标准的产品规范,并且出台了一个重要的管理办法。在监管层指明了方向之后,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做为合法集资的利器就突飞猛进的开始发展。之所以叫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首先是因为这个信托可以集合很多很多个投资人的资金,通常来说,很难有大量的有钱人意见完全一致的自发把资金用于同一用途来获利,而信托公司可以通过明确资金的投向、期限以及可能的预期收益,来制定一个计划,并以这个计划通过信托的形式向多个有钱人进行募集资金,因此这个东西叫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这样也就形成了目前主流的反向操作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信托公司我应该先找到一个投资的标的(也就是很多人提到的融资项目),然后制定一个计划(包括期限、规模、收益、风险控制措施),然后向投资人募集资金(就是各种卖,自己直接卖、通过银行卖、或者其他机构等等)。前面描述的这个过程,就是超过80%的信托业前台业务人员在做的事情。可以简而言之为找项目、批项目、卖项目。

具体到一个房地产项目或者一个政府融资平台项目或者一个其他不管什么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对于投资人而言,解决的是资金投放出去获得收益的问题,对于资金获得者而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资金提供方,解决的是其融资的需求,对于信托公司而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信托公司自主管理的对象,要承担项目筛选、后期管理、收益分配清算等等工作。在这个过程里,资金获得者要支付相应的对价,无论是以贷款利息还是强制分红还是什么其他的方式,而信托公司收到收益之后,要按照预先的约定扣除自己的受托管理费用(这就是信托公司的收入来源)和其他相关的费用(律师费、保管费等等)之后向投资人分配。

写到这里,对于简单的信托业务或者信托计划应该大致讲的差不多了,下面谈谈经常会出现的几个误解,顺便吐槽一下。

1、信托就是理财产品:这是完全错误的一个概念,在国内的语境下,理财产品单指狭义的银行理财产品,即银行表外的特定业务的名称,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属性和判断这里不再展开,但信托计划不等于理财产品。甚至更夸张一点来说,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不管是不是在银行柜台卖的,不管是不是银行的理财经理明面或者私下里卖的,跟银行关系都不是很大(中诚那事儿得另说),银行既不为资金安全负责、也不为投资收益负责,所以在银行买信托出风险了去银行拉横幅是很无厘头的事情,虽然信托公司多数乐于见到这一景象。

2、信托是保本保收益的:这是更加错误的一个概念,任何一份信托合同里都不会出现保本保收益的描述,当然销售信托的各路“神仙”们口头上可能说成各种各样,但是,信托如果承诺本金和收益不受损失,就是直接违反信托法,可以起诉信托公司欺诈,估计一告一个准,收益比买信托高多了。一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风险属性与投资标的和信托公司的管理能力息息相关,信托计划出风险了,要么是信托公司选择项目水平有问题,要么是投资下去之后管理没跟上。

3、信托计划有刚性兑付所以万一出风险信托公司会出钱赔偿:这句话在目前的环境下部分正确,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责任是尽职,这是一个职业道德感很强的概念,在目前完全无法衡量职业道德感和从业水平高下的环境下,在监管层的维稳思路下,各家信托公司只能用刚性兑付代替品牌和声誉建设。但是从业务实质来看,信托公司的义务不包括以自有资金补偿受托人的损失,投资标的出风险了还有增信措施,增信措施无法弥补损失的话那就要看信托公司在选择项目和管理过程中是否尽责,极端一点来看,如果哪个房地产项目摊上地震,投资标的全部标的资产和抵押担保资产全部震没了然后变成了一个湖泊,这种情况下恐怕刚性兑付就毫无道理了。只是现在监管层认为放开刚兑风险太大,而且投资人群体也不那么成熟,恐怕距离那一天还比较遥远。

4、信托计划都没风险/风险很大,可以随便买or不能碰:任何极端化的说法多半都是错的,怎么判断一个信托项目的风险,我对于普通的投资人的建议只有一个,找到你周边认为最专业的人咨询一下,考虑到国内这个类型的付费中立机构基本没有,只能是找朋友找亲戚找你信任且懂得的人去替你判断你不能了解的风险。毕竟从现在的情况看,信托计划确实是相当数量的投资人能够接触到的收益比较高的投资标的。不得不吐槽一句目前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实在太严重,很多人总是习惯了对专业的不尊重,从对待医生的态度到对待投资的态度都一样,宁愿听信舆论的忽悠也不愿意相信专业人员的判断,宁愿投资的标的出了问题去拉横幅也不愿意在事前被忽悠的时候做一点了解咨询一下别人。有些时候,看到市场上一些高风险的信托产品在信息披露里模棱两可含混不清的表述,都不知道他们怎么卖出去的,销售过程不可想象。

5、政府项目风险很高/很低:只能说一句,不同地方的政府的不同项目的风险水平相差非常之大,甚至可以说判若云泥,写不动了就不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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