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务分类改革即将落地 存量业务拟设5年整改期
信托业务分类改革即将落地 存量业务拟设5年整改期
2023-09-16 08:49:08 来源: 证券时报 作者:杨卓卿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打开手机微信扫一扫
备受关注的信托业务分类改革推行路径进一步清晰。
证券时报记者独家获悉,近日,监管部门召集部分信托公司举行信托业务分类座谈会。监管人士在会上透露,《关于调整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即将正式出台,针对信托公司原有存量业务设置了5年过渡整改期。
此外,业务分类改革将通过差别化监管的方式,允许高评级信托公司开展创新业务,同时限制低评级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信托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与会人士还透露,未来融资类信托业务将保留一定比例,不会完全消亡。
业务分类改革
与监管评级挂钩
根据监管部门今年4月向信托公司下发的《关于调整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信托业务分类征求意见稿》),信托业务将被划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其中,资产管理信托项下有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信托、权益类资产管理信托、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信托与混合类资产管理信托等4项分类;资产服务信托项下有行政管理受托服务信托、资产证券化受托服务信托、风险处置受托服务信托和财富管理受托服务信托等4项分类,且这4项分类下尚各有细项分类。
按照要求,信托公司应对各项存续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存量业务整改计划。对于基于信托关系开展的私募基金管理等业务,按照严禁新增、存量自然到期方式有序清零。对于其他不符合分类要求的信托业务,在资产管理信托项下单设待整改信托业务一类,将相关业务归入此类别,按照业务特点有序实施整改。
有消息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透露,监管部门近日召集部分信托公司举行信托业务分类座谈会,监管人士在会上透露,《关于调整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即将正式出台,针对信托公司存量业务设置了5年过渡整改期。此外,业务分类改革将通过差别化监管的方式,允许高评级信托公司开展创新业务,同时限制低评级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信托业务。
某业界观察人士坦陈,将信托业务分类改革挂钩监管评级并不意外,“监管部门对信托公司分类监管酝酿已久。今年4月下发的《信托业务分类征求意见稿》也提到,为了配合新的业务分类,监管部门在同步完善信托公司的资本管理、流动性管理、监管评级、信托保障基金缴纳、信托产品登记等监管机制。”
5月18日,2023年中国信托业年会以线上形式召开,中国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肖远企出席会议并讲话。肖远企指出,为推动信托业顺利转型发展,当前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进行科学的信托业务分类。将信托业务划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细分。通过科学分类厘清不同信托业务的边界,并使不同信托业务的表述更加通俗易懂、简明扼要,方便全社会特别是信托委托人理解。二是研究推行信托公司分类监管。初步考虑根据信托公司监管评级、资源禀赋、受托管理及风险抵御能力等不同,对信托公司在业务范围、展业地域等方面进行差别化监管,鼓励信托公司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之路。
融资类信托业务
仍将保留一定比例
监管部门推行信托业务分类改革,旨在促使信托公司摆脱传统路径依赖,明确信托业务转型方向,以信托业务方式规范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探索资产服务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各类新业务。
不过,由于《信托业务分类征求意见稿》陈列的改革框架不包含融资类信托,一度令业内人士担忧“融资类信托即将退出历史舞台”。彼时,业界观察人士普遍认为,融资类业务(信托贷款)属于存量梳理状态,需要归入特殊一类且限期整改,因此很可能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事实上,根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的最新信息,未来融资类信托业务仍将保留一定比例,不会完全消亡。
来自中国信托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信托资产规模为21.11万亿元,较一季度末增长9483亿元,环比增速4.70%。其中,融资类信托规模为3.16万亿元,较一季度减少2204亿元,环比降幅6.51%,比上年同期减少9668亿元,同比下降23.41%。
今年初,银保监会信托部主任赖秀福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将要对信托业务的分类进行调整。他同时表示,融资类信托在新的分类中不会再出现,并不是说没有融资的功能,只是融资功能少量存在,特别是资产管理信托这类业务也涉及资金的募集。
关键词阅读:信托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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