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务分类新规或需配套细则,业界关注融资类信托业务界定进一步明确
备受关注的信托业务分类新规已于6月1日起实施。新规实施后,信托公司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在业务调整中面临的最大挑战是什么?
3月24日,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下称“通知”或“新规”)。通知自6月1日起实施,各信托公司应当于通知实施后30日内将存续信托业务分类结果和整改计划报送属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
非标融资类信托业务如何界定尚待明确
“信托业务如何分类,主要立足于三个基本原则:一要符合信托的法律结构,二要体现信托的市场需求,三要符合监管政策的导向。”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联席主任周小明向澎湃新闻分析称,原有分类符合信托的法律结构,体现了融资信托和通道信托的当时主流市场需求,也符合当时的监管政策和导向。
新规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25个业务品种。此前,信托业务按功能划分为融资类信托、投资类信托与事务管理类信托。
周小明表示,如今对信托业务分类进行调整,主要是原有分类已经不能充分体现信托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及监管政策的导向性要求。这主要体现在原来融资信托主要是做非标债权业务,现在非标债权融资业务在经济结构转型中,需求减少、风险增加,政策上也予以限制;以及在经济结构转型中,原来事务管理信托中主要是银信通道的合作业务,也出现了一些监管套利的情形,现在政策上也加以严格限制。根据这样的情况,才考虑信托业务重新分类。
澎湃新闻注意到,对于落实信托业务分类新规要求,一些信托公司比较关注监管具体会如何界定融资类信托业务,比如新规实施后在资产管理信托业务中是否可以开展发放贷款等业务。事实上,发放贷款业务在资产服务信托方面已有相应解释。3月24日,原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通知》要求信托公司开展资产服务信托,原则上不得发放贷款,也不得通过财产权信托受益权拆分转让等方式为委托人融资需求募集资金,避免服务信托变相成为不合规融资通道等等。
一位信托公司业内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目前,信托公司对于实施新规的焦点,还是在于非标融资业务到底能不能开展。
百瑞信托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陈进向澎湃新闻分析称,在新规下,资产管理信托和资产服务信托可能是行业未来的发展重点,特别是资产服务信托可能迎来较大发展空间。根据新分类来看,资产服务信托是信托公司专属业务,是不用适用资管新规的,它和信托公司传统的业务区别还是较大的,主要发挥的是信托服务功能。资产管理信托适用资管新规,需要信托公司和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形成差异化竞争。
周小明认为,新分类项下的资产管理信托,主要在监管上和2018年资管新规要进行衔接,核心就是要净值化管理、去刚兑、降低非标债券融资的比例。这符合新的市场需求,实际上目前在资产管理市场上,对于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的资产管理需求,资产管理产品其实还是不能有效供给的。因此,资产管理信托的市场基础还是挺雄厚的。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资产服务信托是信托真正的本源业务,在当前和以后的环境下,市场对这类业务的需求体现了较大增势,尤其是财富管理服务信托需要通过信托的结构去安排。未来各种各样的财富管理需求,实际上是很大的市场。”周小明表示,新分类体现了当前以及未来信托市场的变化,也贯彻了金融回归本源、信托回归本源的监管导向。
澎湃新闻注意到,新规明确信托公司应当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方式开展资产管理信托。
陈进表示,短期来看,融资类信托业务怎么去分类以及未来发展可能是行业比较关注的问题。
资管研究员袁吉伟向澎湃新闻表示,融资类或者非标业务在信托公司的业务总量中还是很重要的,目前监管部门并没有明确如何处理融资类业务。按照近年的监管态势,监管部门是在持续压降融资类业务的,根据资管新规的要求也是要严格限制非标资产投资的比例的。
“目前,分类新规主要解决业务整体划分问题,后续针对资产管理信托等具体业务类别,监管部门会有更详细的要求,到时候会进一步明确要求,预计最快下半年就有可能征求意见。”袁吉伟说道。
“专而精”“小而美”的差异化发展道路
新规要求,信托公司做好业务分类工作,准确划分各类信托业务,并在此基础上明确发展战略和转型方向。
“在过去10多年中,信托公司大多注重开展融资类信托业务,因而各个信托公司的业务开展具有同质化趋势,在展业过程中信托制度的独有优势也未能充分发挥。”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邢成向澎湃新闻表示,随着各项监管新规的出台,信托公司在发挥资产管理业务功能、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要求驱动下,开始了信托业务转型之路。新规再次体现了信托公司差异化转型的趋势。
邢成认为,新规的颁布,一方面为信托公司展业方向指明了道路,另一方面也为后面分类监管进行了制度准备。信托公司分类监管将初步考虑根据信托公司监管评级、资源禀赋、受托管理及风险抵御能力等不同,对信托公司在业务范围、展业地域等方面进行差别化监管。
邢成表示,伴随着信托行业差异化监管时代到来,依托自身股东及资源禀赋,充分发挥自身比较优势,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之路将成为信托公司的必然选择。“大多数信托公司将逐步摒弃广而不精、博而不专的‘大而全’外延式经营模式,不再盲目追求无所不能的所谓‘金融超市’战略,‘专而精’‘小而美’内涵式发展,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产品模式,将成为信托公司2023年重要的发展方向。”
周小明表示,按老分类开展的存量业务是信托公司过去的基础业务,而按新分类开展的增量业务需要时间来增长,所以旧的发展动能在衰减,新的发展动能还没有起来,那么就有一个新旧动能更替的过程。
“从整个行业角度来看,由于新分类项下新发展动能的市场基础还很雄厚,政策也很明朗,假以时日还是有很大的发展前景。但从每个公司个体来讲,情况可能不一样。有的历史包袱重一点,转换的速度就慢一点,如果对新分类业务类型所必需的商业模式认识不足、信心不足,那么新的发展也会缓慢一点。”
周小明认为,就信托公司个体而言,如何迅速解决存量的历史遗留问题,找到与新分类业务相匹配的商业模式,并进行重新的战略塑造,重构组织形态,重新打造核心竞争能力,这是一个最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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