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是什么意思?特点及功能介绍
1.信托
信托的起源并非来自于法定,最初也不具备金融属性,业界一般认为信托关系最早出现在中世纪早期的英国民间。当前,信托的定义一般是指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关系,委托人会将财产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会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并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来对财产进行管理或处分。
2.信托的特点
(1)信托财产与委托人其他财产独立,即信托财产不属于委托人,与委托人的财产之间具有破产隔离的作用;
(2)信托财产与受托人自己的固有财产之间的权属关系也是相互独立的,也就是说如果受托人因为经营不善导致破产,那么信托财产并不会因为在受托人名下管理就归为清算财产的范围;
(3)不同信托财产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即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产品之间是相互独立的,任何一只信托产品的管理运用不会对另一只信托产品产生影响。同时,管理具有连续性。按照约定的程序,确定生效后,并不会因为委托人灭亡、消失而终止。即使当发生受托人灭失的情形时,信托产品也能产生新的受托人。可以理解为,那基于合法的信托目的,只要信托财产还存在,它就能被一直运用和处分。
3.信托的功能
在我国,信托是一种法律制度,制度的权力源于法律赋予,制度的服务对象是财产,所以可以将信托理解为,是一种法律规定的服务于财产的关系。信托制度的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即财产转移功能和财产管理功能。
(1)财产转移
当委托人将受益人设立为自己以外的其它人时,实际上在进行一项财产转移的活动,把财产从自己的名下,转移到别人名下。
(2)财产管理
管理是件耗时的事,想要做好必须花费时间;投资是个技术活,需要一定的知识准入,所以对于只有财产而无时间和技术的人员来说,可以通过信托将事务交给信托机构,实现财产的保值增值,这一过程又体现为一种财产管理制度。
以上梳理了信托的定义、特点及功能,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想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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