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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的区分

2023-07-16 19:24:28 互联网 未知 信托

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的区分

原标题: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的区分

【全文】 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的划分是信托类型的基本划分。需要反复重申的是,信托类型的划分是多个维度的,营业信托和非营业信托是一个维度的划分,民事信托、商事信托和慈善信托是另外一个维度的划分,坚持把信托法上的民事信托、营业信托和慈善公益信托按一个维度划分,是注定得不出结论的。 1 赠与型 V 交易型 民事信托,是委托人通过受托人在家庭或亲属内部进行的财产无偿转移的工具。而商事信托则是一个商事交易的工具。 民事信托基本上是他益信托,虽然有时委托人也会成为多个受益人之一;而商事信托基本上是自益信托,即委托人和受益人是同一人,虽然商事信托多个委托人=受益人的现实会隐藏这一点。有时,商事信托也会采取先设立自益信托然后出售信托受益权的方式。 由于信托从产生上基本上是民事信托(家事信托),所以早期的信托功能主要是财产转移,早期的信托法属于财产转让法(law of conveyance)的一部分。而商事信托在现代社会开始普及,其主要的功能是财产管理。从财产转移到财产管理被认为是信托功能的一大转型。现代的家族信托虽然在最终实现财产转移的目的,但也不可避免地具有了一定的财产管理功能。 需要澄清的是,家族信托本质上是民事信托,家族信托并不妨碍它附带有使家族成员或者亲属以外的人受益的目的。 2 受益权的个性化 v 同质化 民事信托中,受益人的受益权可以各有不同。有的受益权的内容是取得现金,有的是取得古董字画等动产,有的是取得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有的是取得股权,有的可能是分红或者存款利息,有的可能只取得房屋的居住权,有的受益权甚至是或有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是不是一种既成的民事权利都成问题。民事信托的受益权是有个性的。因此,概括性地讨论信托受益权的性质是不恰当的。 在商事信托中,如果存在多个受益人,其受益权基本上是同质的,特别是在受益权证券化的时候更是如此。例如,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财产已经基金化,每个受益人享有的只是份额化的权利,受益人之间的受益权只有量的区别,没有质的区别。即使在分层的商事信托当中,在某一类的受益人之间的权利仍然是同质的。很多时候,商事信托是公司、合伙等的替代工具,信托受益权和股权非常类似。 3 是否有多数受益人 在民事信托,特别是家族信托当中,可能存在多数受益人。但是绝大多数情况下,民事信托的受益人的人数较少。 而在商事信托中,很多情形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年金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中,都会出现多数受益人的情形。 在需要受益人行使权利的场合,商事信托可采用多数决的方式。而民事信托一般不采用这种方法。 4 委托人意思的作用 信托法要求,不管什么类型的信托,受托人都要遵照委托人意愿管理信托事务,但是,委托人的意愿在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当中有不同的体现。 在民事信托中,信托文件的签署更好地体现委托人的意愿。委托人就信托目的的确定,受益权的归属,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的确定,受托人的权限范围、信托存续期限等可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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