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信托的三大认知误区,你中招了没?
原标题:保险金信托的三大认知误区,你中招了没?
今年以来,上亿元的保险金信托大单频繁出现,“保险金信托”吸引了越来越多客户和保险、信托领域从业者的关注。
保险金信托,既有保险确定性、专业性、杠杆性等方面的优势,又具备信托灵活性、独立性、适用性等方面的特长,可谓“强强联合”,能更好地满足中高净值客户的多元需求,因此越来越受到客户的青睐。
然而,因为保险金信托在国内的发展时间还不长,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还不够完善,所以很多人对保险金信托存在着一些误解。
下面三大误区,是很多客户乃至从业者都经常踩到的“坑”:
误区一:保险金信托就是一种理财产品在现实中,人们经常说的“买信托”,其实买的是集合资金信托。所谓集合资金信托,就是你把钱投资到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拿你的钱到项目或市场上去运作,赢利之后,再返还给你本金和收益。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集合资金信托是一种理财型金融产品。集合资金信托一度是信托的主流形态,因此很多人一提起“信托”,首先想到的就是理财,以至于保险金信托也受到“连累”,被误认为是一种理财产品。
其实,从某个角度上来说,保险金信托是家族信托的一个分支。和以财产增值为目的的集合资金信托不同,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的核心功能是法律架构下的财富保护和传承,投资增值功能倒在其次。
虽然目前的官方文件中,还没有保险金信托的明确定义,但最近几年,相关业务已经在多家金融机构广泛展开。保险金信托是保险与信托相结合的一种跨领域的金融服务,包含了保险和信托两个法律关系,相关服务也由两类金融机构提供。保险金信托的一般运行模式是:投保人投保,受益人为信托公司;同时,投保人作为信托的委托人,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文件;信托公司取得保险金后,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并分配信托财产。
当然,保险金信托的模式也在不断创新之中。比如,一种新的保险金信托模式是:投保人在购买大额保单的同时,设立一个小型的资金家族信托,将保险的投保人变更为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交纳续期保费;或者委托人(资金持有人)直接设立资金家族信托,由信托公司担任投保人和受益人,交纳保费、领取保险金,并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分配信托财产。
无论哪种模式,我们都可以看出,保险金信托的主要功能不是理财,而是保险金进入信托账户后的财产再管理。也就是说,保险金信托的功能核心是财富管理服务。
误区二:保险金信托一定会带来高收益在保险金信托的架构里,“保险”一般指的是人寿保险(终身寿险和年金保险居多)。人寿保险,尤其是终身寿险,本身具有一定的杠杆效应,可以放大信托财产的规模。保险金信托的这一功能,
版权声明: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旨在传递更多信息,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