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时代境内家族信托的机遇与掣肘
近年来,随着国内高净值人群1不断增加,家族财富的管理、传承与保障需求日趋旺盛,家族信托业务这一滥觞于海外并在大部分西方被世界广泛运用的财富传承解决方案在国内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境内家族信托也逐渐兴起。
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国家外管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下称“《资管新规》”),对包含信托业务在内的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提出了严格监管要求和较高的准入规定,信托业务亦因此面临业务转型的巨大机遇与挑战。
2018年8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信托监督管理部向各级银监局信托监管相关处室下发《信托部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信托函[2018]37号,下称“银监37号文”),首次对“家族信托”进行定义,并阐明了设立家族信托所需满足的条件与不得设立家族信托的排除情况。更重要的是,银监37号文进一步明确,家族信托与公益信托都不适用《资管新规》的相关规定,即银监37号文将家族信托与《资管新规》所辖的各类资产管理产品相区别,赋予家族信托特别的法律涵义。
因此,在此背景下,境内家族信托这一“蓝海业务”毫无疑问将成为广大信托公司业务发展方向。为了更好地研究与运用家族信托这一财富传承工具,我们对目前家族信托业务的政策利好和实践中业务开展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探索,为我们的客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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