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信托”如何实现“1+1>2”?
保险金信托,顾名思义是一项“保险+信托”的业务,其背后对应的是不同的金融子行业,共同目的是服务金融机构高净值客户。
从官方定义看,保险金信托是指单一委托人将人身保险合同的相关权利和对应的利益作为信托财产,当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条件发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约定将对应资金划付至对应信托专户,由信托公司按照信托文件管理。
按照以往的保险合同,当给付条件发生时,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这就完成了履约。那么,保险金信托将对应资金交给信托公司,是否多此一举?对各方有何好处?
近些年,随着保险金信托业务的逐渐普及,人们开始了解到,将保险与信托、法律工具有效结合,是对保单服务内容的补充和延伸,能够让保险的财富保障功能更加完善。从信托公司的服务角度看,对于尚未达到千万元级家族信托门槛要求的客户,保险金信托因其独有的结构和优势,能够满足客户在代际传承、财富分配、风险隔离等方面的现实诉求。
需要注意的是,作为一项新的财富传承业务,保险金信托横跨多个金融子行业,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整个业务模式涉及保险和信托等多类机构和人员。在此背景下,保险金信托业务链条上的各方需协同合作,才能真正实现“1+1>2”的效果。
一方面,各方要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从业内人士的呼吁来看,完善的制度规则和标准化的流程操作很重要。要完善保险金信托制度规则,优化信托与保险的跨业合作机制,打破信保市场合作壁垒,促进提升保险公司、银行、信托多渠道合作意愿。
另一方面,各方需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传统的保单成为保险金信托后,各方要加力提供专业服务。比如,保险公司与信托公司都要了解保险金信托的运作逻辑,开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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