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财富传承工具:赠与、继承与信托的比较分析 私行智库 分享私行智慧 见证财富成长 关注 一般情况下,赠与、继承与信托,是家族财富传承规划过程中,使用最多的三种工具。...
来源:雪球App,作者: 邀请来茶融舍聊投资,(https://xueqiu.com/9469026932/142556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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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赠与、继承与信托,是家族财富传承规划过程中,使用最多的三种工具。我们通过十多年服务高净值客户财富传承的经验,将三者各自的优缺点一一进行比较。
所谓“生前赠与”,是指将部分或全部财产在有生之年,以一次或分次的赠与方式进行全数移转。
“生前赠与”的利弊分析如下:
生前赠与的优点
1、节税优惠:这是世界各法系中,节税最优的一种所有权传承方式。比如,按照台湾的法律,每人每年有111万元的赠与免税额度。若是利用分年赠与的方式将每年的赠与总额控制在111万元之内,可以享受免课赠与税的税赋优惠。若能够善用赠与免税额,及早做好长期规划,20年即拥有2220万元的赠与免税额,长期的节税效果不可忽视。
2、所得分散:同样以台湾地区的法律为例,若是个人的所得已达综合所得税的最高税率40%,加上个人的银行存款、公债利息收入已超过所得税的利息优惠27万元时,仍须并入课税,建议运用赠与方式将部分资产赠与成年子女,利用子女申报来分散所得,一来可适用子女较低所得税率,以及另一个27万元的储蓄特别扣除额,也有所得税的节税利益存在。
3、让子女学习用钱:将钱财赠与移转给子女,让子女能提早学习如何运用数量较为庞大的金钱,建立子女完善的金钱观念。
4、子女有创业本钱:以分年赠与的方式为子女准备资金,让子女在成年时,若有意自行创业,能有充足资金,完成自我抱负及理想。
5、依自我意志分配:财产所有权人可在生前意识清楚之时,依自己的意思决定财产的分配调度。也可以依子女能力或性向分配管理不同性质的资产。可较灵活,同时避免继承时因分配遣产不均而引起家族纷争。
生前赠与的缺点
1、丧失所有权:生前赠与出去的财产已属于受赠人所有,赠与完成即失去财产的所有权,对于财产也将无法掌控。若受赠人任意处分或不当管理财产,赠与人也无法实质约束其行为。
2、子女不求上进:随着父母赠与子女的财产与日俱增,子女因不用辛勤工作即可坐拥万贯家财,容易造成子女的惰怠心理。依赖父母供给即可衣食无缺,不会努力奋发向上,成就自我的大事业。
3、子女挥霍家产:过早给予子女大笔金钱,若在子女年幼时未教育正确的金钱观念,则子女在获得大笔的财产之后,易造成其任意挥霍、花钱如流水,甚至因而败掉家产。类似的案例在报章杂志上屡见不鲜。在赠与完成之后,即无法撤销也无法掌控,这是“生前赠与”的一大缺点。若是子女对金钱的观念不健全,是否适合生前赠与,得多加考虑。
4、老年生活无人照顾:将所有资产移转至子女名下,造成年老的父母名下已无恒产。若将来丧失所得能力,甚至重病在床急需用钱之时,不孝子女却不愿回头来照顾父母的生活起居,使得有人子孙成群却穷困潦倒,晚景凄凉。这些现象在当初做生前赠与时都应考虑周详。
“身后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身故后名下所有未移转出去的财产,于继承日后以继承的方式移转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以下分析“身后继承”的利弊。
身后继承的优点
1、税务利益:站在世界的法律视野来观察,遗产税和赠与税两相比较之下,可以发现遗产税的规划空间较为灵活,免税额加扣除额的空间相当宽广,税率也较赠与税率较为宽松。适当的规划留待身后继承,会比在临终前盲目地移转资产更为安全。此外在不动产部分,土地若是以继承方式移转给下一代,在允多国家可免征土地增值税。对于增值成本过高的土地,留待继承会较生前移转较为划算。
2、代子女管理保护资产:将财产留到继承再来移转,考量子女年幼尚无管理能力,或者另一方面是子女即使已成年,但管理资产的能力尚未成熟,做父母的总放不下心。所以生前代为管理,直到子女成熟后有能力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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