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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保险金信托」解决财富传承五大难题 保险金信托真实案例视频播放大全最新

2023-07-19 21:29:14 互联网 未知 信托

真实案例!「保险金信托」解决财富传承五大难题

给完以后就是接。完美的财富传承是在接的全流程中规避风险,尽量无损地、和谐地让后代顺利接过财富。

接过财富不是财富传承的终点,只是接得住的第一步,财富的有序传承很关键的一步在于如何管理财富,使财富能够“抗周期”、“防风险”,实现保值、增值。

财富传承“给、接、管”三个字看起来并不复杂,但现实生活中,财富传承经常是纷争不断、难上加难。数据显示,法院审理的继承纠纷从2014年激增,至今年已有14万件。根据数据预测,中国未来20年将有39万亿财富由第一代创始人传给第二代。科学的财富传承,势在必行!

那么,财富传承主要面临哪些难题呢?这里列出常见的5点难题:

1.证明手续繁杂,时间金钱成本巨大;

2.不能保证个人意愿;

3.作为子女夫妻共同财产,纷争较多;

4.遗产用于债务清偿;

5.继承中的税和费。

第1难

手续繁复周期长

北京卫视曾报道过一个房产继承手续繁复的真实案例。李某为了继承他父亲的房产,耗时两个多月办理,这期间不断奔走各单位收集房子最初归属人他爷爷奶奶的相关证明,后因为他奶奶再婚,也需要提供后爷爷的一系列证明。

看似简单把自己的房产给到独生子女,背后牵涉的人员及证明众多。若是多个子女,繁复程度可想而知。

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死亡证明、关系证明、财产证明、意愿证明。通俗来说就是要证明“我爸是我爸,我妈是我妈”等一系列证明资料,甚至哪怕老一辈已故,也要拿出证据证明“我爷爷是我爷爷,我奶奶是我奶奶”。光想想就心累!

有人也许会问,有遗嘱是不是继承就万事大吉?然而遗嘱只能解决意愿,并不能简化流程。该走的流程、该办理的手续同样不能少,因为谁都不能保证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

对于富裕人士,财富量级越大,家庭关系越复杂,就越考验人性,流程也更加复杂,周期可能达三五年之久。如果在继承过程中,有任何一位相关继承人,对遗产分配提出质疑,最后只能走上法庭,对簿公堂。

✔解决方案——保险金信托,实现完美的“给接管”

传统的法律继承是面对面,所有人的分配数额都一清二楚。而保险和保险金信托是背靠背,可以绕过继承权公证,无需经历繁复的公证,每个继承人只需要知道自己的情况,无需他人配合。

保险可指定明确受益人,突发意外时受益人自己直接领取受益金,无需其他人协商和同意,免去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之苦。

保险金信托是保险的升级,将一次性给付变为分期给付、灵活分配、按需分配、按条件分配。遗产可规划为子女的教育金、创业金,父母的养老金,子女配偶的生活费用,其他成员的生活费用等,还可以做慈善公益。

保险金信托完美实现了财富的“给接管”。保险有合同保证,如此有钱可以传给后代;信托受益人个人领取,无需他人配合,钱来了二代也接得住;保险金信托设置的领取条件,让财富分次给付,而且能做到奖惩有方。

第2难

不能保证个人意愿

实践案例感受——DIOR女士的烦忧

DIOR女士,连锁品牌女装经销商,40岁,与丈夫离异多年,独自抚养10岁的女儿。亲弟弟自大学毕业后一直跟着她打拼,是她的得力助手。弟弟现在已经成家立业,有了一个儿子。DIOR女士父亲已故,母亲仍在,主要由她出钱赡养,弟媳妇出力照顾,一家人关系融洽,生活美满。

DIOR女士在一次体检中,检查出肺部有阴影,后深入检查排除重疾,但是虚惊一场的DIOR女士不得不思考未来。

DIOR女士主要有三大诉求:

1.女儿至25岁研究生毕业的教育金和生活费;

2.母亲颐养天年的养老金;

3.企业持续经营。

我们来推演一下DIOR女士的未来。

情形一:什么都不做

如果DIOR女士不做任何财富分配规划,按法律规定财产第一继承人是她的女儿和母亲。看似女儿和母亲一人分得一半财产,但是母亲年纪已大,能否管理得了继承的财产还是个未知。对于才10岁的女儿来说,更是如此,犹如“小儿持金过闹市”,谁见了都想抢一把。

这样看来,实际上DIOR女士的遗产,一半是给了母亲财产的继承人弟弟,另一半是女儿的监护人前夫。奋斗半辈子,辛苦打拼的钱,最终没有给到自己想给的人。

情形二:只做保险规划

如果DIOR女士只做保险规划,无论她给自己买重疾险、终身寿险还是年金险,受益人为女儿,或者是DIOR女士给女儿买,受益人是她自己,若是万一女儿成人前发生事故意外身亡,女儿的财产依旧是归监护人前夫。所以只规划保险,女儿的结局和DIOR女士什么都不做是一样的。

情形三:规划家族信托

如果DIOR女士规划家族信托,家族信托需要一次性缴纳1000万,规划资金起点太高,影响企业现金流,若是DIOR女士想扩大店面,必然会有所影响。

✔解决方案——保险金信托2.0,保证个人意愿的延续

保险金信托2.0方案设计投保人是信托,被保人是DIOR女士,受益人也是信托。DIOR女士作为信托委托人,签订信托协议,后续保费由信托划扣资产保护与隔离,DIOR女士的遗产会按照信托协议进行分配。具体的分配方式如下:

♥给女儿的分配

●十八岁之前领取固定生活费,防止监护风险,保证女儿日常开销;

●领取每阶段学费,也可设激励条件,激励女儿学有所成;

●规划婚姻祝福金、创业金、生育奖励,在人生重要时刻给予支持;

●规划买房买车、医疗报销、紧急备用金,以防女儿紧急时刻急需用钱。

♥给母亲的分配

●为母亲规划与生命等长的养老金,让母亲养老无忧;

●规划医疗报销、紧急备用金,解决母亲看病等紧急情况。

♥给弟弟的分配

●为弟弟规划紧急备用金,在弟弟紧急用钱之时提供帮助;

●帮扶弟弟一家也是表达对侄子的额外关怀。

信托初看是理财工具,再看是法律安排,认真体悟后,其实是人性。人性最是复杂多变!世界上有两样东西不能直视,一个是太阳,一个是人性。所以,我们需要用信托制度来防止人性道德底线的崩坏。

第3难

作为子女夫妻的共同财产

何谓夫妻共同财产?我们可以从《民法典》中获得明确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同时,《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五条 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比如婚后受赠,女方父母在女儿女婿结婚后,给女儿转账了100万,这100万就是婚后受赠,属于子女夫妻共同财产,实则给到女儿的只是50万。当然,也包括子女婚后给的股权、房产等都属于子女夫妻共同财产。

说到继承,比受赠更易受损。如若父母去世,留下的所有财产,女儿按法律规定继承,而女儿继承的所有遗产,皆为子女夫妻共同财产。哪怕是父母头天去世,女儿女婿第二天离婚,女婿都能分走所有遗产的一半。

子女幸福人人期盼,但是万一不幸福的代价是祖上家业的一半,你能承受吗?要避免子女婚姻关系对资产的影响,作为父母必须提前做好规划,让财富可以精准给到子女。

✔解决方案——保险金信托分次给付,告别“一次性给付”的混同风险

现在我们都应该知道,孩子接得住财富不是人生终点,能管理得好才是。因此指定受益人并不是终点,一次性给付后混同是更大的风险。

实际生活中,夫妻之间的每笔开销,都不可能做到百分百留下“证据”。而保险金信托可分次给付,告别“一次性给付”的混同风险。

投保人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协议,指定信托公司为保单受益人,然后根据信托协议进行分配。子女作为受益人,约定领取的每一笔都是个人财产,对子女的婚姻持续进行奖励,子女有孩子之后有生育奖励,等等。

婚姻财富规划良言“孩子可以感性,父母必须理性”。有了保险金信托,父母可以毫无顾虑地对子女说“我永远爱你,无论你是自己,还是和谁在一起。放心自由去爱吧!我已经在你身后筑好了财富的铜墙铁壁。”保险金信托就是为子女美好生活筑起的财富铜墙铁壁。

第4难

遗产用于债务清偿

先抛出一个问题:“留下遗产是好事还是坏事?”

通常大家都会认为,肯定是好事,总比留下债务好。这样说也没错。但是从法律上来讲,留下遗产并不是好事。一旦财产被定为遗产,必须先还债务,还要面临遗产税的征收。

常言道“父债子还”。父母去世后留下的遗产,按法律规定在缴纳了一定税款,并偿还了父母生前的债务后,剩下的财产子女才能合法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最好的结果就是不要给子女留下遗产,而是要留下不是遗产性质的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1988.3.24)

一、根据我国保险法规有关条文规定的精神,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

因此,给我们的财富传承启示:资产的数量很重要,资产的性质更重要。保险及信托可实现资产变性,把“遗产”变为“非遗产”,使受益人免于承担被保人/委托人生前债务。财产非遗产,是家人最后的保护伞。

第5难

继承中的税和费

我国遗产继承的公证费用,是按比例阶梯来收取:

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举例1000万遗产,做继承公证的费用按阶梯比例计算20*1.2%+30*1%+450*0.8%+500*0.5%=6.64万

6.64万只是继承公证费用。如果遗产纠纷走上法律诉讼的地步,最后遗产如同被切割了一部分。而且法律诉讼费需要先交,这也考验被继承人的现金流。

针对遗产继承中的税费问题,可以规划保险。保险在传承中没有个人所得税、遗产税,指定受益人领取保险金时无需继承权公证,没有公证费、后续费,因此保险是最低成本的传承方式。

综上得出,保险金信托在财富传承中有五大功用:

·手续简单,几乎无时间金钱成本;

·保证个人意愿;

·受益人领取作为子女个人财产;

·被保人的遗产债务隔离;

·省去税和费。

传统方式留下的是财产,保险金信托留下的是制度,值得每一个家族规划配置。

分享:张含 京师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在读,中央电视台证券频道特邀嘉宾,荣获“财富管理界的奥斯卡”亚太财富论坛金臻奖个人一等奖。

整理:财策君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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