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香港设立家族信托 信托基金门槛金额怎么算
根据普通法和信托概念,必须要区分(1)受托人持有的信托资产的法定所有权和(2)受益人持有的信托资产的衡平法权益(即享有信托资产收益的权利)。
委托人可在生前设立家族信托,也可以在遗嘱中设立(也称为“遗嘱信托”)。在后一种情况下,信托在委托人去世时生效,转移给信托的资产是遗嘱中指定的资产。
此外,家族信托还可以分为固定信托或全权信托。固定信托按预定比例向特定受益人提供利益。在全权信托下,受益人通常被描述在一个类别内(即受益人不固定),受托人可以决定在受益人之间分配的金额。
优点信托中的资产无须一次性转移给任何受益人。信托可以设定分配条件(资产或资产产生的收入),以保护弱势受益人。如果他们过早以自己的名义获得资产,可能会做出不明智的支出决定。信托还可以为将来的目的预留资金,如委托人后代的教育支出或需要长期医疗或特殊护理的家族成员的费用。
全权信托允许在确定受益人方面有一定的灵活性,例如将信托设立时委托人尚未出生的子女包括在内,排除后代的配偶等。
由于信托可以存在很长一段时间,甚至超过委托人的寿命,所以家族信托可以用于传承计划。家族企业可进行信托管理,用来为家族成员提供经济保障和职业发展机会。由于信托中的企业和家族财富不属于任何特定的家族分支,所以可以由家族后代管理,并可以促进家族成员之间的忠诚度。
假设在委托人设立信托时不存在欺诈行为,并且符合规定的条件,如果委托人之后破产,信托资产可以得到保护,免受债权人的扣押。这是因为信托资产的法定所有权和衡平法权益都不属于委托人。只有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委托人的债权人才可以获得信托中的托管资产,例如:
有理由撤销将资产转让给信托的行为或宣布信托无效,例如,委托人缺乏行为能力,资产的转让受到不适当的影响,转让的主要目的是对委托人的某些债权人实施不公平的优待,信托是虚假信托; 委托人有权“要求”从信托中进行分配,例如通过保留对信托的撤销权;或者 委托人保留了对信托资产的广泛权力,因此信托已沦为对委托人有利的消极信托(bare trust)、代名人安排或虚假信托。隐私安全是设立信托的另一个优点,因为信托安排都是保密的。由于信托资产是以受托人的名义持有,公众很难将资产与委托人或受益人联系起来。在勒索或绑架事件频发的国家,委托人可能会觉得这种保护隐私的安排让人放心。然而,有些国家设有集中登记制度,信托的受益权益必须向当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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