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信托行业深度梳理 信托产品app
(二)信托业的业务范围:几乎无所不包
信托业可能是业务范围最广的一类金融行业,几乎无所不能,具体包括信托贷款、投行业务、证券业务、基金业务、租赁业务、保管业务等等。具体来看:
1、包括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公益信托、慈善信托等四大信托业务,其中财产(权)信托又包括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及其它等。
2、可以发起设立基金公司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3、可以从事重组、并购、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证券承销等投行业务。
4、可以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保管及保管箱、对外担保、外汇信托业务。
5、信托公司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采取投资、出售、存放同业、买入返售、租赁、贷款等方式进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信托公司不得以卖出回购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
6、可以根据市场需要,按照信托目的、信托财产的种类或者对信托财产管理方式的不同设置信托业务品种。
但是对于信托公司的固有业务,则有一些限制,信托公司固有投资业务限定为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和自用固定资产投资。此外,《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除同业拆入业务以外的其他负债业务,且同业拆入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20%。且对外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
三、信托业的规模演变
快速扩张的15年几乎一路高歌
信托行业的资产分为固有资产(表内)和信托资产(表外)两类,这里面讨论得主要是信托资产,而事实上从信托的法律属性上来看,表外业务是信托行业的天然业务,反倒是表内业务显得较为另类,这一点刚好和银行业相反。
(一)2002年底我国信托资产余额仅为7000亿元,2012年大资管元年规模突破5万亿元(2008年金融危机时尚不足1.5万亿元),10年时间增长了6倍左右。
(二)2012年之后,我国信托业开始快速发展,2017年底信托资产余额达到26.25万亿元,大资管的最初五年,信托资产实现超过5倍的增长,这两次增长均利益于信托与银行的深度合作。
(三)在金融监管加强的2017年,信托业仍然一枝独秀保持快速增长,特别是在其它通道(如基金子公司、券商资管等)规模明显压缩的情况下,信托资产余额全年反而大幅增长了6万亿元,规模从20.22万亿元大幅增长至26.25万亿元。
(四)进入2018年,监管重点由银行转移至信托,并且开始查缺补漏,信托业业务面临萎缩,一季度规模下降0.64万亿元,这是15年以来的第二次下降(上次为2015年3季度下降0.25万亿元),不得不引起警惕。
(五)在2013年三季度至2016年一季度期间,信托资产增速保持长达三年的趋势下降,这一时间主要是由于大资管时代,各类监管机构纷纷放松所辖行业(如证券、保险、基金等),使得竞争变得尤为激励。
可以看出,实际上从2010年开始信托资产的增长便相对比较稳定,这同样是利益于银信合作,2008年的4万亿元刺激计划以及信贷规模管控为银信合作提供了天然的土壤,只赚取通道费的信托省时省力,在这期间取得了飞速的发展。
四、信托产品的结构演变
最大特征是偏离主业越来越远
银监会在2016年曾试图将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两个角度混合,把信托分为八大类(债权信托、股权信托、标准化产品信托、同业信托、财产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公益信托和事务信托),但后来出于各种原因,而不了了之,分类方式是否有变化尚不确定。现在我们仍然从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两个角度进行拆分研究。
(一)信托资金来源结构:单一资金、集合资金和财产权信托的来来往往
1、从资金来源看,信托可以分为资金信托和财产信托,而资金信托(就是把货币资金直接给信托公司)又可以根据委托人数量进一步划分为单一资金信托(只有1个委托人)和集合资金信托(超过1个委托人)。其中,集合信托期限不得少于1年,且信息需要公开,风险相对较小。而财产信托是指将非货币形式的财产、财产权等委托给信托公司管理(包括房产、股权、债权、名画、古董等等)。
2、集合信托一般投资于监管部门批准发行或上市的金融品种,且委托人多为自然人、信托公司在资金运用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在股权投资和证券投资的集合信托产品中经常借助于分级,是最正常的信托产品,就像是买一个理财产品。
3、单一信托由于信息无须公开、私密性较好、资金运用和来源几乎均较单一、委托人在资金运用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等特点,通道业务类较多。
4、从构成来看,单一资金信托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其占比最高在2008年底曾达到83.27%,之后趋势性下降到目前仍然高达45.54%。我们看到集合资金信托占比已升至近40%%,管理财产信托占比也已升至15%以上。
(二)信托资金运用结构:事务管理类信托一骑绝尘、投资类信托步履蹒跚
从信托资金运用来看,可以分为三大类(即融资类、投资类和事务管理类)。
1、融资类信托是指在信托资金与借款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信托,即像贷款类资产一样,有固定的收益来源、有明确的抵押担保等,具体包括贷款类信托、债权投资信托、融资租赁信托等等。而与此相对应得是投资类信托,即在信托资金与借款人之间形成股权关系的信托,收益来源不固定,风险相对来说较小,具体包括证券投资信托、股权投资信托、权益投资信托等等。
2、事务管理类信托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定义,可以简单理解为除融资类信托和投资类信托之外,既不负债募集资金、也不负责寻找资产,只是负责监管、结算、托管、清算、通道等事务性工作,这里面通道业务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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