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是什么)信托投资可靠吗? 保险信托是什么可靠吗安全吗
开篇之前,先来回答一道思考题:
思考题
陈阿姨今年64岁,已退休多年,名下有现金资产600万,一直在做银行理财,还有一套别墅,一套商品房。
儿子接近40岁,整日游手好闲,一事无成,获利能力一般,花钱没有节制。儿媳妇也一直没有工作,自从结婚后婆媳关系都不好,最近还和儿子闹离婚。孙女今年才2岁,假如诉讼离婚,有可能会判给孩子的妈妈。
因为这事,陈阿姨感到十分担忧。假如将来自己不在了,儿子能不能很好地照顾自己和孙女?假如儿子真的离婚了,他名下的财产会不会面临被分割一半的风险呢?
思考一下,假如你是陈阿姨,有什么好的方式既可以照顾好儿子和孙女的生活,又能防止资产外流到儿媳妇手上?
没错!答案就是信托啦~
可能有人会问:信托不是要上千万甚至上亿才可以吗?几百万资产也能做信托?
是的,没错,不仅几百万资产能做,就算只有100万也照样能够设立信托。
那么陈阿姨的具体操作是怎样的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信托。
什么是信托?
当美国“传媒大亨”默多克挽着59岁新女友亮相时,人们又重新想起他那个拥有“彪悍人生”的前妻——邓文迪。
邓文迪与默多克
一个出身成长在中国内地的普通女孩,在30岁那年成为全球超级富豪的太太,通过试管婴儿技术为默多克先后生下两个女儿,获得对默多克遗产的继承权,不可谓不传奇。
但是如此彪悍的邓文迪,在2013年末离婚时仅获得两套房产和让两个女儿成为870万美元基金的受益人。
而结束第三次婚姻的默多克仍然笑拥超过139亿美金家财!
这其中的奥秘,皆源于家族信托。14年的婚姻,两个女儿,也无法挑战默多克早已设定好的家族信托财产保全功能。
那么,信托到底是什么?
根据《信托法》第二条的定义: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的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光看定义似乎还是有点懵,下面我们通过一个简单的三角形来了解信托的架构
信托的架构
信托的架构包含三个人和一笔财产,分别是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和信托财产。
委托人将自己的财产权转让给受托人,拥有委托监督权和受益人决定权;受托人,也就是信托公司,接收这笔财产后,拥有管理处分信托财产权;受益人将严格按照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信托合同约定,获得这笔信托财产的受益分配。
这就是信托的基本架构,那么我们的财产又是如何通过这个架构实现风险隔离的呢?
我国信托法对信托业务主要分为三个大类:
① 营业信托:以财产增值为目的,是委托营业性机构为了进行财产经营而设立的,像我们近两年频频听到暴雷的信托理财,就属于这种类型。
② 民事信托:非营业性信托,是受托人为了对非营业性业务进行财产管理而设立的,像我们最常听说的家族信托,就属于这个类型。
③ 公益信托:为了发展公共事业、公益事业而设立的信托,例如用于济贫救灾、发展体育文化等公益事业等。
而默多克的信托就属于我们最常听说的家族信托,即民事信托的一种。
通过家族信托,默多克将自己的现金、不动产、股权等财产权转让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运用和分配。
信托的核心功能
在信托架构中
委托人拥有这笔信托财产的控制权,但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不得被强制执行,不属于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受托人拥有这笔信托财产的管理权,但信托财产独立于受托人的固有资产,受托人负债、亏损,甚至破产,信托财产都不会被作为受托人的财产偿还负债,也不属于其遗产或清算财产;
受益人拥有这笔信托财产的受益权,但信托财产独立于受益人,信托文件可禁止受益人利用信托受益权偿债,可禁止其转让信托受益权或被继承。
通过上述权利分配,我们会发现,所有人都拥有各自的权利,但是都没有这笔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从而实现家族信托的核心功能——风险隔离。
信托的四大功能
除了风险隔离的核心功能,家族信托还同时具备突破限制、灵活分配、安全私密等优点。
突破限制
信托受益人可以突破直系亲属的限制,如:
√直系、姻亲、旁系亲属
√非婚生子女、未出生的人
√境外身份的亲属
√实际操作中应有利益关系证明文件
像我们常接触到保险金受益人,一般只包含直系亲属,即配偶、子女、父母,而通过家族信托,可以突破这个限制,可以是哥哥姐姐、弟弟妹妹、非婚生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岳父母等,甚至是未出生的孩子都可以作为受益人。
这对于很多不婚族、丁克族来说都非常适用。
灵活分配
信托收益可以灵活分配和收取
委托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对信托财产及其收益进行灵活分配
① 约定受益人领取的时间/金额(如多少岁开始领、每年/月可以领取多少钱)
② 约定受益人领取的条件(如生活费、教育金、医疗金、婚嫁金等)
③ 申领制,非定期给付制(受益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要不要领取这笔财产,而不会直接定期打到他的个人账户上)
有了这个特点,这笔信托财产就可以完全受控于委托人,根据自己的意愿给到真正想要给到的人,而不用担心变成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外流给不想给到的人手上。
安全私密
信托财产独立性,受托人负有严格保密义务
《信托法》第十六条规定,信托财产独立于受托人的固定财产,受托人负债、亏损甚至破产的,信托财产不会被作为受托人财产偿还负债,也不属于其遗产或清算财产。
《信托法》第四十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信托财产不因受托人责任终止而消失,受托人如发生责任终止的情况,按规定选任新受托人,原信托财产由新的受托人承继。如果信托到期,信托财产属于信托文件规定的人或者相关继承人。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信托公司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所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信托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见,信托财产的安全性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
这笔财产放在信托公司,它不会平白无故地消失。假设信托公司倒闭了,委托人可以选择按自己意愿对财产进行分配,也可以选择新的信托公司承继这笔财产。
它也不会像我们印象中的那种信托理财那样,出现暴雷的现象。我国的信托业主要有金融投资与财富管理,信托理财和家族信托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信托理财和家族信托的区别
不知道大家认识郑欣宜吗?
今年34岁的她,明年就可以继承她妈妈沈殿霞留下的高达6000万的遗产,而在这之前,她每个月只能从中提取2万港币作为生活费,这其中的原因就是因为沈殿霞在离世前订立了信托。
沈殿霞在得知自己患癌后,她最不放心的就是20岁的女儿,担心女儿年纪还小,没有经验容易被骗,也担心女儿将来的生活没有了保障。
于是她通过订立信托,把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投资资产和首饰转以信托基金方式运作。
通过这种方式进行财富传承,让女儿在35岁之前只能每月固定领一小笔,避免女儿花钱大手大脚,一下子把钱败光;同时避免别有用心的人觊觎这笔庞大的财产,通过欺骗等方式谋取女儿的资产,有效保障了她未来的生活。
现在的郑欣宜已经不再是那个懵懂的小女孩,变得成熟稳重的她,事业蒸蒸日上。她坦然地说,将来会继续演好她的角色、做好她的工作、唱好她的歌,相信这时候的她也已经懂得妈妈这样安排的良苦用心。
这就是信托的独特与魅力所在,不知道有没有吸引到你的点呢?
不过要想设立家族信托,动辄千万甚至上亿的门槛确实让人望而却步,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降低这个门槛,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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