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与信托:合作路径考验决策智慧 信托和券商合作的意义和作用有哪些呢
文/闵文文
中国证监会在券商创新大会之后,推出的关于券商、基金等资产管理业务松绑的系列新政,在整个资产管理行业引起广泛关注,更加激烈和复杂的资管竞争格局仿佛正悄然升级。一方观点认为,在放松管制的指挥棒下,券商开始与银行、信托正面碰撞,以资产管理为核心业务的信托公司将倍感压力;另一方观点则认为,券商在渠道和客户资源方面的优势,加上信托制度的优势,二者正好是一种互补。
7月24日下午,来自信托行业协会、信托研究机构、信托机构、券商机构、第三方理财机构等的代表,围绕“券商创新11条对信托业的影响”这一话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探讨。
嘉宾
高兴国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马志平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基金发展部总经理
万永旗大有财富总裁
王启军招商证券(微博)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王雪筠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谢建平IDG资本副总裁
杨 健 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杨介宁中国信托业协会研发部副主任
应 雷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周小明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所长
周小明:合作的步伐在创新大会之前已经开始
在2010年之前,应该说银信合作贡献了信托行业一半以上的规模。信托与券商的合作稍微晚一点,但实际上合作的步伐在今年的创新大会之前就已经开始。
最早的合作是信托产品的销售,一些券商很早就通过其营业部代理了信托产品的销售。这次创新大会的11条意见,其中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明确将金融产品纳入证券公司的销售范围,这无疑会大大促进信托与券商在销售方面的合作力度。据了解,有的券商在这方面的销售规模已经达到几百亿。
此外,一些券商的固定收益部门已经开始尝试做私募信托融资,就是借道信托平台来做私募融资,这也是信托与券商合作的领域。券商创新意见中,有一条是允许券商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配置可以配置其他金融产品(包含信托产品),这对信托和券商都是很大的机会。因为这样,券商的资产管理计划就能够通过信托平台走向综合化的资产配置。
前段时间有很多人担心,券商创新发展这么多措施出来之后对信托公司是否是好事?
总的说来,我认为是好事,虽然有竞争因素,但是目前来讲还是合作大于竞争。毕竟在目前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金融体制下,营业性信托的经营在体制上还是专属于信托公司的,因此,即使不断放开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门槛,但要通过信托制度来做资产管理业务,在目前阶段,还是需要与信托公司进行合作。
万永旗:信托公司一定要培育自己的客户
现在信托销售主要有三种方式:银行代销、第三方理财机构代销和信托公司直销。现在的信托销售市场银行还是主力,三方代销及信托公司直销是补充。
第三方理财机构是独立于基金、银行、保险、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顾问机构。通过独立、客观、专业地分析客户的财务状况和理财需求,判断所需的金融投资工具及投资产品,为投资者提供综合性的理财规划服务。很多第三方机构都是从投资者不知道信托是什么开始做起的,可以说是这个行业的开拓者,我们的很多时间是在给投资者做信托知识普及教育。
“券商创新11条”出台,其实是对券商的一种鼓励。下一步,监管部门还将出台具体的措施,券商也可以代销信托计划,代销所有经过审批、授权过的金融产品。从行业来讲,肯定是正面作用比较大。竞争机构、参与机构越多,信托销售的选择面就越宽,销售的效率就会更高。券商掌握庞大的、投资意识比较强的客户群,是信托产品销售的又一支生力军。特别是一些大券商的网点比较多,这也是其优势所在。
信托公司与券商既有竞争也有合作。从竞争角度来讲,信托产品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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