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融产品比较及信托养老前景专题报告 养老信托基金
一、养老金融产品的现状
1、国内养老市场现状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2018年底我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6658万人,占总人口的11.9%。如果以60岁退休年龄作为统计标准,则我国2018年底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24949万人,占总人口的17.9%。根据有关机构预测,到203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25%左右。老年人口如此庞大,养老产业市场需求旺盛。据赛迪顾问分析,2018年我国养老市场规模为4.6万亿元,预计2023年将达到9.8万亿元。“未富先老”的我们正在走向“深度老龄化”。与此同时,家庭出现小型化、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等特征和问题,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冲击,人们开始认识到“养儿防老”已经难以满足年老生活需求。
随着我国老龄问题的不断深化,养老问题越来越得到重视。我国现行养老保险体系由三个层次构成:政府主导并负责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为“第一支柱”,政府倡导并由企业自主发展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第二支柱”,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度则为“第三支柱”。长期以来由政府主导的第一支柱一直占据着我国养老产业的主导地位。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日益严峻,依靠政府财政的养老产业第一支柱逐渐力不从心,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力量的亟待发挥。我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和养老服务业取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供需矛盾依然比较突出。
2018年被视为第三支柱发展的元年。目前参与养老金融体系的资管机构主要包括:保险公司、公募基金、信托公司和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从目前发行的养老金融产品来看,养老理财产品的数量不太多,各大资管机构养老业务目前还处于发展阶段,投资者尤其是老年群体对于养老产品的接受程度还不高。从目前来看,无论是税延养老保险还是养老目标基金、银行推出的养老理财产品,其规模都相当有限,在三支柱中的规模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2、资管机构参与养老金融发展的历史沿革
2016年3月由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五大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揭开了养老金融产品创新的序幕。
2016年11月,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提高了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的经营门槛;明确可以投资于保监会批准的股权投资计划。
2017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商业养老保险投资领域以养老社区、养老健康服务设施和机构、研发生产老年用品为主。同年8月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出,鼓励公办养老机构、社区养老和医养健融合等保障型基本养老服务和改善型中端养老服务是PPP模式的重点应用领域。
2018年3月2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作为养老基金领域的纲领性文件,《指引》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养老基金产品开始进行规范化的运作阶段,标志着公募基金行业服务个人养老投资进入了新的阶段,也意味着个人养老投资者将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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