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经济师《金融》考点:信托的分类与功能 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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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托的分类
二、信托的功能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金融》科目第六章 信托与租赁
【知识点】信托的分类与功能
信托的分类与功能
一、信托的分类
根据分类标准和方法的不同,信托可划分为以下种类:
(1)根据受托人身份的不同,信托可分为民事信托(不以营利为目的)和商事信托(营利为目的)。
(2)根据信托利益归属的不同,信托可分为自益信托(本人为受益人)和他益信托(他人为受益人)。
(3)根据信托设立目的的不同,信托可分为私益信托(个人利益)和公益信托(公共利益)。
(4)根据委托人人数的不同,信托可分为单一信托(一对一)与集合信托(众多委托人)。
二、信托的功能
信托是一种财产转移和管理制度,信托业的本质是财产管理。从信托业发展历程看,信托的功能体现为以财产管理为主,以融通资金、社会投资和社会公益服务等功能为辅。
(1)财产管理功能——信托业首要和基本的功能
(2)融通资金功能(融资和融物,直接与间接结合)
(3)社会投资功能
(4)风险隔离功能(独立性)
(5)社会公益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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