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图解:家族离岸信托架构 家族信托避税的架构
SOHO中国的信托持股设计模式如下:
张欣把Boyce及Capevale(BVI)的全部股份转让给Capevale(Cayman)(特意为成立信托而注册的公司);紧接其后,张欣把Capevale(Cayman)的全部股份授予汇丰信托(该笔信托属于私人信托,最大的好处就是紧锁股权)。张欣在信托条款中设计了信托财产不可撤销条款,张欣是该笔信托的授予人、保护人及全权受益人。潘、张二人作为Boyce及Capevale(BVI)的董事,通过对其控制实现了将资产转移国外和对SOHO中国的控制。
案例二:中国吴亚军、蔡奎家族离岸信托(龙湖地产)
2012年11月20号,上市公司龙湖地产董事会主席、中国女首富吴亚军离婚案,为中国家族企业利用离岸信托处理同类事件树立了一个样本:764亿港元市值公司、577亿港元身家分割,龙湖地产在这场离婚案中并未受到太大影响。原来早在龙湖地产上市前,吴亚军与其丈夫蔡奎便已各自设立了一个家族离岸信托,将即将上市的公司股权分别转移其中。
吴亚军与蔡奎先在开曼群岛注册了龙湖地产的空壳公司,龙湖地产的股权由两家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司持有,分别为Charm Talent以及Precious Full。之后,吴亚军与蔡奎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又注册了一个名为Long For Investment的公司,该公司股权由龙湖地产100%控股。Long For Investment收购了嘉逊发展的全部已发行股本(这一部分正是吴亚军打算用来上市的资产)。
Long For Investment收购了嘉逊发展之后,又将股权分别以19.2亿港币和12.8亿港币的价格转让给Charm Talent 和Precious Full。
吴亚军将Charm Talent所持有的所有嘉逊发展的股份全部转让给汇丰国际信托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全资子公司Silver Sea。而蔡奎也将Precious Full所持有的全部嘉逊发展股份转让给汇丰国际信托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全资子公司Silverland。这两次转让以零代价的馈赠方式进行。信托成立之后,吴亚军和蔡奎都不再直接控制龙湖集团的股权。
在这一架构下,无论吴蔡两人的身份性质发生了何种变化,公司股权最终都需要通过家族离岸信托基金汇于一体产生效力,这在一定意义上保障了两大股东行动的一致性!
案例三:香港李嘉诚家族离岸信托
李嘉诚设立了至少4个家族离岸信托基金(DT1、DT2、DT3、DT4),分别持有旗下公司的股份。并对每个信托基金指定了受益人:包括李泽钜、其妻子及子女、李泽楷;李嘉诚、李泽钜及李泽楷各自拥有控股公司(Castle Holdco、Unity Holdco)全部已发行股本的1/3。
2015年2月25日,长实、和黄正式合并成为两间新公司:长和及长地,注册地均是加勒比的开曼群岛。其中长地负责房地产业务;长和负责非地产业务,包括港口及相关服务、电讯、零售、基建、能源及动产租赁业务。
来源:晨哨
作者:郑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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