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信托>正文

信托文化建设 信托投资者教育视频讲座

2023-08-19 23:20:58 互联网 未知 信托

原标题:信托文化建设 | 信托投资者教育专栏连载(二十一)

为更好的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面向公众普及信托金融知识,宣传信托投资理念,助推信托文化建设,西部信托开设了信托投资者教育专栏。

专栏每周连载信托知识“百问百答”,提升金融消费者安全意识与风险认知能力,推进公众与金融机构的良性互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本期将为大家普及在购买信托产品时,如何认准购买渠道。

01.

如何界定信托产品违规公开推介?

信托公司或代理推介机构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进行产品推介。因此,若信托销售人员利用以上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推介产品,则构成违规公开推介。

比如:小信作为某信托公司销售人员,在微博公开推介信托产品,在网站上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布信托产品信息,在公园向不特定人群公开发放信托产品推介材料等行为均构成违规公开推介。

02.

既然信托产品有推介资质的要求,那么常见的没有资质、又违规推介信托产品的机构有哪些?

近年来,第三方机构如互联网平台、第三方财富公司等非金融机构成为违规推介、销售信托产品的重灾区。

在规范信托推介销售方面,监管早已明确禁止第三方违规推介代销。银保监会颁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就禁止信托公司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信托计划。

银保监会出台的《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防止第三方非金融机构销售风险向信托公司传递;随后配套下发的执行细则,进一步明确禁止信托公司委托非金融机构以提供咨询、顾问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推介信托计划,切断第三方风险向信托传递的渠道,避免法律风险。

展开全文

以上提到的第三方机构,是指不持有银行、基金、保险等金融牌照,既不纳入银保监会或证监会监管,也不属于金融机构,因此均不能推介销售信托产品。

所以,信托消费者在购买信托产品时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确保通过一些正规金融机构渠道认购产品。

03.

信托产品有哪些宣传推介渠道?常见的信托产品违规推介手段有哪些?

相比较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而言,信托产品的宣传推介渠道有严格限定,主要分为两类:

一种是直销渠道——信托机构通过自身营业场所或者自有电子渠道进行推介宣传。目前大部分信托公司都建立了自己的财富中心,尤其是资管新规后,信托公司都在招兵买马,积极搭建直销渠道,提升自身募资能力。

另一种是代销渠道——由于信托公司的直销能力相对有限,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推介信托产品也是常用的销售办法,信托消费者通过有资质的代理销售机构购买信托,主要渠道是银行和其他信托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信托产品没有互联网推介销售渠道,凡是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的,通常不合规,或者不是真实的信托产品。

近年来,通过第三方互联网机构违规引流,以及返现送礼、小额拼单等违规推介手段层出不穷,监管对此进行了严厉打击。

因此,凡是通过第三方互联网机构将客户直接引流至资金信托产品均属于违规推介行为,信托消费者需谨慎购买,以防受骗。

精彩内容,未完待续

版权声明: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旨在传递更多信息,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