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信托:正在起步的财富传承工具 保险金信托起步1000万是多少钱啊怎么算
来源:《家族企业》杂志
(微信公众号ID:jiazuqiyezazhi)
文: 蔡昶
钱女士是某私人银行的高净值客户,生意上较为成功,但是自身婚姻并不成功。钱女士与前夫离婚后,3岁的女儿归其抚养。离婚后的钱女士,既要兼顾事业,又要照顾孩子,疲于奔波,非常辛苦。最近,钱女士经常感到身体不适,经医院诊断后,被确认为癌症晚期。
钱女士本人已是具有一定风险意识的人士,患癌之前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额为2000万元的人寿保险,并指定自己的女儿为保险金的受益人。假设钱女士因癌症离世,钱女士的女儿即可领取2000万元的保险金。
突如其来的巨额财富,对于年仅3岁的女儿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女儿的未来生活并不能真正得到照顾和安排,反而极有可能成为女儿未来成长的最大负资产和危害所在。
目前大家熟知的遗嘱、家事协议、人寿保单和家族信托等法律工具或金融工具,无法解决像钱女士这样的担忧。但保险金信托作为一种新型的财富传承工具,融合了人寿保险与家族信托的功能,具备独到的比较优势,可以解决类似钱女士这样的需求和担忧。
什么是保险金信托
保险金信托在我国的实践,首先成功落地的是身故保险金信托,被保险人身故后,身故保险金直接进入信托,由信托公司为了受益人的利益进行管理与运作。此后,作为身故保险金信托的升级版,生存金信托继续成功落地,被保险人生存的,生存金和分红进入信托,由信托公司为了受益人的利益进行管理和运作;被保险人身故的,身故金继续进入信托,由信托公司为了受益人的利益进行管理和运作。保险金信托的结构和框架如下图所示:
保险金信托具有两层法律关系:保险法律关系和信托法律关系。委托人(投保人)决定设立保险金信托时,需要签订两份书面合同: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与信托公司的信托合同。
一般而言,投保人购买终身寿险时,就保险金的给付有两种选择:受益人一次性领取保险金;受益人分期领取保险金。但是,当投保人(委托人)决定设立保险金信托时,就多出第三种选择:保险金进入家族信托。
在保险金信托的架构下,被保险人身故理赔或满期保险金给付时,保险公司将保险赔款或满期保险金交付于信托公司(受托人),信托公司根据当初与委托人签订的信托合同,履行如下受托义务:
(1)信托公司依据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信托财产;
(2)遵照信托合同约定的方式,将信托财产分配给受益人;
(3)信托期间终止或到期时,交付剩余资产给信托受益人。
投保人(委托人)可以结合自身家庭情况和自己意愿,就该信托财产(保险金)的运用,进行私人定制式的安排,用于子女今后的生活、教育、置业、创业、医疗等诸多方面。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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