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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信托破产 新华信托公司最新消息

2023-09-03 10:02:05 互联网 未知 信托

新华信托破产

7月6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的批复》,同意该公司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批复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距离接管到期日只有1个月时间。

“选择破产是监管的意思,可能也是处理问题信托公司的一种新尝试。新华信托的债权人多为机构,很少有自然人,破产后各个债权人的债权减计处理起来也比较容易,省去了麻烦。”

“破产一事对其他信托公司而言也是个警示,让各家机构及其股东更加重视信托公司的治理和经营。”

此事的前因是监管层对明天系资产进行风险处置。

2023年7月17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消息,鉴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触发了规定的接管条件,银保监会决定于2023年7月17日起,对上述六家机构实施接管,接管期限为一年。如接管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接管期限依法延长。接管新华信托的是交银信托。

2023年8月,新华信托官网发布《关于公开招募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的公告》,称为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新华信托重组工作,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恢复财务健康,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受托服务专业能力,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新华信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者参与重组。

其资格要求有五条,包括符合监管对于股东资质条件的规定、较强资本实力、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行业、财务及信用状况良好和为新华信托提供潜在战略资源回归信托本源等。并且意向投资者要承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以及新华信托现有员工的相对稳定。

但没想到股权谈判进展缓慢,虽然已经完成清产核资、第三方审计工作,并与数个意向方有过接洽,但并未没有来得及完成转让,于是监管同意在一年接管期之后又延期了一年,延期到2023年7月16日,目前距离接管期结束仅仅还有10天。

新华信托成立于1979年,是中国最早成立的信托公司之一。2001年10月,新华信托成为首批5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审批,获准重新登记,取得信托法人机构许可证的信托公司之一。

2023年7月17日起,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实施接管,接管期限为一年。如接管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接管期限依法延长。

2023年7月,中国银保监会决定,延长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接管期限一年,自2023年7月17日起至2023年7月16日止。

中国信托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蔡概表示,新华信托的破产清算,是我国《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实施以来出现的首例信托公司破产。对新华信托实施破产清算,有利于及时处置高风险信托机构的风险,避免风险传染与蔓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蔡概还表示,对信托公司进行优胜劣汰,好的留下来,不好的退出市场,将有利于构建一个更加健康、更有活力的信托市场,促进金融市场稳定,更好地保护信托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人民美好生活。

“当前,新华信托公司破产属于个案,不会导致行业‘多米诺骨牌效应’,更不会对信托业和金融体系产生大的实质性的破坏和影响。”蔡概还表示。

蔡概还认为,新华信托的破产清算,给信托业敲响了警钟,将有效促进信托业加快转型发展的步伐。信托公司如果不加紧谋划转型,很可能就会被淘汰出局。

随着我国步入中高收入国家行列,巨大的资产管理需求、综合化的财富管理需求以及公益慈善等社会服务需求日益涌现,而这些需求的满足离不开信托这一良好的管理工具和服务工具。

蔡概还说,当前信托公司新的业务分类已基本形成,发展方向渐明,这些都为信托业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信托业作为践行信托制度、发挥信托价值的核心主体也必将推动行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历史沿革

1979年,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2001年10月,公司成为首批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信托业务经营资格的5家公司之一。

2009年1月,新华信托增资扩股至6.2112亿元。

2012年8月,经重庆银监局核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2亿元。

2023年7月17日起,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实施接管,接管期限为一年。如接管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接管期限依法延长。

2023年7月,中国银保监会决定,延长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接管期限一年,自2023年7月17日起至2023年7月16日止。

1998年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受让单位及更名等有关事宜的批复》批准,中国工商银行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给深圳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后公司更名为“重庆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见银办函〔1998〕5号)。

2001年10月,公司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首批完成重新登记,同时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公司增资扩股为5亿元(见银复〔2001〕174号);同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批准,更名为“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见渝银复〔2001〕220号)。

2007年9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公司更名为“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见银监复〔2007〕390号)。

2008年8月,经中国银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入股及股权结构调整有关事项的批复》批准,公司于2009年1月,增资扩股至6.2112亿元(见银监复〔2008〕327号)。

股东构成

1. 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0.65%

1993年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倡导和支持下成立,是国内创业投资的先驱者,主要投资领域包括通信、生物技术以及新材料等高新技术。

2. 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19.50%

英国大商业银行之一,1862年成立,叫Barclay & Co. Ltd,1917年改用现名,总行设在伦敦。截止2006年,全球雇员达到118000人。截至2008年12月底,总资产高达29926.82亿美元、第一级资本543亿美元、 2008年获利88.59 亿美元。

3. 中诚信投资有限公司--8.25%

4.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0.33%

内容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金卓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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