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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信托业务研究 个人信托业务的功能有哪些种类和特点

2023-09-05 20:01:17 互联网 未知 信托

我国个人信托业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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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信托业务发展研究

一、对个人信托业务的简单介绍

(一)个人信托定义

个人信托是指自然人委托人为了对财产进行规划,将现金、证券、不动产等资产的财产权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再依信托合约管理信托财产从而使受益人获利或者达到其他的目的。信托业务最开始的形式就是个人信托,其产生的基础是个人拥有私有财产。

个人信托具有弹性和隐秘性的特点,委托人对信托财产具有控制权,通过规划可以使信托财产不受受托人死亡、破产或者其他因素的影响,而且委托人可以得到信托机构专业的投资服务,其他单一的金融商品或服务很难与之媲美。

(二)个人信托的特点

1.个人信托类理财产品的投资组合范围广泛

目前我国的政策是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施行分业经营。而信托机构的业务却没有受到这样的限制,受托财产不受限制,可以跨越货币市场、取票市场和实业市场,投资标的相当的广泛。通过信托方式理财可以最大程度地提高收入,减小风险。其投资领域包括:经营资金、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信托;经营投资基金方面的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项目融资、并购、重组以及其他;经营国债业务、政策性信托企业债券(政策性)、公司债券的承销;经济咨询业务、信用见证、资信调查、业务担保等。

2.个人信托类理财产品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通过银行、证券、保险等理财方式,客户只能购买标准化的理财产品,而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资金的多少、期望的收益、信托的时间长短等指标信托公司可以为其量身定做非标准化产品,通过专家理财,最大限度地满足委托人的要求。

3.个人信托类理财产品具有独特的安全性设计

信托合同分离了信托业务各参与方(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权利、义务,具体划分了责任和风险承担。《信托法》规定: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它独立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财产,独立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这可以最大程度地保证受益人的利益,安全性高。信托财产不涉及受益人、委托人、受托人这些信托合约当事人的债权人的追及范围,这是其他任何理财方式都不具备的优势。这样,个人如果设立了信托,此后即便债务累累,也不须用信托财产来偿债,这是由信托财产本身的特征决定的。举例子来说:一个企业家有一个女儿,为了保证家族财产的延续,就可以把他的一部分财产进行信托,那么即使以后企业家破产了或是女婿没有能力经营家族业务,这部分财产也是安全的,可以保证家族财产的延续。

4.收益率相对较高

例如在2013第四季度的一系列信托产品中,预期年化收益率平均来看高于8.6%,相比较于五年定期存款、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取票基金、股市指数等具有很大的优势。图一显示了各种理财计划的收益率

二、国内个人信托业务的供需分析

(一)国内个人信托业务的需求分析

     自1978年到现在,中国经济不断发展已经有了质的飞越,目前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无论人均收入,居民生活水平还是高净值人群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据估算,到2015年中国高净值个人投资可达到58万亿元的规模,可为个人信托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根据数据:(1)2013年中国GDP达到568845 亿元,比去年提高 7.7%(依可比价格计算),并且第三产业第一次超越第二产业;(2)2014年福布斯富豪榜上中国富豪高达225人,位列全球第二。其中中国内地上榜人数152人是有史以来最高。这充分说明了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人的收入越来越高,而且,储蓄已经不能满足口袋日益臌胀的中国人了,去存款化方兴未艾。如图二所示:

图二 中国高净值人数及可投资资产数据

资料来源:麦肯锡分析

     同时近几年中国股市的低迷,使人们对个人信托业务的需求量猛增,个人信托业务的市场前景非常广阔,我国的信托业高速发展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根据麦肯锡咨询公司的《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我国信托公司资产管理规模在最近五年翻了大概7倍,到2013年第三季度末超过了十万亿元,并且统计数据显示在我国高速发展的现今,每年仍会有3到5万亿元人民币的融资缺口,很多中小微企业得不到资金发展。这就大大增加了我国信托业的需求。

(二)国内个人信托业务的供给分析

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截至2013年全国共有信托企业54家,信托资产的规模是有史以来最高达到将近11万亿元人民币;信托企业的固有资产将近2871亿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总额将近2556亿元人民币;实收资本总额将近1117亿元人民币;经营收入总额将近833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将近569亿元人民币,人均利润约306万元。  

可是从股东构成的角度分析,金融机构、中央企业、各级政府占到了九成以上,私人控股信托企业不足一成,这充分说明了现在信托企业的资本来源过于集中在国有资本。如果能够促进私人资本进入信托行业,就会大大提升信托公司市场化水平,有利于自身的管理。而且信托业务的创新尤其是获得产品差异化竞争优势以及赢利模式的革新也依赖于股权结构的多元化。这也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

再而,依据法律规定信托企业如果发行新产品,只需要到有关部门报备审批。但是现实情况是,信托公司往往需要获得事前的许可,否则以后可能会出现很多麻烦,例如某些方面被告不合规。这就大大降低了革新的进度。如果像国外一些信托业发达的国家那样用备案制代替审批制,就可以很大程度的加快信托产品更新速度,将有助于更好的发展。

综合以上可以得出结论:虽然我国的信托行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在供给方面,仍然有很大的潜力。

(三)国内个人信托业务的供求综合分析

    通过对国内信托业务的供求综合分析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目前我国个人信托业务的供求并不平衡,并且是需求大于供给。供给方面需要极大的改善,产品必须多样化,目前行业收入中约88%长期来看不可持续,现有业务中隐含四类风险:信誉风险、信用风险、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托企业以后应该朝着私募投行、另类资产管理、私人财富管理这几大业务转型。具体的说:(1)针对超高净值客户,施行另类资产管理业务,即募集客户资金,根据客户需求制定投资策略,并进行资产配置;(2)针对高净值客户,施行私人财富管理,即以满足客户的理财需求为主要目标,维护客户关系,为客户筛选产品。为此信托公司应该加强核心能力建设:控制风险的能力、专业化投资的能力、优质项目筛选的能力、投资咨询的能力以及投资后管理的能力等。

三、国外个人信托业务与国内个人信托业务的对比

(一)英国、美国、日本信托业务概述

目前英国信托业的业务80%是个人信托。保险公司和银行主要兼营法人信托业务,但是只有很小的比例。信托业务起源于英国,其最早的形式就是个人信托业务,到目前英国也一直保留着这个传统:自从13世纪尤斯制度的创立到1886年公共投资公司的成立, 这六百多年间英国的信托业务主要是管理财产以及受托执行医嘱,而且委托人与受托人都是自然人。这是英国的信托业务区别于世界其他国家的最为显著的特征。另外, 证券投资信托业务在英国越来越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接受这种形式并用它来保值增值。

在美国,信托行业呈现着另一番景象:商业银行经营着本国大部分的信托业务。数据显示,其全国信托资产的80%被其排名前100的银行管理,信托业务几乎被大的商业银行垄断。但是政府为了保证投资者的利益和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规定信托业务和银行业务必须严格分离。美国的信托业的监管也是很严格的,受到联邦和州的共同监管。主要特点有:(1)商业银行经营信托业务,但信托业务与其他业务之间存在严格的防火墙(2)个人信托和法人信托并驾齐驱,主要是私人资本参与(3)信托业受到高度重视,与银行业不相上下(4)由于美国证券市场的高度发达,有价证券信托业务也比较发达。

在19世纪60年代,日本引进了信托制度。由于当时处于明治维新时期,信托业务在当时发展的很快,并且一直到现在还伴随着很大的创新。其特点包括:(1)形成了寡头垄断的市场格局(2)有很多的法律保障信托业的规范运行如《信托立法》;《信托法》;《证券投资信托法》;《贷款信托法》;《抵押合同债务信托法》(3)与我国一样施行商业银行业、证券基金业与信托业分业经营的政策 (4)研发了很多新的信托业务例如年金信托、特定赠与信托、财产形成信托、收益期满兑现型信托、职工持股信托(5)具有全方位的服务网络(6)宣传很到位,居民普遍具有信托观念。

(三)我国信托业与国外信托业对比

信托在国际市场上的作用是财务处理:受托人通过信托合约为委托人提供资产管理方面的服务。信托形式被普遍使用于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但它并不是独立的,不能单独形成业务形态和金融机构。举例子来说,私人银行在国际上经常利用信托为委托人实现传承财产、隔离风险、优化税收等目的。然而在我国,信托企业被归纳为一种特别的金融机构。其业务模式并不唯一,而是集合了多种差别很大的业务,主要包括私募投行业务和通道业务。

私募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指信托公司为了帮助企业等机构完成融资,为其联络到高净值客户或者机构投资者,并收取手续费。信托公司在这里相当于媒婆,起到了牵线搭桥的作用。在我国,公募投资银行业务主要由各大券商来做。然而在国际上,无论是公募还是私募都是由投资银行来做的,只不过不同业务之间需要建立严格的防火墙。

四、我国个人信托业务的不足

(一)信托公司内部的风控体系需要加强

一些信托公司的风险控制不到位,信托公司应该加强对风险的监控,以保证投资的业绩不会出现大幅度的波动。虽然信托公司没有义务为客户的投资保本,当客户亏损严重时也不需要承担赔偿。但如果真的发生了大规模亏损,会影响公司的声誉,也为以后信托产品的销售制造了障碍。甚至更严重的,一次不良事件可能使整个行业受到冲击。

例如2012-12-28日推出并于2013-12-27日到期的“华润信托.稳益6号(兴拓-三宝2期-中银债富)结构化固定收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资金信托合同》和《说明书》显示:其集中购入信用评级达到AA-以上的债券,预测收益为10%至15%。最终在清算时亏损37.87%,意味着如果用100万买了此信托产品,运营期满后,就只剩下了64.6万元。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

       因此,信托企业需要对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风险及运营风险等进行全面的定性和定量的评估。利用清晰的权责规范来最大限度的防范风险(1)董事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一定要做表率,逐级向下传递风险管理意图(2)保证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不能被其他部门或人员干扰(3)风险管理策略需要实时更新,面对不同的情况灵活应对。

(二)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环境:

从股东构成的角度分析,金融机构、中央企业、各级政府占到了信托业的九成以上,私人控股信托企业不足一成,这充分说明了现在信托企业的资本来源过于集中在国有资本,不利于竞争。如果能够促进私人资本进入信托行业,就会大大提升信托公司市场化水平。而且信托业务的创新尤其是获得产品差异化竞争优势以及赢利模式的革新也依赖于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因此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托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必不可少。

其次,依据法律规定信托企业如果发行新产品,只需要到有关部门报备审批。但是现实情况是,信托公司往往需要获得事前的许可,否则以后可能会出现很多麻烦,例如某些方面被告不合规。这就大大降低了革新的进度。如果像国外一些信托业发达的国家那样用备案制代替审批制,就可以很大程度的加快信托产品更新速度,将有助于更好的发展。

(三)信托行业现有的业务模式不可持续

信托公司收入的88%在长期面临挑战:根据麦肯锡公司的数据, 2012年我国信托业收入的39%来自于通道业务。然而中国的宏观大方向是信托业务结构逐步向非信托金融机构开放,从而与国际接轨。这样的话,信托公司的通道业务很快就会消失。这部分收入也就没有了。其次,信托公司2012年的收入的另外49%由私募投行业务贡献,伴随中国政策的进一步改善,我国的中小企业等高风险项目将会越来越多的获得银行信贷,将来资本市场会更加成熟,这就压缩了信托公司的私募投行业务的盈利以及利润空间。

(四)我国居民对个人信托业务的了解还很欠缺

关注信托产品的主要人群还是集中在特别富裕的人当中,对一般的小康家庭或以上的居民,理财的方向主要集中于买房、定期存款、国债、股票。然而在今天的中国市场中,房产价格高涨,根据统计数字,2014年2月上海的房价平均高达29,075元/㎡;北京的房价平均高达38,157元/㎡;深圳的房价平均高达24,620元/㎡;然而在2009年的2月北京的房价是12036元/㎡上海是15828元/㎡,深圳是11113元/㎡,一个不错的家庭在北京买一套房子需要30年甚至40年,北京的房价甚至超过了纽约。大量的专家学者也认为,中国的房地产行业泡沫严重,所以目前依然盲目跟风投资房地产的危险。

中国股市的情况,近几年中国股市一直不景气,处于熊市当中,上证指数自从6000多点一路走下来以后,再也没有大幅度上扬,从下图六中可以看到,在2013年的6月21日,上证指数只有1950.01点,而且在13年经常跌破两千点,所以投资股票的风险也极高,是不太明智的

    综合来看,目前居民财产定期存款和买房等比较多,居民手中有大量的闲置资金得不到有效率的利用,而且很多人对个人信托业也不是很了解,这就需要加大宣传信托的普及力度,使闲置资金有了好的投资方向,需要资金的好项目得到资金。

五、对我国个人信托业务的建议

(一)  对于信托公司来说必须要转型

  在未来信托公司的业务主要集中在:

(1)私募投行业务,信托公司在以后仍然要把私募投行业务作为自己的主要业务,但需要优化和转型,例如在做融资项目时,在前期要积极的进行调研考察,找到好的公司帮助其制定融资策略和方案,让企业知道他们在市场中的真实价值,知道最适合他的投资人是谁;投资人一方,通过系统的流程和服务,使其也能真正认可企业的价值,从而建立一种更为专业化的作业模式。

(2)另类资产管理:在我国现在还很缺乏专业化的企业来涉及另类资产管理,所以这项业务还是一块处女地。对于信托公司来说很有发展前景。而且,超高净值个人投资者以及机构投资者越来越成熟和壮大,这就更加需要对资产进行多元化的组合配置。

(3)私人财富管理,信托公司以后也应该在私人财富管理方面下功夫,给高净值个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另一方面,中国高净值个人投资者的人数呈直线上升。麦肯锡预测,个人可投资资产超过600万元人民币的高净值人士,到2015年末将达到约200万人,可投资产约60万亿元

   (二)信托公司继确定大方向外还要加强自身能力的建设

        (1)提高资产获取能力。信托公司应该进一步培养专业化的人员,通过更专业的技术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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