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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关于开展银行账户清理工作的公告

2023-07-15 00:04:03 互联网 未知 银行

南京银行关于开展银行账户清理工作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切实保障您在我行账户的资金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风险,向您提供更加优质、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银办发〔2023〕163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8〕16号)等要求,我行将对满足以下条件的银行结算账户开展清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长期不动的银行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未发生主动交易,且活期账户余额小于等于10元的银行结算账户(含个人及单位),满足上述条件的,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保留的,我行将对账户进行清理。

(二)经营状态异常账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一年以上(含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的客户,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

1.工商登记经营状态为“注销”、“吊销”的企业客户名下所有账户;

2.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客户名下所有账户。

(三)一人多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个人开立多个结算账户,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其名下所有活期账户功能调整为非柜面只收不付。

1. 同一客户名下我行持有4个以上I类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2. 同一个客户名下持有5个以上Ⅱ类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3. 同一个客户名下持有5个以上Ⅲ类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注:以上清理范围包含借记卡及活期存折;主动交易为客户主动发起的动账交易,包括存取款、汇入汇出、转账、消费等。

二、清理时间

我行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按照上述清理范围,开展账户清理工作。

三、特别提示

(一)为避免影响您正常办理金融业务,请您于2023年8月31日前办理销户或保留业务手续。

如您的账户为“长期不动银行账户”,对于仍需继续使用的,需完成一笔主动动账交易或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银行卡(折)等相关材料至我行营业网点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无需使用的,需登陆个人手机银行(“我的-银行卡-选中需要销户银行卡-卡管理-储蓄卡销户”)或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银行卡(折)等相关材料至营业网点办理销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账户,我行将进行销户处理,对于已被我行销户的账户,您可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银行卡(折)等相关材料至我行营业网点办理账户资金返还手续。

如您的账户为“经营状态异常账户”,请您持有效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预留印鉴等相关材料至我行营业网点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账户,我行将进行销户处理。对于已被我行销户的账户,您可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银行卡(折)等相关材料至我行营业网点办理账户资金返还手续。

如您的账户在 “一人多户”清理范围内,需登陆个人手机银行(“我的-银行卡-选中需要销户或降级银行卡-卡管理-储蓄卡销户/账户降级”)办理销户或降级业务,或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银行卡(折)等相关材料至我行营业网点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账户,我行将调整您名下活期账户功能为非柜面只收不付。账户管控期间,您仍可登陆个人手机银行办理销户或降级业务,当名下账户数量不再符合“一人多户”条件后,管控自动解除。除此之外,您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折),前往我行营业网点进行身份核实,办理销户、降级业务申请解控。

(二)账户清理期间,我行不会以短信或电话方式要求您提供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进行账户资金的操作,谨防以“账户清理”为由的诈骗行为。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详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咨询我行客户服务电话95302。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我行将持续为您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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