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令(〔2023〕第2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令
〔2023〕 第 2 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23年12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2023年第10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行长易纲
2023年3月16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加强金融法治建设,推进完善央行金融法治体系,中国人民银行对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发布的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废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银发〔1988〕288号文印发)等11件规章。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序号
规章名称
文号
1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银发〔1988〕288号文印发
2
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修正)
银发〔1994〕254号文颁布
3
公开市场业务暨一级交易商管理暂行规定
银发〔1997〕111号文印发
4
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范围界定
(96)汇管函字第142号文颁发
5
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
(97)汇政发字06号文印发
6
外债统计监测实施细则
(97)汇政发字06号文印发
7
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
(97)汇管函字第250号文印发
8
关于对违反售付汇管理规定的金融机构及其责任人行政处分的规定
银发〔1998〕331号文印发
9
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
银发〔1999〕288号文印发
10
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
银发〔1999〕288号文印发
11
财务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管理规定
银发〔2000〕194号文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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