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能力,强化“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推动金融在新发展阶段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人民银行近日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大力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提质增效、持续优化银行内部政策安排、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切实提升贷款定价能力、着力完善融资服务和配套机制等方面,对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优化对个体工商户的信贷产品服务,扩大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普惠金融科技投入,创新特色信贷产品,开发并持续完善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等贷款产品,提升用款便利度,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的综合财务成本。依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通知》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内嵌到内部定价和传导相关环节,提升贷款差异化、精细化定价水平,强化负债成本管控能力。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建立健全政银企对接机制,加快推进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开展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进一步优化融资环境评价体系,持续改善地方融资环境。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
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银发〔2023〕176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3年以来,金融系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稳企业保就业金融支持,实现中小微企业融资量增、面扩、价降、提质,为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提供支撑。为进一步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金融服务能力,强化“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推动金融在新发展阶段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现就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提质增效
(一)扩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鼓励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拓宽支小信贷资金来源。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着力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持续增加首贷户。同时,在合理管控风险和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适当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二)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继续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小店、商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稳定扩大就业重点群体的金融支持,巩固稳企业保就业成果。要结合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特点和地方产业特色,优化信贷产品服务。鼓励精简办贷环节,加强线上服务,优化贷款审批手续,提高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的融资便利度。
(三)实施好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实施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指导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注重审核第一还款来源,提升信用贷款发放能力。
二、持续优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政策安排
(四)优化普惠金融资源配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单列小微企业专项信贷计划,在内部资源上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倾斜力度,通过实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安排专项激励费用补贴等方式,提高分支机构和小微信贷从业人员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五)完善绩效考核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分支机构普惠小微贷款的考核比重。强化差异化考核,对服务小微企业成效显著的分支机构,在绩效考评、资源分配中予以倾斜,并适当下放授信审批权限;对服务小微企业工作不力的,要在考核中予以体现并督促整改。
(六)落实落细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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