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存款竟是“空存”!银行员工挪用资金入刑银行风控怎么做?
每经记者:宋戈 每经实习记者:刘嘉魁 每经编辑:陈星
储户吴某手持百万存折,前往银行查账时却得知钱已被支取。然而其本人并未在该行办理过取款业务。
百万存款不翼而飞?
吴某打电话询问银行员工祁某,只听祁某说:“你的存款被我挪用了。”
原来,吴某出于对老同学祁某的信任,陆续将100多万元通过转账、现存的方式给了祁某,以为祁某会代为存入甘肃榆中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榆合行”)。却未曾想到,祁某利用职务之便,动了歪心思,以“空存”的手法,一手开具空存折给吴某,另一手将收到的钱款挪用于个人投资、消费、借贷……
时隔两年多,此案于近日迎来终审判决。
利用职务之便出具空存折,实则挪用于投资、消费、借贷
中国裁判文书网于近日披露的一则民事判决书,结合去年5月的一则刑事判决书,完整还原了此案的来龙去脉。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吴某与祁某二人系初中同学。吴某证词称,“2018年4月前后,我在榆合行上班的初中同学祁某给我说自己有存款任务,让我帮忙给她完成一些,我就将我的钱通过取现、转存等方式存到了榆合行某分理处。”
2023年6月,吴某和祁某沟通办理续存业务,祁某说不用吴某去,她直接办好。出于对同窗的信任,吴某将身份证、存折,以及钱款(通过转账方式)都给了祁某,让其办理存款。
“2023年6月9日左右,祁某将存折拿过来,我发现之前存折上的数字都是电脑打印的,这一次变成手写了。”这个细节,引起了吴某的警觉。
两日后,由于对手写存折不放心,吴某前往榆合行查账,这一查才得知,“钱都在2018年被人支取了。”
并未办理过取款业务的吴某赶紧联系祁某,没想到祁某却说,吴某的存款已经被自己挪用了。
原来,祁某对吴某的钱动了歪心思,利用职务之便,采用空存的方式,向吴某出具了空存折,并将吴某的存款用于个人投资、消费、借贷。
据祁某供述,2014年4月份前后,吴某说有一笔钱让其帮忙理财,于是将自己的账号给了吴某,吴某在2014年给祁某40万元左右,并在后来的三年陆续给祁某转账,然而,“吴某自2014年至2018年期间给我打的款我都自己用掉了。”祁某称。
此前吴某的钱款被“空存”,挪用的方式也是“空走”。祁某利用其他几位客户的账户,通过吴某的存折转账过去,又通过现金的方式将这些钱取出,“具体的资金都是空走的,没有发生实际的交易,客户也不知道其中是怎么回事。”
挪用的钱款去向何方?祁某供称,其将吴某的钱分别借给了他人,期间还投资60万元给一家科技生物公司。而这一切吴某并不知情。
几年间,吴某被祁某挪用的存款多达125万元。
受害者不止吴某一人。
2017年9月21日,祁某以办理“协议存款”利率高为名为客户陈某办理了80万元存款业务,2017年9月至2017年11月,祁某利用职务之便分18次将陈某账户内的80万元存款取出用于个人投资、消费、借贷给他人。案发后,该行已赔付陈某80万元。
也就是说,祁某在榆合行工作期间,共挪用了吴某和陈某两位储户约205万元的存款。
刑事判决书显示,祁某于2023年10月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榆中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同年11月8日经榆中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
法院认为,祁某利用工作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2050920.31元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且不退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时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发还被害单位。
有银行通过空存掩盖不良贷款被处罚
上述案件中,吴某将百万存款托付给祁某,换来的却是一纸空存折。那么,究竟何为空存?银行员工操作空存有哪些作案手法?银行风控应该怎么做?带着这些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国有银行某支行运营主管。
对于空存的概念,该主管解释称:“一般来说,空存就是柜员违规套取了重要空白凭证(如定期存单),然后自己手写,或者在电脑上设置一个格式打印出来,之后把‘自制’的存单交给客户,客户以为把钱存进去了,然而并没有。”
“一般的空存手法操作简单,很容易被发现。举个例子,某柜员上班期间,利用自己掌握的客户银行卡及身份证,通过现金存入方式,往银行卡中直接空存现金。但现在办理业务都需要通过‘柜外清’来确认交易,这时柜员就会通过保安或者熟悉的同事来帮忙按确认。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按照规定保安和其他人员是不允许操作这个流程的,但人情社会下会有违法违规空间。之后,涉案人员自己签名或让帮忙按确认的同事签名,钱就存进去了。日终盘库如果认真执行,下班就能发现这个问题。”
对于榆合行案件,该主管认为,首先客户非常信任银行工作人员,所以自己把钱通过现金或转账的方式交给他,让其代为办理定期存款,从这个角度看,被告人作案难度不大。
记者注意到,此前有银行曾因空存被监管处罚,时任高管亦遭罚。
图片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处罚信息显示,贵州普定农村商业银行通过空存还款后再贷款平库方式掩盖不良贷款,安顺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于2023年4月9日对该行作出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同时,贵州普定农商行鸡场支行行长吴睿、贵州普定农商行马场支行行长蔡西荣,因未合法合规对支行信贷风险进行管控,致使贵州普定农商行上述两支行出现通过空存还款后再贷款平库方式掩盖不良贷款等问题,分别给予罚款人民币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对此问题,前述运营主管表示,银行通过空存还款再贷款平库方式掩盖不良贷款,一般都是先空存,然后还贷款,紧接着再贷出来,再支用,一来二去库平了,贷款变成新增,所以掩盖了不良贷款。
空存有哪些“进阶版”作案手法?
其实,空存还会衍生出“进阶版”作案手法。该运营主管对此作了详细解答。
他表示,作案手法如果“高级”,一般会牵涉盗用客户资金。举例说明,客户来办理定期存折存款支取以后再重新存入的业务,业务先正常办理,办完之后,再次诱导客户输入密码,把那笔钱取出来。把存钱记录上存折,取钱的不上存折,客户当时发现不了,一般定期至少是一年以后,等到期再取的时候才会发现。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套取重要空白凭证。柜员给客户办理定期存单,办完之后不打印存单信息,然后违规发起挂失补单交易,那么之前这个存单就套取出来了,然后存单就可以被他利用。“比如一位老年客户或熟悉的客户来存定期,柜员假装办理业务,之后用自己在电脑上设置的格式,给客户把信息打印在套用的存单上,一般客户也是到取钱的时候才会发现存单是假的。”该主管说。
“现在系统对交易的控制越来越严格,作案手法也越来越多样。”该运营主管表示。那么银行应如何控制此类风险呢?他给出了以下建议。
“主要是三个方面,第一,系统优化用机控代替人控,制度优化减少不必要的风险;第二,管理岗位按规定做好一日流程以及每月的盘库核查流程;第三,管好员工,一般作案的人都是因为赌博、大额消费或者其他不良嗜好,对金钱有极大不正常需求,所以日常观察很重要,发现有异样的同事就要多留意、多核查。”
此外,记者询问空存是否反映出银行系统存在漏洞,该主管表示,这主要是作案人员利用作案对手年龄大、文化程度不高,或者熟悉的客户高度信任,才能够‘成功’,系统防不胜防。
银行被判赔偿储户百万存款
根据前述案件,祁某获刑后,吴某将榆合行告上法庭,要求该行赔偿其百万存款。
一审法院认为,刑事判决认定吴某向祁某的账户存入1250920.31元,祁某向吴某退还10万元,并认定该1250920.31元为榆合行资金,判决祁某的违法所得依法追缴,发还被害单位榆合行,故榆合行应当向吴某赔偿经济损失1250920.31元。
但榆合行不服一审判决,并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查明事实与一审认定事实基本一致。关于付款责任的承担问题,自存款人将货币交付于金融机构之时起,双方构成存储合同关系,存款人对其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所享有的权利属于一种债权。榆合行作为存款机构向吴某出具存折的行为构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对其存款负有支付义务。
关于金额的确认问题,案涉存款系祁某代存形成,刑事判决载明“案发后,祁某向吴某退还10万元。”吴某对刑事判决查明的事实予以认可。据此,二审法院改判,榆合行支付吴某存款约115万元。并裁定判决为终审判决。
记者注意到,祁某同事林某证言显示,“因为我审核不严,导致祁某在2018年4月15日,4月27日通过我的授权将客户1814425元支取。”
换言之,在客户未到场的情况下,祁某通过同事授权,支取了本不属于自己的存款。此案件折射出银行内控合规方面存在哪些漏洞?记者进行了进一步探究。
就银行员工代客户取款这一情形,记者咨询了前述运营主管。
“他们本身管理有问题,这属于代客操作,代保管客户介质。”该主管认为。
“取款超过5万需要授权,第一是金额超限,第二是要核查取款人的身份证件。核查有两种情况,一是本人持身份证及银行卡,则现场核查本人与身份证是否一致且证件是否有效;二是代为办理取款,那就需要银行卡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核查本人身份证件的有效性(即身份证件真实以及在有效期内),并核查代办人与身份证一致及有效。”他进一步解释。
“而按照银行内控要求,禁止银行工作人员代保管客户介质(包括身份证和银行卡),禁止银行工作人员代客操作办理业务。”该主管告诉记者。
金融消费者如何防范空存风险?
空存行为涉及违法,金融消费者应该如何防范?记者采访了某司法机关专业人士,他从法律角度给出了如下建议。
“我个人认为,活期存款可以绑定电子账户,不时地取一定小额存款,就知道是不是空账了。定期存款,可以拿上存折(或银行卡),换一家网点查询。最好是绑定电子账户,能随时查询资金动态。”
至于空存行为适用于什么法规约束,他分析称,办理存款的手续,包括转账记录,要留有备份,有条件要同步录音录像。保留证据后,如果是个人挪用侵吞,会涉及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等一系列罪名。民法方面,当然也适用不当得利和违约两方面内容。”
近年来,银行内控合规案件频发,空存等问题是典型表现形式之一。银保监会于2023年组织实施了银行机构“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要求狠抓人员管理,强化常态化异常行为监测排查。
银行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岗位有效制衡,规范不相容岗位管理,严格落实重要岗位轮换、强制休假及任职回避等监管要求,将相关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中。同时,强化员工劳动合同管理,严厉打击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充当资金掮客、经商办企业等行为。要提升操作风险的监测预警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数据显示,2017年市场乱象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银行机构累计修订制度8.35万项,完善系统4766个。全系统2017年至2023年11月,累计处罚银行业金融机构9579家次,处罚责任人员1.22万人次,罚没合计104.36亿元,超以往十几年总和,有力促进了银行机构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合规为本”的理念。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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