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币买卖usdt收到黑钱,银行卡被冻结,联系到警方被告知将扣划涉案资金给受害人,该怎么办? 如何外汇转帐给别人转账到银行卡上面
看到其他回答说了那么多,全都是纸上谈兵,我敢说没几个真的“担过事儿”,要么就是看热闹不闲事儿大,拿题主当小白鼠。
根据我在矿圈和币圈混了这么多年的经验,我建议你别硬刚,否则吃亏的是你。
警方要你做什么,你就照办,牢狱之灾和破财之间,你还是自己掂量吧。
首先你要明确国家对加密货币的态度。
事实上,国家只对比特币下发过文件,但是也可以推广到其他加密货币。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注意几个关键词:虚拟商品、自担风险、参与的自由。
也就是说,你持有比特币,买卖比特币,都是合法的,只要别有其他犯罪行为,比如洗钱,比如逃税,比如违反外汇管理等。
这点其实很好理解,就算你用人民币去买枪支,也是违法的,问题不是因为你持有和使用人民币,而是你买卖枪支。
很多涉及比特币的犯罪,都被错误地归咎于比特币了,而忽视了实际的犯罪行为。
再说说国家对加密货币交易行的态度。
三、加强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的管理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对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门将提请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关闭其网站平台及移动APP,提请网信部门对移动APP在应用商店做下架处置,并提请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也就是说,自2017年9月4日之后,中国大陆境内,不再有交易行了。
事实上,这个公告正式执行是2017年10月31日,境内所有交易行关停。
你现在用的什么火币,什么okex,什么币安,全都是注册在中国大陆境外的公司。
不信?自己看。
▼OKEX官网说明,人家在马来西亚。
▼再看看火币,人家在塞舌尔共和国,我都没听过这么个国家。
这些公司非常聪明,也很会规避风险,人家交易行的运营公司是在境外,然后在境内成立几家子公司,不从事加密货币交易业务,只是给母公司开发交易系统,交易app,交易网站,提供客服等等,这些不属于国家禁止的范围,不涉及交易,完全合法。
你想证明你是合法买卖usdt,你就需要交易平台的运营方,那个注册和经营均在国外的公司给你出证据,你知道法律认可的境外证据有多难获取吗?
你真以为你打印出来那几张截图,拿到的那几个客服的邮件,以及那几个能在区块链上查到的ID,能有多大证明力?
一张截图,我随便给你用Chrome和开发者模式就能做出来。
区块链上的记录就更搞笑了,都是公开的,我随便拿一个出来,说是我的交易记录,有用?
而警方可以直接调取银行的记录,这是合法的,也是公信力极强的证据。
被害人的资金,经过你的账号,你又无法证明你获取资金的合法性。
民法上,这叫不当得利。
刑法上,这叫涉嫌洗钱或者帮信罪。
哪一条都可以要你退钱。
你现在处于多么不利的局面,懂了吗?
警方也许考虑到存在你也是受害者这种可能,但是现有证据无法支持,因此给你了个“机会”,退钱结案。
你退钱,也算是“风险自担”了。
事实上,几乎所有的加密货币交易网站,都是被屏蔽的。
国家告诉你有风险。
国家关停管辖范围内的交易平台。
国家屏蔽境外的交易网站。
能做的,国家已经仁至义尽,你还非要去买卖,那是你的自由,也请“风险自担”。
其实,有靠谱而稳定的交易对手,不要收来历不明的钱,早就是常识了。
我宁可价格低个5%-10%,我都不会出给陌生人的。
挖矿和炒币,都是投资,而不是赌博,学会控制风险,对收益有个理性的认识,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困了,有时间再写点儿近期冒出来的野狗律师的事儿吧。
因为有野狗律师的存在,千万别以为钱到你账号了,就是你的。
过年终于有点儿空闲时间了,我们来更新下“野狗律师”。
最早这个词是在西方国家出现的,毕竟人家法制发展比较早,律师业十分发达。
野狗律师有点儿类似职业打假人,他们会鼓动大家去诉讼,从中渔利,甚至敲诈勒索。
为了赚钱,他们甚至不惜断章取义,捏造事实,可以说是为了钻法律的空子,无所不用其极。
举个币圈的例子,个人间买卖加密货币,是合法行为。
有买卖就有盈亏,亏钱的人,心里肯定不舒服。
野狗律师会通过各种手段,非法获得个人信息,比如你和谁有过交易,你亏了多少。
然后,野狗律师会挑选一些亏损较大的人,鼓动他们诉讼。
你想一下,你现在在币圈亏了几十万,你心里什么感受?必然是万念俱灰。
突然冒出一个人,大骂币圈是骗局,告诉你你其实是骗局的受害者,你会不会像抓住稻草一样?
更让你暖心的是,人家可以“风险代理”,败诉分文不取,胜诉分一些钱就行(按规定这个比例不能太高,一般30%,但是野狗律师是没有职业道德的,利用你对法律法规的无知,有的能要50%以上)
最常见的案由:不当得利。
原告方买入加密货币,显然要伴随银行卡转出资金,这个证据太容易获得了,直接本人到银行打印流水,加盖银行公章即可。有的银行电子化做得更好,直接给你一个带有数字签名的文件。
(注意,这里的加盖公章,无论是打印在纸上的,还是盖在纸上的,还是数字签名,都是必须的,并不是你随随便便给网上银行截个图或者自己打印就行的。)
然后就可以起诉了,你问我,我就说我不小心转错了。
因为这种案子都是经过精心挑选的,你可能只和他有过这么一笔交易,金额又较大,法院基本不会怀疑,毕竟转错钱每天都在发生。
然后,你肯定说你是买卖加密货币,你把币给他了。
民法谁主张谁举证,人家主张把钱给你了,并且有法院认可的证据。
你需要证明你有合法理由获得这笔钱,你举证吧。
于是你联系了交易行,交易行会很热情的给你发邮件,发证明,发各种材料,证明你真的是在他们那里进行了交易,相关流程在帮助页面肯定写的很详细。
然而,善人永远没有恶人懂法。
你的这些证据,证明力太低了,根本经不起质证。
中国的银行都是要有金融牌照的,都是中国政府认可的,人家和警方、法院都有标准对接流程。
警方可以要求银行冻结账户,法院可以持文书强制执行,银行也可以给这些部门出标准文件,作为证据。
你一个境外的交易行,能做什么?
你不是在中国登记注册的企业,你没有在大陆境内开展业务的资质,甚至网站和app都是被屏蔽状态。
我就旁听过一个案子,被告想出示一个证据,审判长要求在书记员的电脑上打开,而不是你自己的电脑,结果这个网站在中国大陆是被屏蔽的,根本打不开,这直接在审判长内心形成一个确信,证据可信度低。
(这里我理解审判长的做法,如果你的证据是录音等,审判长会要求用原始录音的设备播放,而不是拷贝,这样可信度更高。如果是网站上的资料,显然不存在原始设备,一般会倾向于使用法院的电脑,避免你在自己电脑上做手脚,比如做个代理篡改数据。这个案子最后,审判长允许使用原告自己的电脑打开,但是最后没有采信。)
境外的证据就不能用了吗?非也,只是一般都需要当地大使馆等机构的背书。
比如你在国外大学获得的文凭,就必须得到大使馆出具的文书,才能在国内得到政府承认。
就算你是世界名校,也要走这个流程。
一个存在了几百年,家喻户晓的名校毕业证,尚且需要背书,你一个交易行算啥?
结局大概率是被告败诉,上诉二审,再败诉,赔钱吃哑巴亏。
为什么你没遇到这类案子?其实只是你的交易对手方良心比较好,或者没有被野狗律师蛊惑。
大额出币,不要经过交易行,而是两个人面对面线下交易,安全得多。
尽可能多地留下证据,比如约定在银行、咖啡厅等公共场所交易,比如签署买卖合同等等。
你留下的证据越多,对方断章取义时,出现的疑点就越多。
更让人寒心的是,野狗律师有可能不是律师。
有的人和野狗律师合作一次,赚到了甜头,知道了流程,自己也变身“律师”,到处鼓动别人诉讼。
他会把之前律师的文书当模版,然后套用到你身上,教你怎么做。
他不用出面,也不能出面,因为他不是合法的律师,不能扮演律师的角色。
你按他说的做,大概率也会得到类似的效果,事后分他点儿钱就行。
也许你也尝到了甜头,你也变成了“野狗”。
就这样,罪恶不断滋生。
这种事儿真的无解,国家已经明令禁止大陆境内的交易行,解禁等于打脸。
国家也不能大张旗鼓承认境外的交易行,毕竟币圈乱象丛生。
也许这就是要“自担”的风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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