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债券>正文

债券交易员入门手册 债券基金什么时候买入卖出

2023-07-23 11:24:42 互联网 未知 债券

债券交易员入门手册

文章来源于

微信公众号:小金蟾

目录

第1章 交易前准备3

1.1 银行间交易准备3

1.1.1 产品备案3

1.1.2 产品联网及签署回购主协议5

1.1.3 产品开户6

1.2 存单开户相关8

1.3 交易所交易准备10

第2章 银行间市场交易12

2.1 交易规则概述12

2.2 回购、现券交易细则14

2.3 后台结算规则17

2.3.1 资金划付17

2.3.2 直连机构19

2.3.3 日终自动退款功能19

2.4 特殊事项处理21

2.4.1 含权债回售21

2.4.2 更换质押券23

2.4.3 质押期间的债券本息偿付24

2.4.4 结算失败处理25

第3章 交易所债券交易27

3.1 概述27

3.2 回购交易31

3.2.1 场内回购规则简介31

3.2.2 场内回购质押券相关33

3.2.3 质押式协议回购38

3.3 现券买卖45

3.4 特殊事项处理47

3.4.1 转托管业务47

3.4.2 债券回售申报48

3.4.3 交易异常情况及结算失败处理50

3.4.3.1担保交收账户50

3.4.3.2 非担保交收账户51

3.5 后台结算52

3.5.1 概述52

3.5.2 结算备付金相关54

3.5.3 非担保交收相关55

3.5.4 资金划转57

第4章 收费及税费58

附件1:大额支付系统直连成员名单(截至2018年2月28日)61

附件2:交易规则及依据67

附2.1入市及其他67

附2.2 银行间交易规则67

附2.3 银行间后台结算规则68

附2.4 交易所交易规则68

附2.5 交易所后台结算规则69

附2.6 收费相关70

第1章 交易前准备1.1 银行间交易准备1.1.1 产品备案

问:要开始银行间市场的交易,需要做哪些前期准备?

答:产品备案-债券市场联网-签署回购主协议-开通外汇交易中心回购权限-中债、上清开户。

问:产品备案是向谁备案?具体如何操作?

答:产品备案是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备案,一般由后台完成。可参考《人行上海总部公告(2016)1号-合格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联系电话:021-20897417、021-20897289、021-20897435。

相关人员可以通过如下方式查询进度:

登陆网站https://ibrs.chinamoney.com.cn/IBRSW/

输入账号、密码后登陆。在右上角选择“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信息系统”界面下的“流程展示”,查询主机构旗下所有产品备案进展。

具体到某一个产品,都可以点开“备案申请材料”,查看该产品的备案材料流转历史。

问:备案材料与以往相比,有何区别?

答:从2017年5月开始,非法人产品备案需要提交《“投资人明细”表格》,具体要求参见人行上海总部《关于新增非法人产品投资人明细表格的通知》(2017年5月16日),其中《“投资人明细”表格》的内容和填写要求可参考下图。

问:非法人产品的人行备案一般需要多久?

答:基于我司专户、公募产品的实操经验,如果备案材料无误,从受理到准入需要一到两个工作日。人行收到全部备案材料之后,会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受理通知书》;审核通过之后,会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受理通知书》。

1.1.2 产品联网及签署回购主协议

问:债券市场联网如何操作?

答:在产品获得人行备案之后,需要申请将产品进行申请同业拆借中心债券市场联网。具体方法如下:

登陆网站https://ibrs.chinamoney.com.cn/IBRSW/ 输入账号、密码后登陆。选择右上角“银行间市场开户系统”,之后选择“联网和开户材料提交”,填写《非法人类合格机构投资者业务申请表》,在申请事项中选择“申请同业拆借中心债券市场联网”。

问:银行间回购主协议是以机构名义签署么?

答:不是。对于非法人产品户,需要以产品名义签署。

问:非法人产品如何签署回购主协议?

答:登陆“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NAFMII)”官网http://www.nafmii.org.cn/zlgl/bzxy/zqhgjyzxy/ ;下载《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2013年版)》,打印第48页签署页,以产品名义签署,加盖管理人机构公章,快递至交易商协会,完成备案。快递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6号楼;邮编:100045;咨询电话010-66538115。

问:银行间市场的回购交易主协议是否涵盖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两种交易方式,还需要签署补充协议么?

答:主协议已涵盖,不需要签补充协议,但是需要致电外汇交易中心4009787878,开通产品的买断式回购权限。

问:银行间回购协议的备案进展,如何查询?

答:登陆“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NAFMII)”官网,在“自律管理-市场交易自律管理-协议备案名单”项下查询。协会会实时更新完成备案的产品名单。

1.1.3 产品开户

问:中债和上清的账户如何分类?通常我们开立的是哪类账户?

答:一般分为发行人账户和持有人账户,其中投资者开立的是持有人账户。根据是否直接结算,又分为甲、乙、丙(中债)和A、B、C(上清)三类结算账户。

一般开持有人账户的乙类户(中债)或B类户(上清)的情况比较常见,亦即通常所说的“产品户”。

问:中债和上清的持有人账户如何开立?

答:一般由产品的托管行完成。具体操作规程,中债可参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自助账户管理系统操作手册》(V1.0(2016年7月));上清可参考《上海清算所账户业务操作须知》(2014年5月)。目前,在中债开立非法人产品户,可以通过自助账户管理系统网上提交;上清的非现场开户则需要快递开户相关材料,不能网上提交。

问:开立中债和上清的持有人账户一般需要多久?

答:由于中债账户的开户资料可以网上提交,所以一般开户更加便捷。中债网上审核一般需要2-3个工作日,其办理进度可在网上查询:申请机构的客户端操作员选择“自助账户管理-办理进度查询”,检索后实时查询本机构提交的开户申请进度。

根据《上海清算所账户业务操作须知》,“上海清算所收到开户申请材料后将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材料通过审核后,上海清算所将完成账户开立,并通过Email向开户申请机构发送客户终端CFCA证书,开户机构可通过客户终端“系统功能—文件下载界面”查询和下载《持有人账户开户通知书》和《资金账户开户通知书》(如有)。具体可联系上清账户组老师021-23198686。

1.2 存单开户相关

问:新户如果想申购存单,需要额外完成哪些准备工作?

答: (一)拨打4009787878-2-2,开通“货币及债务工具发行系统”投资权限,T+1日生效;

(二)前台机第一步赋权:

1、本机构系统管理员登陆本币交易系统中后台子系统进行赋权。点击内部管理下的【用户管理】。

2、选择需要赋权的用户,点击右下方的修改。

3、勾选【快捷登录】,其中DWS为前台类功能,MBO为后台类功能,本机构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勾选其他功能。

(三)前台机第二步赋权:

1、在完成两步赋权的第一步后,退回主页面,在菜单栏快捷登录下点击【货币及债务工具】。

2、在货币及债务工具发行系统里点击【管理】进入【菜单权限管理】。

3、选择某个用户点击【设置】进入权限设置页面。

(四)维护上清账户:

1.有清算服务权限的交易员进入本币中后台系统,点击标题栏中清算服务下的【账户设置】。

2. 在账户管理里的【托管账户信息】项下,输入托管账号,然后在托管机构名称中选择【上海清算所】。

问:新户申购存单,有何注意事项?

答:1.如该用户为已有用户,则系统管理员在进行第一步设置后,可直接对其进行第二步设置,如该用户当日新增用户,则系统管理员需在次一工作日进行第二步设置。

2.若想在T日申购存单,则必须在当日9:30同业存单发行开始之前,完成投资权限的申请和相关赋权,并联系发行人将申请机构纳入投资人范围,否则发行开始后,发行人无法调整投资人范围。

1.3 交易所交易准备

问:新产品户需要开立沪深交易所的账户么?

答:不需要。一般产品户会租用产品托管行的交易席位,并使用托管行的沪深交收帐户,不需要另外开立。

问:如果托管在同一个托管行的产品均使用该行相同的交易席位,如何识别每个产品的交易?

答:每个非法人产品,都可以在中国结算开立一个“一码通账户”,该账户下又分别有沪、深交易所A股的股东账号,俗称“股东卡号”。

问:除了开立“一码通账户”,新产品户做交易所债券交易,还需要做哪些准备?

答:在开立沪深一码通账户后,上交所还要做“指定交易”,添加交易商账户,深交所则不需要。如果需要进行质押式协议回购,还需确认主机构签署了《协回主协议》。

问:为何上交所需要添加交易商账户,深交所不需要?

答:上交所固收平台上的“指定对手方”的交易(包括回购、现券),都是以产品所在机构的“交易员”发出的,一个交易员号可以对应该机构的多个产品。因此,新户在开展上交所交易之前,需要绑定相应机构的“交易员号”。深交所的债券交易,没有“交易员号”这一概念,直接以产品所在的席位号完成。

问:“指定交易”是什么?是T+0生效么?

答:“指定交易”仅限上交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6月),是指凡在本所(上交所)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必须事先指定本所市场交易参与人,作为其证券交易的受托人,并由该交易参与人通过其特定的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以下简称“交易单元”)参与本所市场证券交易的制度。

上交所竞价系统、大宗T+0即时生效;上交所固收平台T+1日生效。

问:如何在固收平台,将新产品户添加“交易商帐户”?

答:需由机构的首席交易员完成。首席交易员登陆上交所固收平台后,选择“系统维护-交易商账户管理”,在弹出的窗口点击“新增”,输入新产品户的席位代码、账户代码等信息,其中账户代码即该产品户此前开立的一码通账户中的“沪市A股账户”(注意图示中未用首席交易员账号登陆,故“新增”账户功能显示灰色“不可用”状态)。

问:交易所质押式协议回购的主协议是以机构名义签署么?

答:是的。沪、深交易所的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的主协议,都是以机构名义签署,产品无需签署,和银行间市场的回购主协议有所区别。

问: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的主协议,如何签署?

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暂行办法》(2015年2月),投资者参与协议回购前,应当签署协回“主协议”并报上交所所备案。主协议内容参考上述文件附件部分,并邮寄至如下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55号b座7楼 陆老师 电话:021- 50186398(注意该地址与协回主协议上标明的地址不一致,是与上交所老师确认过的最新快递地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暂行办法》(2015年8月),亦需要签署回购主协议,主协议内容参考上述文件附件1,并邮寄至如下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部 卢淑勉 电话:0755-88668134。

第2章 银行间市场交易2.1 交易规则概述

问:银行间市场的交易时间是什么?

答:根据交易品种、方式、结算速度等不同,银行间市场的交易时间略有不同:

T+0 交易、所有点击成交:9:00-12:00,13:30-16:50;

T+1 交易、利率互换:9:00-12:00,13:30-17:00;

现券请求报价(RFQ)、标准衍生品:9:00-12:00,13:30-16:30(请求报价下午13:00可以发送,但13:30之后做市商才能回复报价并确认成交)。

问:前台申购存单的截止时间,和银行间交易的前台截止时间一致吗?

答:不一致。报价发行方式下,截止时间由发行人设定,最晚为16:30,发行人可以设置早于此的截止时间。

问:银行间前台交易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1.一般的银行间交易(T+0),下午13:00可以发现券的请求报价,13:30开始发对话报价或成交,对话报价的前台截止时间为16:50。

2.由于请求报价仅有两小时有效时间,加之公募基金对于日间头寸的严格控制(实际资金到账之后才可以通过032系统下单),导致实操中很多现券交易需要下午发报价,因为上午的请求报价很容易来不及成交而过期。

3.请求报价截止时间为16:30,超过16:30发报价或者确认成交都不行。

问:银行间的“对话报价 ”和“请求报价”,有何异同?

答:银行间资金、现券交易的报价方式分为对话报价和请求报价,两者的异同可参见下表。

对话报价请求报价对手数目1个5个(均为做市商)时效性当日日终(19:30)两小时适用交易类型回购、现券现券适用账户公募基金产品券商资管、基金专户等流程一方发起对话,另一方点击确认即可前台成交买卖双方向做市商发请求对话,做市商回报价,买卖双方再分别点击确认前台成交

2.2 回购、现券交易细则

问:银行间回购,最少成交金额是多少?

答:根据《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规则》(2010年12月),“询价交易方式下,最低交易量为券面总额10万元,交易量最小变动单位为券面总额10万元”。亦即回购交易的质押券券面最少为10万,由于折扣率的原因,成交金额可以小于10万。

问:银行间回购,质押券的折扣率,可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么?

答:恒生的032系统和前台机可以,即押券可以为99.99折;但是实际操作中有些机构可能会要求质押券折扣率取整数,即99折。

问:银行间现券买卖,最少成交金额是多少?

答:如果是对话报价,现券的最小成交单位是1万元;如果是请求报价,最小成交单位是10万元(根据外汇交易中心老师的解答,未找到规则依据)。

问:银行间的回购交易,中债、上清的券能一起发么?

答:不能。因为回购交易的后台,由质押券券的托管场所——中债、上清分别结算,所以前台交易,也不能一起发。

问:何为“解券再质押”?实际操作过程中有哪些注意点?

答:如果账户杠杆较高,则可能需要将当日还款后解出的券再次质押,循环操作。比如,T日,账上有1亿X券可用,当日正回购到期有两笔,一笔0.5亿到期押 的Y券,一笔0.8亿到期押的Z券,此时就需要“解券再质押”的操作。首先,用X券质押,借得0.5 亿-0.8亿之间的任意金额。根据DVP券款对付原则,会自动解出0.5亿Y券。接着,用剩余的X券和解出的Y券,进行金额大于0.8亿的正回购,从而解出到期的Z券。

实际操作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第一笔回购的逆回购方最好资金在帐,且结算效率较高,确保在当日较早的时候回购资金到位,解出Y券。2.如果当日到期与首期的场所(中债Vs上清)不一致,则需及时与后台沟通,留有足够的跨市场操作时间。尤其当第一笔正回购与到期场所不同时,如果不及时出具跨市场划款指令,则可能不能及时自动解券,用于第二笔融资。3.如果结算顺序可控(例如当日首期、到期均在中债),则第一笔融资金额可以大于0.8亿,解出Z券再进行质押。上文指出第一笔融资金额需在“0.5 亿-0.8亿之间”,是考虑到结算顺序不可控的情形下的稳妥选择,确保资金到账之后被解出的券为Y券。

问:银行间的ABN、PPN可以被质押么?

答:公募ABN、PPN可以,但定向发行的ABN不能被质押。根据中市协发〔2017〕111号《关于投资人参与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2017年9月17日),“银行间质押式回购交易参与者均可参与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质押式回购交易”,因此PPN可以质押。但目前,仅有公募ABN可以质押,定向ABN不能质押。

问:如何快速判别某种债券能否被质押?

答:建议在前台机上试下单。对于不能被质押的债券,在外汇交易中心的交易前台会被控制,故可以通过试发一笔“正回购”的对话报价进行试验,报价能成功发出的,即说明规则上允许被质押。

问:即将到期兑付的债券能否被质押?

答:即将到期的债券会被摘牌,摘牌之后该债券不能交易,亦不能被质押。简言之,上清的债券摘牌当天可以被质押,中债则不行。完整的说法是,托管于中债的债券,回购交易的到期结算日须早于摘牌日;托管于上清的债券,回购交易到期结算日须早于或等于摘牌日。

问:如何查询债券的摘牌日?

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9号,在2015年5月9日之后发行的债券,债券摘牌日为债券到期日前一个工作日(而非自然日)。注意,此前发行的债券的摘牌日,并不依据此规定,但是可以通过外汇交易中心的前台进行查询。

具体查询方式:登陆前台机——信息查询——交易工具查询——输入债券代码,即可。

问:恒生032系统下,银行间回购的结算金额,可以和按照券面和质押率计算的结果不一致么?

答:可以小于或等于按照面和质押率计算的回购金额,但需要取消032当中的“联动”功能——如图所示,在“银行间参数设置”里,取消“质押券的成交金额联动回购金额”选项。

问:恒生032系统下,银行间现券的收益率和净价与外汇交易中心前台机的计算结果有偏差,以谁为准,如何解决?

答:以外汇交易中心前台机的计算结果为准,且可以取消032中的“联动”功能——如图所示,在“银行间参数设置”里,取消“净价、全价、收益率联动”选项。

2.3 后台结算规则2.3.1 资金划付

问:对于同一个产品,托管户、中债和上清DVP账户的资金,可以互相划转么?

答:可以。上清直接划款到中债的功能于2015年12月已经开通,目前比较普及。而中债于2017年10月发布了《关于支持债券结算资金专户设置日间资金汇出多条汇路功能的通知》(中债字(2017)141号),实现了中债到上清直接划款的功能。自此,银行间资金划转的效率进一步提高。

问:中债到上清自动划款的功能,如何开通?

答:根据《关于支持债券结算资金专户设置日间资金汇出多条汇路功能的通知》(中债字(2017)141号),需由托管行向中债提交《中央结算公司外部收款账户信息申请表 (非法人产品)》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中央结算公司资金结算部,邮编:100033;联系人:韩润豪 010-88170217,王翌 010-88170223。

问:上清和中债的结算顺序,可以调整么?

答:中债可以。中债可以对单笔交易进行置顶,优先完成资金清算,但是上清目前没有置顶功能。上清的结算顺序目前为:先到期,再首期,因为回购到期的结算指令于到期当日的9:00生成,早于当日生成的首期结算指令。如果上清DVP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该笔到期,则系统会跳过该笔,执行下一笔到期或首期结算指令。

2.3.2 直连机构

问:“直联”和大额支付系统的“直接参与者”是一个概念么?“直联”都能开门还款么?

答:不是。首先,直联机构都是(大额支付系统的)直接参与者(除早期极少数非银),因为如果不能保证账上有钱,则直联不但无意义,还会因为一有钱就被划走,而产生支付顺序混乱、乃至排队的风险。其次,(大额支付系统的)直接参与者不一定是直联。第三,(大额支付系统的)直接参与者都可以自己缴准,也就是日终都有法准、超备(平均法考核下单日低于法定不算);间接参与者通过上级清算机构缴准,例如县域联社,省联社代缴等。

直联机构由于账户上有法准、超备,其每日的正回购到期,确实能做到“开门还款”。

问:是否有开门还款的直联机构名单?

答:官方机构不曾公布,但此处附上市场上流传的名单,仅供参考,参见附件一“大额支付系统直连成员名单(截至2018年2月28日)”。

2.3.3 日终自动退款功能

问:为什么中债和上清账户会有自动退款功能?

答: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12号》后,银行间市场开始全面推行DVP结算方式,即债券交易一旦达成,双方债券和资金必须在指定结算日同步进行相对交收并互为交割条件,实现“券款对付”。12号文要求,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将不得对债券结算资金专户垫资;债券结算资金专户实行日终“零余额”管理,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应当统一对日终债券结算资金专户内的剩余资金作自动划回处理,不得滞留资金。因此,中债、上清均有自动退款功能。

问:同样有自动退款功能,为什么中债的自动退款功能不太影响交易,上清的影响比较大?

答:因为中债自动退款时点为16:30和16:50,其中16:30的一次退款时间相对较早,留下了较长的再次划款时间;16:50时银行间前台交易已经结束,亦不会构成影响。而上清的退款时间为16:35、16:40、16:50,其中有两次退款在16:30到16:50前台结束之前,因此可能对交易影响较大。

另外,根据中债字(2018)12号《关于配合大额支付系统运行时间调整相关事宜的通知》(2018年1月),中债新增了一个自动退款时点为17:05。

根据清算所公告〔2018〕1号,上海清算所决定调整债券全额DVP结算、综合业务系统资金账户主动提款和日终批量退款截止时间至17:00,自2018年1月22日起开始实施(注意不是新增,而是将16:50的退款改为17:00)。据此,上清的自动退款功能对结算业务的影响或可减少。

问:上清的自动退款功能可以取消么?如果可以,要怎么操作?

答:原则上可以,但不建议取消。此前,只需向上清账户组提出取消自动退款功能的申请。上清账户组电话:021-23198686,填写《账户信息变更表》后与该机构联系,取消账户的自动退款功能。但是最近和上清账户组老师的沟通中,对方表示此项功能暂不支持取消。

2.4 特殊事项处理2.4.1 含权债回售

问:银行间的含权债,投资人如何行使回售权利?

答:无论托管在上清、中债的信用债,都不需要在交易前台操作,而是在上清、中债的后台完成。具体来说,上清在“含权债管理-回售登记”项下操作;中债则在登录中债综合业务平台之后,在“其他指令录入-投资人回售”项下操作。

问:银行间的含权债,在被质押期间可以行使回售权么?

答:无论是质押式回购还是买断式回购,均无法行使回售权。

问:银行间的含权债,在回售登记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银行间的回售一般由托管行后台操作。首先,需要确保需回售债券不处于被质押状态;其次,需确保回售信息填写准确。以中债为例,回售时需要确认的要素包括回售账号和回售面额。其中回售账号即产品在中债的“债券结算资金专户账号”去除后四位,选定后应注意再次检查与产品名称是否对应。(实际操作过程中曾出现过托管行误将产品的回售账号填写成主机构回售账号,导致回售失败的案例。)

问:如何确认债券回售登记成功?

答:在回售登记截止日之后,可委托托管行在上清或中债的后台(并非032系统),查询债券可使用情况。若债券的状态为“待行权”,则说明回售登记成功;若债券仍处于可用状态,则说明会受登记失败,需立刻联系主承销商争取补充回售机会。

问:回售登记成功后,该券还能被质押或交易吗?

答:原则上可以,但不建议操作。回售登记成功,直到行权日(即兑付日),该券都处于“待行权”状态,原则上可以质押或交易,但由于债券在质押状态无法行使“回售权”,因此不建议在回售申报之后再质押。

问: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PPN)的回售操作,与其他信用债有区别吗?

答:没有区别,与其他托管在上清的信用债一样,在上清的后台进行回售申报即可。

2.4.2 更换质押券

问:银行间处于被质押状态的债券,在回购到期日之前想卖出,可行么?

答:可以,换券即可。换券属于后台操作,不需要前台操作,一般由托管行老师完成。对于托管于中债和上清的债券,操作方式略有不同(中债需要对每个非法人产品开通权限,上清则不需要),具体而言:

1.中债

(1)登陆中债官网,下载《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担保品管理服务指引》;

(2)填写附件一:《双边质押类业务质押券管理服务申请书》,并传真至中债担保品管理上海中心:021-80169810;联系电话:021-80169832/9836/9833/9835。

(3)开通权限之后,机构授权管理员登录中债系统,授权给两名操作员;

(4)进入中债系统,指令管理------质押券管理。如果本方是逆回购方,由正回购方录入置换的债券后,逆回购方直接确认指令;如果本方是正回购方,本方点录入,输入合同编号,查询要换券的业务,输入换入、换出的债券,然后联系逆回购方,由逆回购方确认指令。

(5)指令确认由一个操作员完成,另一个操作员复核。

2.上清

上清的换券相对简单,不需要开通权限,由后台老师进入上清“质押品管理”菜单,依然由正回购方发起换券,逆回购方点击确认即可。

问:银行间换券操作成功之后,当日即可收到提前偿还或已经兑付的本金么?

答:不一定,视乎指令提交时间和中债、上清的操作安排。根据实际操作经验,每日14:00以后完成的换券指令,被置换出来的债券虽然当日可用(可以卖出),但很大概率收不到该券已经兑付的本金,需到下一个工作日方能收到,故不建议将已经兑付的本金纳入当日可用头寸。

2.4.3 质押期间的债券本息偿付

问:银行间债券在质押式回购质押期间发生付息或提前偿还本金等,利息和本金归属何方?付息当日可以收到么?

答:利息和本金归属正回购方,其中利息可以当日收到,但本金需要等到质押回购到期或提前解券之后方可收到。

问:银行间债券在买断式回购的回购期间发生付息或提前偿还本金等,利息和本金归属何方?付息当日可以收到么?

答:利息和本金归属逆回购方,利息和本金均可当日收到。

问:银行间债券在买断式回购的回购期间发生付息,对回购利率有影响么?

答:有,回购利率的计算公式不一样,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忽略此影响。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2013年版)》第二十四条,TC 为回购期内回购债券发行人支付的利息额,d 为回购期间回购债券利息支付日(含该日)至到期结算日(不含该日)的实际天数(算头不算尾)。

2.4.4 结算失败处理

问:银行间交易结算失败后,需要处理那些问题?

答:首先,在交易结算后一个工作日,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失败报备;其次,双方商量罚息及其支付方式(有些非法人产品户可能不能从产品中支付该笔费用,而是由公司财务代为支付);最后,如果是回购交易,需要由托管行进行逾期返售操作,解出被冻结的债券。

问:银行间交易结算失败,如何报备?

答:银行间结算失败,首先需要向外汇交易中心报备。报备时,需提供成交指令编号(前台数据),无需结算指令编号,但需区分“首次结算失败”和“到期结算失败”,加盖交易双方公章,传真至外汇交易中心:021-58556891。其次,根据债券托管机构的不同,再分别向中债或上清报备。报备时,需要结算指令编号(如有),加盖交易双方公章,传真至相关机构。上清联系电话:021-63323804;传真:021-63326661。中债联系电话:010-88170792/0770/0780;传真:010-88086355。

另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业务操作细则》(2016年8月),“出现未按约定履行交易的情形,交易双方应当在结算日次一工作日向同业拆借中心提交书面报备”。

问:银行间回购交易违约后,罚息如何计算?

答: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2013年版)》,如果交易双方没有特殊约定,逾期返售的罚息以应付款项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二计算。“罚息以应付款项为基数”,应付款天数参考上述主协议的第十条之约定。

问:银行间质押回购的逾期返售,如何操作?

答:逾期返售不在前台机操作,由托管行在中债、上清的后台进行。

1.中债

根据《质押式回购逾期返售操作指南》(2015年9月),在双方完成责任划分和赔偿后,由正回购方发起,逆回购方确认——正回购方登陆中债综合业务平台,点击“其他指令录入”-“质押式回购逾期返售”,录入逾期返售指令。逆回购方登陆中债综合业务平台,点击“指令确认、复核”-“对手方指令确认”,进行对指令确认,生成合同。中债系统根据合同解冻质押债。

2.上清

根据《上海清算所综合业务系统I会员客户端操作手册-20140522》,在上清综合业务系统“全额结算管理”项下操作。逾期返售由逆回购方发起,正回购方确认。逆回购方发起后,由另一操作员对指令进行复核,最后由正回购方进行确认,生效该逾期返售指令。

第3章 交易所债券交易3.1 概述

问:沪、深交易所的债券分别在什么平台上进行交易,不同平台之间有何异同?

答:上交所债券主要在集中竞价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及上交所固收平台三处进行交易。首先,集中竞价系统是交易所核心的交易系统,可以进行股票、债券、期权等交易,债券交易方式类似股票。其次,上交所大宗交易系统(综合业务平台)是上交所竞价交易系统的一部分和延伸。为了解决大宗交易对竞价交易系统中的小额交易带来的价格波动,故而设立该平台,采取协议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注意:虽然竞价系统规定报单不超过10万手,但实际操作中竞价系统的现券买卖报单数量均较小,市场流动性较股票而言有较大差距,大额交易会对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最后,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可以进行

版权声明: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旨在传递更多信息,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