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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亿保险资金可"出海" 保险QDII投资框架确立

2023-07-15 17:07:02 互联网 未知 保险

    7月25日,中国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机构运用自有外汇或购汇进行境外投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股权、股权型产品等权益类产品。至此,保险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的投资框架基本确立。

    根据《办法》,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上年末总资产的15%,委托人可在此范围内自主确定境外投资比例。到2006年末,保险业总资产已达1.97万亿元,据此测算,有近3000亿元保险资金可以到境外寻找投资渠道。大船出海卷浪高,这一政策会给居民、保险企业和整个金融市场带来哪些影响呢?

    分散投资风险    扶助国际化战略

    在投资范围上,《办法》涵盖了成熟市场、主要币种和主要投资品种。保险资金不仅可以投资债券、股票和基金,还可以投资股权和股权型产品,甚至比某些发达国家的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范围更广,这将有利于保险资金提高投资收益。较之于银行、基金等QDII投资管理办法,保险QDII的投资范围最广、品种最齐。

    中国人寿首席投资执行官刘乐飞分析指出,新《办法》出台后,保险外汇资金可以在不同市场、货币和资产类别之间进行全球配置,有利于提高投资收益,分散投资风险。其次,保险公司可以利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投资产品,特别是品种丰富的长期固定收益产品,来弥补国内长期债券的供给缺口,从而改善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再次,币种的分散化和金融衍生工具的适量运用也有利于保险外汇资金降低汇兑损失,对冲汇率风险。

    刘乐飞介绍说,目前中国人寿正致力于打造“国际金融保险集团”,拓宽外汇出口,使外汇资产保值增值,将为该公司国际化战略的实施赢得筹码,打好基础。

    外币保单呼之欲出    增值保障两不误

    我国民间“藏汇”量巨大。《办法》的实施,为保险公司开掘这座富矿,并运往国外“加工”打通了渠道。这也意味着普通百姓有望投保外币保单。刘乐飞介绍,目前中国人寿已经开发了部分外币投保保险产品,正报保监会、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审批。

    截至7月初,国内已有12家银行和多家基金公司开发了外币理财产品,而“外币保单”较之前者,其分红、投连型产品除了能提供收益,还同时兼有保障功能,能满足居民多样化的财富安排需求。

    减轻外汇储备压力    缓解流动性过剩

    《办法》赋予15%保险资产的“出海权”。事实上,目前保险公司外汇投资比例和额度还相当低。以中国人寿为例,该公司30亿美元的外汇资产尚未足额投资,不足总资产的3%。

    专家指出,保险资金基数巨大,如果保险公司因自有外汇有限,需在15%的比例范围内,购买外汇海外投资,其可观的“购买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我国高额外汇储备压力,同时缓解流动性过剩。应该说,《办法》的制定,不仅立足保险行业的需求,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一招妙棋。

    “对于购汇,我们将相当谨慎。”刘乐飞指出,如何规避汇率风险无疑是摆在保险QDII面前的难题。在人民币衍生品相关办法没有出台、汇率风险得不到有效对冲之前,保险公司要小心“赢了投资,输了汇率”。这也说明,让保险资金听令于宏观调控,还有待相关政策措施的跟进。

    目前海外投资额度较低    不会对股市产生影响

    允许保险资金大规模投资境外,从长远看,将产生资金分流效应,会不会影响国内股市呢?

    “国内股市资金‘泛滥’,‘分洪’刚刚开始,还远未到合理水平的临界点。保险资金出海,不会对国内股市产生影响。”中信证券金融业分析师黄华民说:“就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等个股而言,海外投资的成绩会影响到公司的盈利水平,但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投资策略、投资范围等。目前保险资金海外投资的额度较低,对公司整体业绩的影响也相当有限。” (记者 曲哲涵)

    年中经济报道:中国银行业金融创新驶入"快车道"

    近日公布的银监会2006年年报显示,截至2006年底,我国已有69家中外资银行获得了衍生品的交易资格;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电子银行业务交易规模达122万亿元;银行卡发卡量增加至11.7亿张。在综合经营方面,工行、建行、交行发起设立工银瑞信、建信和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公司,这3家基金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已从2005年的300亿元增至去年的600亿元。

    2007年上半年银行系QDII认购额约105亿元人民币

    截至今年上半年,共有22家中外资商业银行取得QDII资格,19家取得代客境外投资购汇额度,共推出31个产品,人民币认购额度为130亿元,外币认购额3.36亿美元。

    QDII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于7月5日开始实施

    证监会颁布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5日开始实施,有关部门即日起接收审批国内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设计的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方案。券商开展QDII业务的资格是净资本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净资本与净资产比例不低于70%;经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业务达1年以上;最近一个季度末资产管理规模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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