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计算公式
一、比例赔偿方式
对于不定值保险在实际理赔中,保险公司普遍采用例赔偿方式进行理赔。不定值保险单因为在投保时,只列明保险金额作为赔偿的最高限额,而不是列明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到出险时,如果保险金额低于损失发生时财产的实际价值,就构成了不足额保险。在不足额保险下发生部分损失,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财产实际价值的比例来计算赔偿金额。
计算公式:
保险赔款=损失金额×(保险金额÷出险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损失金额*投标比例
具体计算:
某保户投保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15万元,发生保险事故损失12万元,出险时财产的实际价值为20万元,其赔偿金额为:保险赔款=12万损失
注:对于被保险人在损失发生时对表现标的进行施救而指出的合理而必要的施救费用,按相同的比例计算其赔偿额。
比例赔偿方式按照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来进行保险赔付,它可以用手计算不定值保险中不足额保险的部分损失赔款,计算公式为
赔款=损失金额×(保险金额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保险价值)比例赔偿方式还可以用于计算定值保除中部分锅失的损失程度,并据此计算定值保险的赔偿数额
计算公式为:赔款保险金额×损失程度
损失程度=【(出险时当地完好市价-损余价值)/出险时当地完好市价】*100%
二、限额赔偿方式
限额赔偿方式是指保险人在保险财产损失超过一定限度时才负赔偿责任或只对
不超过一度的损失才负赔偿责任的一种计算赔偿方式。
它有两种形式:
1、超过一定限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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