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气候变化风险纳入保险行业监管的国际实践
原创 HGFR 海南省绿色金融研究院 收录于话题#绿色保险3个
文/张卉颖
近年来,气候变化在全球范围内引起广泛关注,因气候变化引发的极端天气与各类灾害影响着社会、经济和环境等多个方面。世界各国的金融监管机构已经意识到,与气候变化有关的风险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为帮助各国监管机构识别、监测和评估气候变化风险对保险业的影响,缓解相关风险促进金融稳定。2023年5月24日,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与可持续保险论坛(SIF)联合发布了《关于保险业气候相关风险监管的应用文件》(Application Paper on the Supervision of Climate-related Risks in the Insurance Sector,以下简称“应用文件”)。从长期来看,该文件作为首个由全球保险业标准制定机构发布的保险业气候风险监管框架工具文件,将对全球保险公司与监管机构防范气候风险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产生重要影响。
一、《应用文件》主要内容及作用机制
《应用文件》主要根据IAIS的保险核心原则编制,其内容以针对保险业监管部门提出的气候风险监管相关建议和国际实践案例为主,涉及的内容板块主要为监督审查及报告、公司治理、风险管理、投资和信息披露等,旨在全球范围内提高保险业气候风险监管的一致性。
(一)监督审查及报告
气候风险是金融风险的源头之一,并可能引发保险公司的审慎风险。《应用文件》提出,监管机构应评估气候风险对其辖内保险公司的影响程度及传导情况。气候风险监管实践的发展可能受相关先决条件和资源影响,如宏观经济和金融部门政策、公共基础设施、金融市场效率、金融市场纪律和相关培训资源及材料等。为了解评估气候风险,监管机构应进一步收集与气候风险相关的信息与数据,同时与保险公司及其他监管机构建立双向沟通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和合作平台。
(二)公司治理
不断变化的气候风险将对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及战略决策造成持续性影响。《应用文件》建议,为加强风险防范,监管机构可要求保险公司将相关气候风险纳入公司治理框架。例如在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控制职能部门等设立气候风险相关岗位和责任;保持董事会对气候风险管理的有效监督;将气候变化纳入风险评估、年度财务规划和长期及短期战略规划的考量因素中;将气候风险纳入与风险承担挂钩的薪酬体系等。
(三)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气候风险可能对社会经济产生重大影响,是风险管控中的“灰犀牛”。《应用文件》指出,为有效检测气候风险,监管机构可要求保险公司在将气候风险纳入公司治理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其纳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流程中。例如,要求保险公司在其风险管理政策中评估记录气候风险对风险管理系统各领域的影响,尤其是对投资和承保政策的影响;控制职能部门应识别、测量并报告相关风险,评估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确定保险公司的日常运营是否符合其风险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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