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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社保,还用买商业保险吗? 外汇买了保险会不会赔本金的钱呢知乎

2023-07-23 22:24:16 互联网 未知 保险

有了社保,还用买商业保险吗?

这个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社会保险就像小区保安,商业保险就像自己家的防盗门。有了小区保安虽然有了比较好的保障,但只能解决一部分问题,为了能更加让自己安心生活,还要安装防盗门。

为什么这么说呢?下面详细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社保都有什么?

“五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下面我们依次来详细说说:

一、基本养老保险:

1、交多少钱?

养老缴费期直至退休,最短期限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用人单位无此规定,只要签约期就要缴纳)

个人每月缴纳上年月平均工资的8%,直接从工资中扣除;企业每月缴纳上年月平均工资的20%,从人力成本中扣除。

2、什么时候领?

3、领多少钱?

基本养老保险金

=社会统筹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退休时上一年度市平均工资*X*1%)+(个人账户/计发月数)

=(市平均工资*X*1%)+((个人工资*8%*12*X)/计发月数)

备注:X:交社保年数;计发月数:见社保局养老计发月数表,计算结果会有相应的浮动。

举例:

王先生,工资5000元/月,交了25年社保,到他60岁时(不考虑延迟退休的情况下),假设当时北京市平均月收入是8000元。

基本养老保险金

=市平均工资*X*1%+(个人工资*8%*12*X)/计发月数

=8000*25%+(5000*8%*12*25)/139

=2863元/月

4、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最核心的区别在于:

社保养老:在养老金领取的时候,若身故,仅退还个人账户的金额,统筹账户的钱不退还。

备注:延迟退休的政策一出,交钱时间加长,领钱时间减少,若刚开始领钱就不幸离世,仅个人账户的钱退还是非常少量的,大部分已经缴纳的钱就白交了。

商业养老:有两个功能设计避免社保的不足,一个是身故退还所有已交保费,另一个是保证领取一段时间(10年或20年等等),若中途身故,保险金由受益人领取。

二、医疗保险:

1、交多少钱?

缴费期直至退休,最短期限20年,不缴费期间不可报销。

个人每月缴纳上年月平均工资的2%,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企业每月缴纳上年月平均工资的9%,从人力成本中扣除。

2、有什么保障?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1)门诊:1800元起付线,2万元上限。报销比例:社会医院费用70%,社区医院费用90%。

(2) 住院:1300元起付线(第二次开始65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1300元~10万部分报销85%~97%(不同级别医院,不同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同);10万~30万部分报销70%。

注:社会基本医疗属报销性质:详见社保医药报销目录

社保医药报销目录:甲类药品:全部计入报销范围(药效一般,费用低的药品)乙类药品:90%计入报销范围(药效较好,费用稍高的药品)丙类药品:不计入报销范围(药效极好,费用很高的药品)

3、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1)小病医疗报销:社保对于药品、医院要求严格,且报销比例有限:

如小病报销:张先生因肺炎住院5天,花费医药费5000元,社保能报销多少?

不含自费药的情况:(5000-1300)*85%=3145元,剩余5000-3145=1855元自付含500元自费药的情况:(5000-1300-500)*85%=2720.剩余5000-2720=2280元自付

因此对于日常医疗费用的报销,社保可作为基础,剩余部分要看是否有高品质医疗的需求,如进口药、公立医院国际部等医疗费用的报销都是要由商业医疗保险来保障的。

注:社保医疗只要交满时间,可终身享受,这是商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做不到的,因此日常的医疗报销要以社保医疗为基础,因为70岁~80岁以后,商业报销型的医疗险都不可以继续续保了。

(2)重大病保障:

重大疾病只能靠商业保险(重大疾病险+中高端医疗险)

商业保险可以补充社保以下缺口:

1)自费药品及设备,包括ICU病房(99.9%的人不会因为自费药不报销而放弃使用)

2)住院押金、红包及家属陪床支出(不能报销的必要支出)

3)生病不能工作的收入损失(治病期和恢复疗养期)

商业健康保险的作用:

1)弥补起付线以下和未报销的部分费用。

2)只要确诊,直接给付(给钱),没有报销限制。

3) 保险金用来支付恢复期间的任何费用及收入损失补偿:医学上以“五年存活率”来评定一个疾病是否可视为痊愈,即确诊后五年后仍然生存,可视为该患者痊愈,他的死亡率和正常的同龄人一样,因此在确诊后5年内,不会恢复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致使收入大幅缩水甚至中断。

三、失业保险:

缴纳一定期限后,可以在各个开具被动失业证明后,享受救济金。

(不用太指望这个,能领出来的钱很少。)

1、交多少?

城镇企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2、谁能领?

满足下列条件,可以领取: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领多久?

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 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备注:重新就业后,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4、领多少?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5、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商业保险可以用年金险/两全保险作为失业的保障,自己交钱,自己领钱,没有任何限制。

四、工伤保险:

1、谁交钱: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2、工伤认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注: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1)鉴定部门不同,且标准有所区别(商业保险略严格一些)

(2)社保赔付时间、额度有限,且要因公受伤/职业病,商业险无此规定,但无职业病保障。

(3)商业保险中意外险直接赔付保额,失能收入损失险类似工伤保险,但市场中失能收入损失险还不成熟,主要是用意外险/寿险来保障伤残,判定上肯定不用像工伤那样一定要因公受伤。

举例:意外险保障30万保额(保费160元/年),意外伤残3级,赔付80%,即直接给付24万元,合同结束。

备注:1级:赔付保额100%2级:赔付保额90%3级:赔付保额80%4级:赔付保额70%5级:赔付保额60%6级:赔付保额50%7级:赔付保额40%8级:赔付保额30%9级:赔付保额20%10级:赔付保额10%

五、生育保险:

1、谁交钱: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2、什么情况可以得到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保什么: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 (天)× 10 (天)。

4、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商业险中含有孕产责任的有两种:

一种是孕中险,保障孕中的孕产并发症、妊娠身故、助孕医疗费用及新生儿畸形等,保费较低,几百元即可。

还有一种可以可以报销生育的一切费用,不过保费相对较高,属于商业险含生育责任的高端医疗险。

由于孕产责任是发生概率很大的,特别是买了全程报销型产品的客户,买了就是为了用,因此理赔一定可以发生,因为客户已经做好生育准备,因此保费必然相对较高,而且基本上这类产品都要求必须夫妻共同购买,以摊低成本,因为这类产品是不限制医保用药及医院限制的,涵盖了私立医院,有的还包含昂贵医院(如和睦家)

因此一般情况如果有生育报销的需求,以社保作为主要方式,商业保险的孕中并发症类产品作为辅助,如果有条件的客户,可以选择高端医疗来作为这方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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