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保险>正文

保险中介市场竞争将加剧 外资保险经纪人

2023-07-26 01:23:21 互联网 未知 保险

保险中介市场竞争将加剧

我国保险业进一步对外开放,放开了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这对国内保险中介行业是新的挑战,也是重要机遇。

□马向东

我国保险中介行业现状

保险中介领域受青睐

保险中介是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险交易活动的纽带和桥梁,更是保险业服务社会的窗口。保险中介越发达,表明保险业越成熟。正因为保险中介在我国保险业的市场地位举足轻重,所以很受各家资本青睐。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我国保险中介机构数量接近2600家。其中,保险中介集团5家,全国性保险代理公司223家,区域性保险代理公司1549家,保险经纪公司483家,保险公估公司336家。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当年就有32家保险中介机构获得批准。其中,保险经纪公司20家,保险代理公司11家,保险公估公司1家。流量巨头BAT全部进入到了保险中介领域,互联网+保险+中介成为行业内新的浪潮,催化着保险中介市场持续升温。2018年延续了这个势头,目前获得批准的保险中介机构至少有14家,吉利、美团等知名企业也分别通过控股易保和重庆金诚互诺加入到保险中介行业。

中介渠道营收情况

2017年,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2.68万亿元,同比增长约24%,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87%多。作为保险产业链中的分销渠道,保险中介机构已成为保险业挂牌新三板的主力。目前,在挂牌新三板的31家保险中介公司中,有19家已披露2017年年报,绝大部分保险中介公司的营业收入实现增长,平均涨幅为75.24%。从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来看,持续两年盈利的有15家,扭亏为盈的2家,出现净亏损的2家。

中介渠道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保险中介领域起步较晚、发展时间较短,与保险业发展和经济社会需要还有不小的的差距。保险中介市场体系有待继续完善,市场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专业能力有待不断提高。特别是保险中介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需予以关注和解决。

1.保险中介行业发展不平衡。从保险中介行业的结构发展状况看,结构不够合理,专业中介机构发展较慢,兼业代理机构和营销员渠道发展较快,专业中介机构在保费收入和业务收入上占的份额较小,兼业代理机构和营销员渠道占据市场主导地位。从地区分布情况看,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多集中于北京、上海、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越是经济不够发达的地区保险中介市场越相对落后。

2.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的市场竞争力较弱。由于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的资本金、技术水平、服务能力、业务收入等方面还处于打基础时期,市场竞争力尚不够强。

3.兼业代理机构经营不够规范。不少兼业代理机构为了追求规模和速度,对规范化发展的要求有所忽视,有的兼业代理机构经营不规范现象尚存在。

4.营销员体制改革需要加速。在我国保险行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的现行营销员体制,已不适应保险业的改革创新进程,其固有弊端越来越显现,缺乏市场创新能力,对保险公司的营销需求难以有效承接。为不使现行营销员体制成为行业改革发展的一个制约因素,必须加速对这一体制的改革。

5.保险公估市场竞争格局失衡。保险经纪市场和保险代理市场竞争相对比较充分,保险公估市场呈现两极分化局面(因保险公估市场的收购、兼并、重组等活动,市场资源向少数大公司集中)。

6.保险中介业务水平较低。保险经纪业务,主要集中于寿险和财险的一些投保、索赔等业务上,没有很好发挥其风险管理和咨询类主营业务优势。保险代理市场业务,大都是寿险公司的个人寿险业务和财险公司的车险业务,由于这些业务的中介利润空间小,尤其车险的中介利润很少,致使保险代理机构为了保规模而常出现经营亏损。

7.去中介化情势显现。互联网保险的崛起,使去中介化情势愈来愈显现,保险中介的转型升级愈来愈紧迫。

在华外资保险机构及业务情况(包括中介机构情况)

截至2017年底,有16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保险公司在我国设立了57家外资保险法人机构(还有21个国家和地区的外资保险机构在我国设立了141家代表机构)。其中,保险中介行业共有外资中介机构13家,包括经纪公司6家,代理公司5家,公估公司2家。数据显示,2017年,外资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2140.06亿元,占市场份额的5.85%,比2016年增加0.76个百分点(包括外资保险中介业务)。2018年一季度,外资保险公司保费市场份额降至4.94%。外资寿险公司盈利状况明显好于财险公司,外资财险公司整体处于亏损状态。

在华外资中介的主要监管政策

根据《关于印发我国加入WTO法律文件有关保险业内容的通知》,允许外国保险经纪公司跨境从事大型商业险经纪,国际海运、航空和运输保险经纪及再保险经纪业务;同时允许其在国民待遇的基础上提供“统括保单”经纪业务。加入WTO后,保险业取消了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

2006年12月,原保监会曾发布《关于允许外国保险经纪公司设立外商独资保险经纪公司的公告》显示,自2006年12月11日起,允许外国保险经纪公司依法设立外商独资保险经纪公司(除设立条件和业务范围限制外,没有其他限制)。

2012年11月,原保监会发布《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对外资保险经纪机构的设立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2017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将重点放宽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外资准入限制。

2017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将减少外资准入限制,推进证券业和保险业等金融机构的对外开放,明确对外开放的时间表与路线图。

2018年2月9日,原保监会发布《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同日,原保监会发布《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在《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的基础上,完善了相关制度。

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上宣布了加速保险业对外开放的具体时间表,其中保险中介领域,将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这两项政策均在2018年6月30日前落实到位。

2018年4月27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保监会加快落实银行业和保险业对外开放举措》,指出将尽早推动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开放措施落地。同日,中国银保监会再发布《关于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的通知》,从五个方面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在国内的业务。

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趋势

保险中介市场竞争将加剧

在外资保险加快进入和互联网巨头进军保险业的双重挤压下,保险中介市场竞争将加剧,市场格局将发生深刻变化。市场竞争法则是优胜劣汰,处于竞争优势地位的保险中介机构将获取

版权声明: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旨在传递更多信息,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