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赔付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地区口径) 保险理赔金扣税吗
营改增政策问题解答(十一)
15、财产保险公司赔付成本中涉及物损部分能否进项税额抵扣? 答:财产保险公司自其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发生机动车辆保险赔付时,从修理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标注:厦门国税的意见是可以抵扣。
12366最新咨询 9月27日
5 财险公司赔付成本中涉及非车险的实物赔付是否能凭票抵扣进项税额? 2016-09-26
请问,如财险公司的非车险业务(如船舶险、企业财产险)涉及的实物赔付(实际修复),是否能凭票抵扣进项税额?即,投保企业的保险标的(如船舶、厂房)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购进配件、维修劳务或服务用于修缮投保标的的,是否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答复内容:您好!您提交的内容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因此,你司取得的购进配件、维修劳务或服务用于修缮投保标的的进项允许抵扣。
标注:进一步分析了不在限制抵扣范围之内,因此是可以抵扣的。
版权声明: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旨在传递更多信息,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