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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都是怎么进入中国资本市场的?5种境外资金投资渠道全揭秘

2023-07-13 18:11:26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外资都是怎么进入中国资本市场的?5种境外资金投资渠道全揭秘

作者|边际实验室

自2001年我国加入WTO的19年时间里,我国的资本市场开放进程不断提速。境外资本对中国市场的布局累计放开了5种渠道。那么,这些外资投资的渠道都有哪些?下面由小编带您看看吧!

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QFII、RQFII是外资投资投资我国资本市场的第一种渠道。该渠道的主要特点如下:

首先,存在审批流程。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需要通过托管人(境内商业银行)向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申请合格投资者及投资额度,中国证监会对材料审核,并征求国家外汇局意见,做出对的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其次,需要资金托管。QFII、RQFII在投资时由托管人托管合格投资者的全部资产,并办理有关结汇、售汇、收汇、付汇或人民币结算业务。另外,托管人需要承担向国家外汇局、中国证监会分别报告资金汇入汇出、账户投资与交易的情况,编制合格投资者年度报告等职责。

第三,需要通过证券公司等投资管理机构进行投资。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共有293家机构获得了批准并确定了额度,批准总额度1113.96亿美元。

QFII和RQFII的审批、托管、投资流程无显著区别,区别主要在于RQFII的投资资金是人民币而非外汇、RQFII的注册及营业场所需要在相关试点国家及地区(首先是中国香港,后来逐渐扩大到新加坡、英国等19个国家和地区,2023年9月取消)。

2023年9月1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限制。2023年12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在取消QFII、RQFII投资额度限制基础上,拟合并QFII、RQFII相关资金管理规定,不再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分币种管理。

QFII、RQFII的可投资产品众多,一开始包括交易所股票、债券与权证、证券投资基金、股指期货;2013年3月扩大至银行间固定收益产品;2023年1月扩大至新三板股票、债券回购、私募投资基金、金融期货、商品期货、期权等,并允许参与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

二、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允许三类机构(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港澳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银行)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前两者机构还可直接开立债券账户、办理交易联网手续,无需委托结算代理人进行交易和结算。

三、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投资(CIBMDirect)

2016年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宜的公告》(央行[2016]第3号),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CIBM),且没有投资额度限制。但是,通过该渠道的境外投资者仍旧需要委托具有国际结算能力的银行间市场结算代理人来进行备案、开户、交易和结算一系列操作。

四、陆股通

2014年11月沪港通开通;2016年12月深港通开通。二者通过上交所、深交所与香港联交所的连接,接受两地的交易所参与者下达的买卖订单,并将订单传递到对方的交易所平台上以执行交易。交易执行后,将确认并转达参与者;两地的交易所、结算机构、监管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撮合交易、资金结算的过程。由于两地交易所和结算公司直接互联,为机构投资者和券商省去了QFII业务中一系列的行政资格认定和审批,同时放开了对个人的投资限制。

沪港通、深港通业务实行双向人民币交收制度,内地投资者买卖以港币报价的港股通股票并以人民币交收,香港投资者买卖沪股通股票以人民币报价和交易。每日闭市后,中国结算深圳、上海分公司分别根据港股通应交收金额与港股通换汇银行换汇,相应换汇成本按深圳、上海市场成交金额分别分摊至每笔交易。

在试点初期,沪港通、深港通实行额度控制,即内地和香港投资者买入彼此的股票有总额度(仅沪港通)和每日额度限制。2018年5月1日,证监会公告宣布将沪股通及深股通(北向)每日额度分别调整为520亿元人民币,沪港通下的港股通及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南向)每日额度分别调整为420亿元人民币。沪港通的总额度限制同时终止。

五、债券通

2017年6月21日,央行正式发布《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债券通”开始筹备上线。“债券通”是指境内外投资者通过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机构连接,买卖两个市场交易流通债券的机制安排。“北向通”,即香港及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境外投资者经由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之间在交易、托管、结算等方面互联互通的机制安排,投资于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北向通”于2017年7月3日上线试运行。

目前,北向通实行备案制度,符合标准的境外投资机构可以委托代理备案机构或其境外合作机构递交备案相关材料。代理备案机构获得相关材料后,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申请备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自受理备案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受理备案申请并出具备案通知书。境外投资者收到备案通知书后,可向交易中心申请开立交易账户。

境外投资者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境外电子交易平台(一般为TradewebMarket 和 Bloomberg)发送交易指令,并在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境内电子交易平台(CFETS 交易平台)与其他投资者达成交易。境内电子交易平台应将交易结果发送至境内托管机构进行结算。

境外投资者可使用自有人民币或外汇投资。使用外汇投资的,可通过债券持有人在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及香港地区经批准可进入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交易的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办理外汇资金兑换。香港结算行由此所产生的头寸可到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平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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